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84 毫秒
1.
司法鉴定意见是鉴定人进行科技实践的产物,因而出现错误鉴定意见是不可能完全避免的。在法定的重新鉴定之外,由原司法鉴定人在程序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复核鉴定"自我纠正司法鉴定意见的错误不失为一种有效的对策。基于此,以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为研究的视野,以复核鉴定为基本形式,探讨司法鉴定意见纠错的机制并创设相应的制度,将有利于诉讼和司法鉴定。  相似文献   

2.
陈从红 《法制与社会》2013,(5):77-79,109
2012年新《民事诉讼法》对我国司法鉴定人制度相关条款作出了修订,尤其是司法鉴定人的诉讼地位产生了细微而敏感的调整。司法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不再是不可置疑的,为提高当事人对相关鉴定事项的程序主体地位,还赋予了当事人聘请专家辅助人制衡司法鉴定人的权利,从而对司法鉴定人的诉讼地位产生了细微但深远的影响。但司法鉴定人与专家辅助人并存的"双层"专家证据制度并不能根本解决司法鉴定人作为法官辅助人、当事人无实质性程序选择权产生的弊端。因此,需要重新定位司法鉴定人的诉讼地位,并同时改革与此相关的一系列程序性措施,从而重新激发司法鉴定制度的活力。  相似文献   

3.
司法鉴定人制度在国际刑事诉讼中具有重大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以司法鉴定人制度的历史渊源与价值基础为切入点,重点从司法鉴定人诉讼地位、权利与义务、选任程序、鉴定意见的采信等方面,系统研究了国际刑事司法鉴定人的基本特点,并结合我国司法鉴定制度展开了比较研究,对完善我国司法鉴定制度提出具体设想。  相似文献   

4.
《刑事诉讼法》中鉴定制度修改完善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诉讼法》中有关司法鉴定制度的完善问题,已成为刑诉法修改的热议之点。刑诉法修改中涉及司法鉴定的主要问题,有鉴定模式的选择、鉴定制度在刑诉法中的科学定位、鉴定人的法律地位与法律责任、"鉴定结论"的修改、精神病鉴定等等。  相似文献   

5.
2019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备受司法界关注。其中,涉及司法鉴定的条款达24条之多,笔者结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对相关内容予以了梳理与比较,揭示了民事证据规定给司法鉴定带来的变化与问题。民事证据规定重点规制了司法鉴定启动、受理、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鉴定人诚信承诺、鉴定人权利保障,鉴定人的出庭义务、遵守鉴定时限的义务,以及围绕鉴定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方面的规定,以期保障鉴定质量。与此同时,民事证据规定也带来了管理上的边界之争的问题,包括司法鉴定行政管理部门与法院之间、法院与司法鉴定机构之间,以及法官与鉴定人之间权利义务的边界之争与之推,司法鉴定呈现多头管理已见端倪。本研究直面司法鉴定发展中的问题,建议尽早启动司法鉴定立法工作,强化鉴定意见的法庭质证,明确虚假鉴定的认定标准,梳理鉴定多头管理乱象等等,希望可以对司法鉴定制度的改革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6.
金陵  杨文 《犯罪研究》2000,(4):18-21
我国目前司法鉴定制度弊端日益明显,本文主张应从鉴定体制、程序、鉴定人制度等方面加以改进:一、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组建“司法鉴定中心”为唯一的法定鉴定机构,只有其鉴定结论,才具有法律效力;二、“司法鉴定中心”为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其性质、管理模式类似律师事务所;三、建立开放性的鉴定人体制,鉴定人实行专职、兼职二种形式;四、从严控制鉴定人条件,明确鉴定人的权利、义务;五、明确司法鉴定操作程序,确立“三鉴终鉴”制度。  相似文献   

7.
刑事诉讼中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通常在"有鉴定必要时"启动,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人出席庭审,鉴定意见在法庭上接受质证,但是法官并不完全受制于鉴定意见。我国刑事诉讼中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属于职权型启动,当事人的相关权利保障不足,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的意见难以在庭审时接受充分质证,对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意见的采信缺乏统一的规则。应当加强我国司法机关运用职权启动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的义务,鉴定人原则上应当出庭,并规范法官对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意见的采信。  相似文献   

8.
略论提高司法鉴定意见权威性——以刑事诉讼为视野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贯彻和执行,在实践中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司法鉴定意见的权威性受到挑战。以刑事诉讼为视野,提高司法鉴定意见的权威性:一是完善鉴定人准入制度;二是建立科学的司法鉴定程序;三是完善司法鉴定管理制度;四是建立鉴定意见审查认证制度。  相似文献   

9.
由司法部制定和发布的旨在规范社会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活动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于2001年发布并实施,经历了2007年的修订.在程序正义理念、三大诉讼法修改、鉴定理论成果等因素的影响之下,2016年再次修订.本次修订增加了一些规定:对被鉴定人隐私保护、咨询专家签名、鉴定文书补正、鉴定意见常规复核、鉴定人不得违规会见当事人、鉴定人出庭.修改了一些规定:鉴定委托、鉴定材料交接与管理、鉴定机构告知与说明义务、鉴定人回避、鉴定见证、鉴定文书发放.但也存在一些不足:见证与监护的混淆、删除对女性被鉴定人做妇科检查要求、删除对检材破坏与灭失风险告知义务.总的来看,新的规定亮点多,瑕不掩瑜,相信新的规定将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工作,使鉴定意见更好地服务于诉讼活动.  相似文献   

