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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96 毫秒
1.
赋予特定社会组织独立的权利义务资格早在罗马法时期已经出现,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各国逐渐确立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石—有限责任制度,有限责任制度的出现不仅大大减小了投资人的投资风险,更在制度层面鼓励投资兴业,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与此同时,有股东滥用法人独立人格,损害债权人利益,法人格否认制度便应运而生,自美国以判例形式确立以来逐步被包括中国在内的国家所接受并采纳,而法人格否认制度旨在否定公司的独立人格,否定公司独立的责任能力,这和有限责任制度是相违背甚至是根本对立的。  相似文献   

2.
论法人否定原则法人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即使在法人资不抵债情形下,法人投资人也仅以其投资为限对法人债务承担有限的非连带责任,这就是法人有限责任原则。法人有限责任的产生,从根本上突破了传统民法中投资人风险自负的责任原...  相似文献   

3.
法人否定原则,是指当某个团体具有作为法人人格价值时,才视为法人;如果法人完全成为拟制主体,且这种资格违反法人制度目的时,就否认它具有法人人格,视其和投资人为一个统一体。由投资人对其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人否定原则是对法人有限责任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其实质是对投资人滥用有限责任地位的制裁。法人否定原则的适用应具备主体要件和行为要件。法人否定原则对我国法人民事责任制度的完善,具有借鉴价值。  相似文献   

4.
法人独立责任质疑   总被引:33,自引:0,他引:33  
虞政平 《中国法学》2001,(1):126-139
法人独立责任,一直以来被视为法人独立人格的必然附随产物,这的确制约了我国法人制度的发展步伐.本文通过法人及有限责任的历史形成以及世界范围法人及其责任立法模式的比较,充分展示出,法人人格不等于法人责任的必然独立,而法人责任的独立乃渊源于股东有限责任的形成.  相似文献   

5.
雷金牛 《法学杂志》2014,(3):126-137
公司独立人格与股东有限责任是公司制度的两大基石,为了遏制公司独立人格与股东有限责任的滥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与公司债权人利益,英美法国家系列判例发展了"刺破公司面纱"规则,继而这一规则被大陆法系国家所吸收,称为"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公司人格确认制度与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一张一合,共同构成了现代公司制度的核心内容。然而,在隐名投资人滥用公司人格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与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因为隐名投资人并非公司股东,即便刺破"公司面纱"亦无法追究隐名投资人的责任,因此必须再次刺破隐名投资人头上的第二重面纱——名义股东面纱,以追究隐名投资人滥用行为的损害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6.
有限责任的缺陷及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之构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股东有限责任与公司人格独立是法人制度的价值所在,然而有限责任在促进经济发展、吸收股东投资的同时也有无法回避的致命的弱点。从有限责任固有的缺陷着手,结合我国公司人格滥用之现实和国外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法理分析,应能找出构建我国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一些方法。  相似文献   

7.
公司是依法成立的法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是公司得以产生的前提,现代公司制度也被认为是市场经济的基石,而公司的独立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无疑是公司制度的核心。为了防止现实中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在坚持公司法人独立地位的前提下,引入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作为法人人格独立的一个例外是顺应形势之举,但新公司法对这一制度的规定过于笼统,有必要通过立法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8.
何立慧 《河北法学》2008,26(3):105-109
以商法人有限责任之有效性讨论替代传统"法人人格否认"或"揭开公司面纱"的讨论,把有限责任的有效性变换成为"法人设立的实质条件与法人享有有限责任权利之间的关系"和"法人以有限责任为基础,以破产程序永久解除自身债务负担的条件"的问题,从而对传统"法人人格否认理论"或"揭开公司面纱理论"所讨论的问题,进行全新角度、更为系统、更逻辑化的解释。  相似文献   

9.
法人人格独立制度在罗马法上就有其雏形,并为近代法人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法律为保证法人人格独立得到贯彻,设定了一系列制度,如设立制度、财产制度、有限责任制度等。法人人格独立意味着法人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成为一新民事主体。这一方面,扩大了民事主体之范围;另一方面,能完成个人不能独立完成的事业或实现个人所不能独立实现的目的,对促进社会进步作用甚大。但法人人格独立也带来不少问题,为保证法人制度健康发展,我国未来立法应设立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弥补法人人格独立制度的不足。  相似文献   

10.
股东有限责任制度的产生有利于减少风险、鼓励投资,它为公司制的完善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但是,股东有限责任制度也存在着极大的局限性,它极易造成股东滥用公司独立人格而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因此,为了实现股东、公司及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平衡,目前许多国家在公司立法和实践中纷纷采取法人人格否认的理论来弥补股东有限责任制度的缺陷。  相似文献   

11.
法人独立责任否认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海龙 《政法学刊》2008,25(3):75-79
对法人涵义和其特征的考察发现法人与独立责任间必然联系的观点值得怀疑。在对法人制度的历史考证和现代世界主要国家法人制度对比的基础上,结合法人人格要素分析,论证法人与独立责任不存在必然关系。  相似文献   

12.
家庭的民事主体地位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民事主体制度的发展历史表明,顺应社会的现实需求,民事主体的范围在不断扩大——由过去的自然人、法人扩展到现在的非法人组织.判断非自然人团体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条件应当包括:稳定的组织、独立的意志和独立的利益.家庭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家庭和家庭成员无论在财产享有、意志形成和责任承担等方面都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家庭的稳定性是其他组织无法比拟的.法律应当顺应现实的需要,赋予家庭以民事主体地位,使家庭和个人之间关系清晰、明确,既保障家庭的整体利益,也维护家庭成员的个人利益.  相似文献   

