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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司法权基本属性之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对司法权基本属性的探讨分析,旨在明确司法权不同属性的内涵及其相互间的联系,划清司法权与立法权、行政权的界限,从不同角度认识和把握司法权. 相似文献
212.
司法权与司法行政权若干问题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采用如下定义:司法权指审判权,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狭义司法权。司法行政权指与审判权有关的行政权,部分司法行政权带有“准司法性”,但本质上是一种行政权。司法行政权包括两部分:(1)在法院内部,除审判权之外,法院的财政、人事任免、司法裁判以及其它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等行政权。(2)在法院外部,侦查权、公诉权、法律监督权、监管权、司法考试、非诉法律事务以及法律职业管理等。以上除审判权之外,所有这些分散在若干个职能部门之中(包括法院本身),各自与法院的审判权发生职能上的衔接的行政权,均系司法行政权范畴。该范围比通常所说… 相似文献
213.
史彤彪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5,(6):63-67
权力分立并通过权力制衡达到政治自由是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明确提出的资产阶级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但卢梭极度轻蔑赋予国家各组成部分独立权力以相互制约的均衡理论.这种观念上的冲突,在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前两部宪法中表现得十分鲜明.从实际情况看,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权力分立有自己的特色:议会至高无上并发展为相当程度的专制,行政权过于弱化而无法与立法权抗衡,司法权根本没有独立地位.因此可以说,法国人基本上没有按照孟德斯鸠的思路去制约权力. 相似文献
214.
美国与德国都是联邦制国家也是奉行宪法至上的国家 ,两国的法院体制都必须适应这一特点。比较两国的法院体制的基本特征 ,分析这些特征产生的原因并进而探讨法院在维护联邦制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215.
李富金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5,(1):47-57
随着司法改革的逐渐深入 ,基层法院中暴露出来许多问题。从法院的管理体制看 ,司法管理的行政化严重影响司法职能的发挥 ,行政化的司法管理方式混淆了司法职能与行政职能的界限。基层法院的司法改革必须注重利用本土资源 ,同时汲取国外的有益经验 ,让司法改革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相似文献
216.
审判独立是我国司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但因体制性原因,司法权深受法院内外部各种权力的干涉而被地方化、行政化.基于此,针对法院“管理——审判”二元架构下“机构——权力”的二维关系,深入分析法院内部“机构——权力”的运行机制,进而提出法院管理体制改革与治权创新的总体构想:改革法院机构,设立党政办公会和审判委员会为院级管理机构,下设审判、执行、审判管理、政务人事管理等四类专业事务机构;改革审判委员会的职能,使其成为专司审判事务管理和审判咨询的机构;改革人事管理模式,实行分类化、专业化管理;还审判权于法官,实行主审法官负责制下的合议庭民主制. 相似文献
217.
218.
黄伟文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26(2):3-8
从时间的维度考察,司法权社会性的意义呈现出一条历史变迁的线索:在国家出现之前,司法权具有原初的社会性;伴随着现代国家的构建,司法权经历了从具有鲜明的社会性到排斥社会性的过程;最后,为应对现代性的挑战,司法权的社会性回归历史的舞台,并通过法概念论的学术更新,实现了对传统的超越。通过法概念论的更新,法律被视为一个实践的概念,司法则是社会实践的一部分,这样,严格依法裁判同时包含了国家性与社会性,而法律效果则包含了社会效果。 相似文献
219.
民事诉讼调解社会化的理论根据是"司法权的社会性",民事诉讼调解社会化为司法权的社会性在市民社会形成过程中的妥当回归提供了可行途径。民事诉讼调解社会化有效地回应了社会力量参与司法的正当诉求,可为法院参与创新社会管理提供宽大的现实舞台。现行《宪法》第123条和第126条能够为民事审判权行使方式的二元化提供合理的解释空间,民事诉讼调解社会化在宪法框架内具有正当性根据。民事诉讼调解社会化不能坐等司法权的强大,其在相势展开的同时应坚持循序渐进原则和有效性标准。 相似文献
220.
最高人民法院推广的“能动司法模式”、“陈燕萍工作法”是一种成功的司法经验表达,但如果从理论上进行梳理,两个经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倡导一种“司法退、法官进”的工作思路,要求法官在现有的体制下依靠辛勤劳动和聪明智慧来弥补司法当前所处的尴尬地位,用“能动司法”来解决法院公信力不高、信访案件高居不下的社会难题,这就是在基层法院中实际上已普遍存在但却尚未赋予正当性的司法运作模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