10.
鉴定人是司法鉴定活动的主体,鉴定人制度是鉴定制度的核心.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司法鉴定人制度对推进整个司法鉴定制度的改革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针对目前我国司法鉴定人制度存在的问题,结合现阶段我国的国情,提出了对我国司法鉴定人制度重构的思路一是明确将鉴定人界定为启然人;二是明确鉴定人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三是建立全国性的管理机构,加强对鉴定人执业资格、职称评定、再教育及鉴定活动的管理,同时强调提高鉴定人的待遇;四是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人组织体系,设立鉴定事务所,组织鉴定人的各项工作;五是完善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回避制度和错案追究制度;六是提出对鉴定人制度立法的方向.  相似文献   

11.
鉴定质量是鉴定活动及鉴定意见的生命线。鉴定活动及鉴定意见事关鉴定制度和诉讼程序两个方面,要提升、保障鉴定质量必须双管齐下,多措并举。首先,要从鉴定机构的设置和鉴定人的准入上把好潜在鉴定主体的关。其次,要在鉴定的启动和鉴定人的选任上,充分尊重并尽力协调诉讼各方的意愿特别是当事人的意愿,把好现实鉴定主体的关。最后,应当理性看待鉴定意见的证据地位,打破其“科学证据”的光环,回归“意见证据”的原本地位,依法充分保障诉讼各方的质证权,特别是针对鉴定意见的专家辅助质证权,确保定案的鉴定意见质量不出问题,有效防止由其导致的冤错案件。  相似文献   

12.
法医精神病鉴定是一种经验型或技能型鉴定类型,大多数鉴定项目只能依靠鉴定人的经验进行判断,质量控制更显重要。遗憾的是,目前该专业并未像其他法医类鉴定那样实行认证认可制度,质量控制手段不多。为有效保障鉴定质量,必须围绕鉴定意见形成过程的各个阶段或环节进行过程控制与监督,重点关注“人、机、料、法、环”等要素。为此,建议在该行业内逐步恢复认证认可制度,完善质量体系建设,运用好各种内外部质量控制方法,严格把关鉴定人准入,实行鉴定人执业分类管理、强化鉴定人执业能力考核,以规范行业鉴定活动,维护行业司法鉴定的公信力。  相似文献   

13.
论我国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对法官采信正确鉴定意见、消除当事人对鉴定意见的怀疑、提高鉴定质量都有重要作用。但目前由于种种原因,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率极低,需要我们认真分析其原因,完善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  相似文献   

14.
司法鉴定制度作为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在诉讼中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然而,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因相关职权履行不到位衍生了鉴定失序的现象,尤其是目前“诉讼掮客”引发的“鉴定黄牛”,更加剧了司法鉴定的乱象。由于理论对鉴定失序的原因研究不充分,司法实践对此现象分析的错位,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司法鉴定制度改革的方向。基于此,深化司法鉴定制度改革更需要在强化司法行政有效管理和保障鉴定能力提高的基础上,更需要司法机关在实践中积极地扮演“第二守门员”的角色,履行鉴定启动决定权和鉴定使用选择权的控制职能,借助于鉴定人出庭作证来控制重复鉴定,同时还应通过保障当事人的鉴定权利使司法机关采纳鉴定意见获得可接受性,进而降低当事人重复鉴定的欲望,使司法实践中鉴定失序在正途中被不断纠正。  相似文献   

15.
我国司法鉴定质证程序自《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颁布后并没有显著改变,鉴定人不出庭和对鉴定意见质证流于形式的问题仍然存在。究其原因,从宏观上看是诉讼制度的问题,从微观上看是鉴定意见质证本身的缺陷。解决这一问题,在宏观上应当在诉讼程序中建立和完善证据开示制度、交叉询问制度;在微观上应建立异议和关键鉴定意见强制出庭制度,明确不出庭的后果,规范质证规则和内容,并建立专家辅助人制度。  相似文献   

16.
实践中司法鉴定的委托人不仅需要鉴定人提供鉴定意见,还需要鉴定人就与鉴定有关的其他问题进行释明。因属创新性使用,就释明的内容、释明的性质、释明的依据、释明的界限和方式等进行界定,并针对我国的鉴定人释明的现状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7.
2005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在立法层面上,是一个不小的进步,特别在解决审鉴分离,促进司法公正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刑事诉讼法》再次修改,有关鉴定问题的立法,理应在《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已有的成果基础上进行,然而《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仍将"鉴定"放在侦查一章中作为一种"侦查行为",显然在《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基点上倒退了一步。建议在刑诉法修正案中有关与刑事鉴定的定位上,就鉴定人及其权利义务、委托人的义务与限制、制作鉴定意见书的程序、鉴定意见的告知、申请重新鉴定等方面的立法上再前进一步。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刑事诉讼中诸多冤假错案暴露出有瑕疵的鉴定意见造成法官对案件事实认定错误的问题,使鉴定人不出庭现象备受指摘,各方要求鉴定人出庭的呼声不绝于耳。然而,鉴定人出庭作证必须以案件具备其出庭必要性为前提,在鉴定意见质证机制尚未完善之前,如若忽视质证效果而一味强调鉴定人出庭,无异于叶公好龙。深刻洞察制约鉴定人出庭之因素,理性评估出庭作证之效果,客观认识质证功能虚化之成因,才能有助于鉴定意见的审查判断,科学构建鉴定人出庭作证的机制。  相似文献   

19.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就鉴定意见作为证据的名称、省政府指定医院、鉴定人出庭的法律后果、鉴定人人身保障以及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协助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就鉴定意见提出意见等方面作出了修改,其意义是不可低估的。同时,由于修改的内容在前瞻性上不明显,有些重要的问题,如鉴定启动权、强制鉴定等没有涉及,仍需要司法鉴定制度改革予以进一步完善与弥补。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