13.
"人格"问题在法学与法律上都是个众说纷纭的概念,由此也引起学界对其意义、范围以及与其它概念相区别的争论。诸如"人格的概念在法律上是否必需?","人格概念是否仅存在于私法制度之中?","人格"的概念是否与"法律主体"、"权利能力"的内涵相同?……等等,都常常引起人们的关注。作为法学、法律上的一个基础概念,人格有其存在的特殊意义,它既在私法上成为法律主体建构的基石,也在公法上为人的平等提供了依据。同时,人格既不等同于法律主体,也不类似于权利能力,而是法学、法律上具有独特内涵的专门范畴。  相似文献   

14.
What is it to be a legal person? A review of the jurisprudence of persons reveals considerable confusion about this central legal question, as well as deep intellectual divisions. To certain jurists, law's person should and does approximate a metaphysical person. Depending on the metaphysics of the jurist, the legal person is thus variously defined by his uniquely human nature, by his possession of a soul, or by his capacity for reason, and therefore his moral and legal responsibility. To other jurists, law's person is not a metaphysical person but rather a pure legal abstraction; he is no more than a formal, abstract, but nonetheless highly convenient device of law. This paper endeavours to bring some order and clarity to these scholarly debates about the nature of legal personality. It also considers their implications for feminist legal theorists, with their enduring interest in the character of law's subject.  相似文献   

15.
法人人格权的基本理论问题探析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薛军 《法律科学》2004,22(1):50-55
法人可以享有某些种类的人格权 ,在现代已经得到理论和立法实践的确认。在民法典中不宜从这一角度对法人权利能力施加一般性的积极限制。承认法人可以享有人格权具有立法政策判断上的妥当性 ,对保护自然人的人格具有工具性的价值。法人享有人格权属于立法上的技术性的手段 ,能够保护组成法人的自然人以团体的形态而表现出的人格性的利益。在中国民法典中 ,对法人是否可以享有人格权问题可以作出原则上的认可 ,但允许判例和学说来具体确认法人可以享有何种类型的人格权。  相似文献   

16.
马俊驹 《现代法学》2006,28(4):44-53
人格是特定社会的准入条件,因而生物人与法律人的分离,乃是法律人格制度的基本模式。这个模式中核心的要素,就是法律人格的“适格判断”的标准。在法律文明的早期,血缘、地域、财产等身份要素,充当着法律人格的判别标准,由此所引起的身份人格必然带有不平等的色彩。近代法律人格的基本特点,就是个人的伦理属性成为了法律人格的适格标准,由此奠定了近代法律人人平等的基础。《德国民法典》上的“权利能力”概念,是由实定法所界定的法律人格的适格条件,这一实定法上的概念,仍然是建立在关于人的伦理性判断的基础之上的。  相似文献   

17.
胎儿的准人格地位及其人格利益保护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胎儿是一种人类生命,但又不是人;其不具有现行法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但又必须享受一些权益的法律保护。对于胎儿的人格地位,民法理论素有争议。胎儿属于准法律人格者。准法律人格即非完全法律人格者亦非完全无法律人格者。它是法律立足于胎儿的生命特质、胎儿保护的价值理念以及民法人格制度的立法逻辑所作出的人格定位。准法律人格者享有不同于自然人的特殊的人格利益及其权益保护规则。  相似文献   

18.
刘召成 《法学研究》2012,(5):121-135
局限于19世纪的哲学认识,权利能力仅被赋予自然人和法人,其他人和组织形态的权利能力被忽略。因而,当迫切需要法律对这些人和组织予以调整时,传统权利能力的规定成为不可逾越的体系障碍,必须通过法律续造的方法构建部分权利能力制度。事实上,民法关于权利能力制度的构造以及立法上的一些规定已经为部分权利能力的构建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立法例支撑。部分权利能力是在部分而非全部的民事法律关系中作为民事权利享有者和义务承担者的能力,它通过考察自然人和法人以外的人和组织的人格状态和特定法律关系的价值和目的来认定。部分权利能力是一个开放的概念,它不但包括胎儿、死者与合伙的部分权利能力,还包括其他一些人和组织的部分权利能力。  相似文献   

19.
浅析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乔雅琴 《行政与法》2005,(11):124-125
《公司法》颁布实施已有十年,《公司法》虽对某些滥用公司法人行为作出了规定并加以调整,但单纯依靠现行公司法律框架体系不足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在现实生活中仍出现有些人利用公司人格及有限责任从事不正当行为的现象,严重危害交易安全,损害债权人利益。因此,为完善现行《公司法》,有必要引进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对我国现行公司法人制度进行补充、完善。本文针对公司人格被滥用的现状,对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确立的必要性、可行性作了初步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立法设想。  相似文献   

20.
私法中的“人格”范畴含义辨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崔拴林 《法律科学》2008,26(4):51-58
在私法理论和制度中,“人格”范畴具有“主体资格”、“主体”、“主体特质”、“主体性要素”四种含义。其中,“主体资格”指特定的实体可以成为私法法律关系之主体的法定条件;“主体”指特定的实体获得主体资格后的法律状态;“主体特质”指特定的实体可以据之享有主体资格的其客观上所具备的属性;“主体性要素”则是人格权的客体,指自然入主体得以构成的且应得到尊重和保护的客观要素。这四种含义之间的区别主要体现为:“主体资格”是“主体”得以形成的法定条件,“主体资格”范畴也就是用来描述“(某种)实体”与“私法主体”之间的“转化关系”的概念;而“主体特质”和“主体性要素”都是指“主体”(或拥有主体资格的“实体”)在客观上所具有的属性,这两个范畴都属于描述某种“事物”的概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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