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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2.
倪学伟 《中国律师和法学家》2007,3(1):47-56
无船承运人从货运代理分化而来,在相关纠纷的案件申,正确识别二者的身份是公正裁判的前提。法官的审判作业应该是:首先根据合同内容认定合同的性质,然後依据合同性质鉴别当事人身份,万不可仅凭一方当事人之官方身份直接确定其在合同中的身份及界定合同的性质。《国际海运条例》关于无船承运人应办理提单登记及交纳保证金的内容,实质是一种市场准入条件,属于强制性规范申的取缔性规定,不影响相关民商事合同的法律效力。在现行法律框架内,无船承运人可以享受单位责任限制,却不属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主体之列,这是封其发展壮大的法律制约,解决之道惟在修订法律或封法律子适当解释。无船承运人提起追偿诉讼,系合法转嫁赔偿责任之有效手段,在适用《海商法》关于追偿时效的规定时,应注意公正与效率之间的价值取舍,将公正置于司法活动的至尊位置,以体现海事法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价值追求。 相似文献
13.
14.
通过比较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主要国家、地区法律规范的不同规定,并参阅英美法系国家一些的海事判例,从多个角度分析"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在二手船买卖中的应用问题,指出民法的大多数原则并不都是当然可以应用在海商法中,海商法也并不仅仅是民法的特别法而已. 相似文献
15.
魏杰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Z1)
产品欺诈使无数个无辜用户和消费者防不胜防,饱受欺害,也使一些诚实的生产经营者叫苦不迭。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完备的市场经济中应该没有违法欺诈行为的容身之地。我国政府对市场经济中的经济欺诈现象有着清醒认识,予以坚决的打击,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从立法上看,我国已建立了一套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中心,以《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为辅佐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体系,但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仍然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同国外相比还有许多差距。笔者着重阐述了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立法上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该问题探讨了解决的办法,以期完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从而更好的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7.
18.
王文海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2,15(2):97-102
操纵市场损害了市场的公正性,对投资者造成了损害。但操纵市场行为与投资者的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是不明确的,按照传统的民事侵权损害赔偿理论,投资者难于获得胜诉,操纵者却能轻易的逃避其应该承担的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因此,证券市场民事侵权损害赔偿法律制度的变革和创新将是必然的选择。只要中国证监会确认了操纵市场行为成立,受到损害的投资者就有权要求操纵者赔偿损失,并应免除投资者的民事归责因果关系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19.
我国国有企业“内部人控制”是在公司化过程中逐渐形成的 ,由于内、外监督和控制机制的弱化使得“内部人控制”趋势日益强化 ,董事会独立性的强化对于监督和制约经营者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0.
略论佛教的和谐社会思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佛教的“和谐”思想,首先表现在其基本教义的“缘起论”中。每一事物、每一个人的存在都有其不可替代的独特的价值,万事万物都是一种和合共生的关系,这就是此有故彼有,此无故彼无的缘起境界。佛教认为只有内在心灵的和谐,才有外在社会的和谐。社会的种种冲突、暴力乃至战争,都是根源于“我执”、“法执”,只有做到“无执”,认识到“自我”亦是待缘而起,自我与他人、自我与社会相待而生,才能根除自私自利主义、内心的紧张痛苦和人际间的利益冲突。为了破除“我执”的观念,佛教在道德实践中提倡慈悲的菩萨人格精神,这与和谐社会所要求的道德理想人格是相一致的。佛教提倡的“六和敬”的僧团伦理原则,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念是相通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