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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是大陆法系国家,早期的私法体系深受法国法的影响,近来的立法中则屡屡可见德国法影响的痕迹。荷兰制订民法典的历史超过150年,新民法典的创制又吸收了包括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的最新立法成果,某些规定与我国民法通则不谋而合,如为损害赔偿单设一章,同时适用于合同责任和非合同责任,规定以实现公平为目的的补充违约金等等。其许多立法经验,如总结法官法(判例法)的成果编入民法典,顺应民商统一的潮流,学者立法,颁布施行法作为新法的先导,法典各编可以分别生效,最高法院进行“预见性解释”,对一般性条款(标准合同条款)的限制,加强在比较法方面的研究等等,都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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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目前国内上市公司对敌意收购采取的多种事前防御措施,应当分门别类,给予不同的法律评价.我国立法还可以借鉴2004年欧盟通过的"收购指令"中的相关条款,规定"股东大会的事后审查"和"反收购措施的冻结和失效"机制.<上市公司监管条例>(草案)试图从国务院条例的立法高度,要求收购人具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诚信记录,赋予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认定恶意收购的广泛权利,对可能的恶意收购规定证监会的强行检查权和严厉的执法措施,加上<证券法>及相关规章已有的信息披露、部分强制要约和财务顾问制度,确能为防范恶意收购行为提供有效的屏障.在此背景之下,主管机关和法院宜对上市公司采取的反收购措施秉持谨慎限制的立场,方能在收购行为的当事方之间维系精巧的平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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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现行的《证券法》中,并未对“证券”加以明文定义,仅在第二条里规定了法律的适用范围:在中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政府债券的发行和交易,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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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几乎所有的证券公司,资产管理部都是最为神秘的部门。一组未经证实的数据称,中国大大小小的100多家券商总共掌管了大约2500亿元委托理财资金,其中违规资金超过1000亿元。这组数据的真实性暂时还无从判断,但近年来接二连三曝光的委托理财丑闻和由此牵出的令人触目惊心的委托理财金额,都让委托理财看起来像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洞。闽发证券、海通证券、华夏证券、广东证券,以及德隆旗下的德恒证券、恒信证券、金新信托、中富证券、伊斯兰信托,无一不是在委托理财上栽了大跟头。始于1996年的委托理财业务究竟该如何定性,它涉及了哪些法律上的真空,如何更好地规范这一业务?《法人》邀请相关法律专家和从业人员对此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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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2年改制后,健力宝先是从一家国有股份制企业 成为一家中外合资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随后,两家股东将大 部分股份出售给汇中天恒和北方亨泰两家民营企业,旋即又 被当地政府接管。一系列的波折,并没有使健力宝的发展随 着产权的变化而得到改善,反而每况愈下,这不能不引起人 们的反思。 从2004年7月到12月,《法人》一直关注着健力宝事态 的发展。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政府强行接管健力宝的实质是什 么?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在健力宝事件中如何行 使?健力宝事件是当初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因为法律或政策的缺 失而埋下的隐患,还是地方政府的过错和责任?地方政府应该 在健力宝改革中担当什么样的角色?经营管理者的法律责任应 当如何界定?这些问题,不仅仅是健力宝迷局本身需要探讨 的,更是中国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需要关注的重要话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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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发展的证券市场需要强有力的法律制度作为支撑,《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在2005年10月的修订正是为了提供此种关键的制度建设根基。本次修订在原有立法基础上增加了接近一半的篇幅,涉及大多数的条文,修改范围不可谓不大。本文分别就证券发行、证券交易、信息披露、上市公司收购、证券公司及违法行为的民事责任方面,对新修订的《证券法》及在2006及2007年发布的相关法规、配套规章作出重点解析。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