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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司法独立的国际标准要求法院和法官在行使审判权的时候不受干预,有关各方也不得进行干预,并且还应当为法院和法官独立审判提供积极保障。我国的审判独立原则包含了法院集体独立和法官个体独立的内涵,但无论是在立法上还是在实践中,都与国际标准存在着一定差距。只有以国际标准为指导,对我国不符合审判独立要求的制度和做法进行改革,才能够达到从制度上保证审判独立的目的。  相似文献   

2.
法官能动与法院克制——关于我国审判管理体制的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学界关于司法能动和司法克制的探讨有助于改进我国的审判管理体制。在我国当前的审判管理体制中,审判独立是法院独立而非法官独立,审判委员会制度导致审判分离,案件审批签发制度使得法官屈服于行政权威,审判解释制度突出了法院而抑制了法官。这种体制是在强化法院的地位而淡化法官的地位,具有明显的法院能动和法官克制的色彩。从理论上说,法官是司法的实质主体,应当能动司法,法院是司法的形式主体,应当对法官的能动保持克制,法院的克制服务于法官的能动。我国审判管理体制的改革应当遵循这种思路,理顺法官和法院的关系,赋予法官能动的审判权,限制法院对法官审判的干预。  相似文献   

3.
现代审判独立原则的最低标准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一、引言审判独立又称为“司法独立”(judicialindepen-dence),是一项为现代法治国家普遍承认和确立的基本法律准则。作为一项宪法原则,它调整着国家司法审判机关与立法、行政等其他职能部门的法律关系,确认司法权的专属性和独立性,是现代“法治的基石”和法院组织制度的基础;作为一项司法审判原则,它确保法院审判权的公正行使,防止法官官的审判过程受到来自外界的不当干涉、控制和影响,使法院的司法审判真正成为公民抵制专横权力、维护自身人权的最重要、也是最后的一道屏障。可以说,没有审判独立原则,就没有现代意义上的审判…  相似文献   

4.
审判独立是我国司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但因体制性原因,司法权深受法院内外部各种权力的干涉而被地方化、行政化.基于此,针对法院“管理——审判”二元架构下“机构——权力”的二维关系,深入分析法院内部“机构——权力”的运行机制,进而提出法院管理体制改革与治权创新的总体构想:改革法院机构,设立党政办公会和审判委员会为院级管理机构,下设审判、执行、审判管理、政务人事管理等四类专业事务机构;改革审判委员会的职能,使其成为专司审判事务管理和审判咨询的机构;改革人事管理模式,实行分类化、专业化管理;还审判权于法官,实行主审法官负责制下的合议庭民主制.  相似文献   

5.
从过程的角度来看,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的“放权”是法院内部各层次行动者以最高法院推行的审判委员会改革为契机,在审判委员会自身功能逐渐弱化、其他替代性机制功能逐渐强大的条件下,以法院的组织利益、中间组织的部门利益以及法官的个人利益为中心进行公共选择的结果。这样一种公共选择的逻辑,最终使得审判委员会的“放权”被异化“放权”不但没有减弱反而加强了法院对法官的控制,法官的独立审判在很大程度上演变成了一种“咨询型”审判。  相似文献   

6.
司法改革的落脚点应是法官审判权的独立,司法改革的任务是“去行政化”也即在于实现法官独立,去行政化的过程亦是实现法官独立的过程,所以去行政化与法官独立之间实属平行关系.改革的内容应当与存在的问题相匹配,才具有针对性与实用性.法官审判不独立的问题包括法院内外部两方面对法官独立的干涉.上海方案的法官独立改革内容与去行政化的改革任务之间,只是一种充分不必要的关系.上海改革方案的进一步完善,可以从五个方面实现:实行员额分级管理制、细化法官终身责任制、明确上下法院关系、改革外部监督考核制度、完善实体证据规则制度.  相似文献   

7.
英美两国判例法之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英国的判例法,是从中世纪英国威斯敏斯特法院的司法活动中产生的。中世纪,英国的法官是作为国王的特权使者到各地巡回审判的,有很高的社会威望,他们逐步取得了“造法”与司法之独立地位;十七世纪,法院协助议会反击英王专权,在议会主权确立之时,也维护了法院的传统...  相似文献   

8.
周曙 《江淮法治》2008,(6):19-19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在贵州、四川、重庆等西部12个省区市800余家基层法院试行法官助理制度,在审判法官与书记员之间设立“法官助理”职务,试行“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审判组织模式,以此减轻西部基层法院法官短缺问题,分担法官工作压力,提高司法效率与质量。  相似文献   

9.
执行法官是法院从业人员之一,他们并不如审判法官那样为人们所熟悉,与审判法官不同的是,执行法官需要直面法院的判决,直面被执行人,维护法院判决的权威性和实效性。也正因为如此,被执行人通常将执行法官视作“洪水猛兽”,能躲就躲,能拖就拖,甚至采用暴力手段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可想而知,执行法官的工作犹如行走在钢丝上,时刻都有危险。  相似文献   

10.
李瑛 《特区法坛》2006,(3):32-33,38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书记官室成立于2004年2月,是美兰法院审判工作的枢纽,法院的信息中心,送达中心,法院文明服务的窗口。自成立以来,它文明周到、优质高效地服务于审判工作,对全院审判效率的提高和审判质量的提升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以良好的形象和富有成效的工作业绩受到院党组的充分肯定,也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期间获得如下荣誉:1、书记官室连续两年被评为先进集体;2、书记官室主任被评为第六届海口市“十大优秀青年”、“海南省法院系统优秀法官”、海口市法院系统“优秀法官”;3、书记员张少莉荣获海南省和海口市法院系统“优秀书记员”;4、书记员、送达员5人被评为先进工作者,  相似文献   

11.
法官素质,指法院审判人员在政治思想和审判业务两大方面所需具备达到的条件或能力。法官素质是我国法律对审判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要求,是法院做好审判工作,坚持严肃执法,确保办案和提高办案效率的必要条件。法官素质如何,不仅影响着法院审判职能作用的发挥,而且还直接关系到执法的公正与尊严。因而法官素质历来是法院队伍建议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及民主与法制的发展,  相似文献   

12.
《法律科学》2015,33(1)
“法院独立”与“法官独立”之争看似语词差别,实则价值之异.我国审判组织的制度形式与运作实践似乎都在支持“法院独立”的观点.但是,此观点始终没有说服所有人,特别是实务部门的法律职业人.因此,法律界必须对这些理论的误解加以澄清.无论从法院组织理论,还是从法律职业理论,都可以得出法官独立的观点.而且,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的每一项司法改革措施都在促进法官的独立性.  相似文献   

13.
崔永东 《河北法学》2015,33(3):28-37
中国当前的司法改革正在法院系统内积极推进,“去行政化”的努力正使所谓的“法院独立审判”向“法官独立审判”转变.但也应该看到,法官独立审判并不意味着不受任何监督和制约,也不意味着审判管理权的彻底退场,而是在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与接受审判管理权约束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正如西方发达国家的法院系统也存在审判管理活动和审判管理权一样,中国完全废除审判管理权也是难以想象的,关键是如何避免审判管理权对审判权的过度干预,剔除其对审判权的压倒性力量.因此,审判管理的改革也成为势所必然.审判管理改革的终极目标是司法的公正和效率,次极目标是压缩审判管理权的运行空间,使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运转.审判管理的根本方法在于理顺“两权”关系,实现两权之间的平衡.审判管理的基本路径是遵循司法规律,又兼顾中国的司法实际.我们相信,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奋斗,一种良性的审判管理机制和体制终将形成,一种以审判权为主、以审判管理权为辅的法院权力结构也将最终成型.  相似文献   

14.
华锋 《经济与法》2003,(12):29-30
审判权独立行使已被现代法治国家作为一项普遍遵从的基本法律原则确定下来。我国虽然在政体上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但是从国家权力行使分工的科学化、合理化角度出发,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角度出发,通过宪法、法院组织法、法官法以及三大诉讼法,已经确立了审判权独立行使的法律准则。然而,在审判实践中,法院独立审判和法官独立审判并未从立法上得到充分的制度保障,人们对法院独立审判和法官独立审判的认识也不尽一致。为此,笔者愿从有关立法状况和应有的确切含义角度对此问题做以研究探讨。  相似文献   

15.
樊守禄 《河北法学》2003,21(1):70-77
从考察我国人民法院独立审判的法律沿革、存在问题和困难着手 ,就正确认识和理解执政党、立法机构和法院的关系问题以及法院独立审判和审级独立、法官独立的关系问题进行理论阐述 ,进而提出完善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16.
本文从刑事诉讼的角度,结合中国审判改革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探讨了如何真正实现审判独立即法院独立与法官独立。其中,作者尤其强调了法官的素质教育与严格遴选对审判独立实现的重要性。  相似文献   

17.
“全国法院先进集体”——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强化思想政治工作,保持廉洁方面,坚持了四点做法: 重点抓了三个教育。一是职业道德教育。先后以“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审判人员与当事人的关系”、“如何抵制不正之风”等内容到成专题,利用“三会一课”和讲评会等形式进行有针对性、连贯性  相似文献   

18.
一、法官职业保障是独立审判的前提 独立审判,从狭义角度讲,就是指法官的独立审判,它是指法官在审理和裁判案件过程中,只依据事实和法律,以自己的良知独立判断,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或个人的支配与十预,同时也不受法院内部非程序性的违法干预。实践证明,法官独立审判是当代各国司法制度的核心和基石,是实现司法公正最基本的前提。独立的审判并不必然导致公正的审判;但不独立  相似文献   

19.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传统的民事审判方式日益显现出它的局限性。改革某些传统的民事审判方式已势在必行。一、某些传统的民事审判方式之弊端1.执法严肃性不够民事审判工作中影响执法严肃性的习惯做法主要有:一、法院包办调查取证,诉讼当事人坐享其成,把那些本应由原、被告承担的举证责任和费用转嫁给国家,加大了法院审判人员的工作量;二、法官轻视庭审,偏重案卷材料,先入为主,带观点开庭,影响了法官的公正形象。法官不是在法庭上通过举证、质证、辨论来了解案件事实,辨别是非,而是将事先由法官查证的材料拿到法庭上去走形…  相似文献   

20.
法官独立审判刍议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法官独立是司法独立的核心 ,我国迫切需要逐步增强法官独立审判的相对独立性 ,但目前存在如下阻力 :地方党委、政府对法院人、财、物的控制 ,法院内部的行政式管理 ,法官队伍整体素质较差以及广大民众对独立审判有认识误区。据此 ,笔者提出逐步增强审判相对独立性的近期措施 :改革司法体制 ,增强法院的外部独立性 ;改革法院办案模式 ,增强法官办案的独立性 ;修改法官法 ,增强法官身份的独立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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