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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基层的全面落实,以下三大路径具有借鉴意义:发挥典型教育的示范引领作用,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动;明确目标与科学考核,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落实;注重结果共享与责任追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龙头作用。 相似文献
4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4,(3)
正(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情况,讨论了刑法第三十条的含义及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实施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未规定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的,如何适用刑法有关规定的问题,解释如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实施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刑法分则和其他法律未规定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的,对组织、策划、实施该危害社会行为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现予公告。 相似文献
43.
刑事错案的发生是引人关注的问题,其不仅会造成对当事人人身、自由、财产等伤害,更可能引发社会矛盾。同时,司法机关的权威性与公正性也会遭受严重的质疑与挑战。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具有特殊性,大多数刑事错案的形成与其有关。文章以检察机关为切入口,围绕其公诉、监督两项职能,探究行使这些权力的过程中会有何种因素会导致刑事错案,为预防刑事错案、实现司法公正奠定基础。 相似文献
44.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围绕自治区的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尤其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坚持整合督查资源、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多管齐下,着力查处阻碍节能减排、破坏生态环境的违纪违法行为,大力推进“美丽·广西”建设进程。 相似文献
45.
李丹阳 《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32(2):64-68
警察执法过错需要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加以约束,但我国公安机关现行的究责制度在理念上过多倾向于约束警务人员个人的具体执法行为,而忽略了公安机关作为一个整体所实施的执法行为。同时,由于当前警察执法过错的究责权是由出现执法过错的公安机关自己掌握并实施,因此并不能真正有效地遏制某级公安机关作为一个整体所实施的执法行为存在过错的现象。鉴于此,应明确公安机关和警务人员在某些执法过错中的角色定位,建立健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相关联的法律法规,制定统一的追责程序和责任追究机构,并完善警务人员的司法及行政救济制度,以实现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中的权责对等。这样,既能够有效遏制警务人员的执法过错,又可以进一步约束公安机关以集体名义实施的种种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执法行为。 相似文献
46.
王乐龙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22(4):76-80
程序性违法是刑事错案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刑事审讯作为公安机关侦查办案中获取犯罪嫌疑人言词证据的重要方法和手段,受到公安机关和办案人员的高度重视。在“口供至上”的刑事办案理念的影响下,为了获取侦查破案的所谓“关键”证据,办案人员在刑事审讯时不惜违反程序法的相关规定。通过对刑事错案成因的考察可知,在刑事审讯过程中,较为典型的程序违法行为有:讯问地点违法、超期羁押、自创程序、假借合法程序名义非法讯问等等。强化办案人员的程序法定理念、确保刑事审讯的程序合法是预防刑事错案的良策之一。 相似文献
47.
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国务院正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条例这一背景下,本文从行政法角度,对有关重大决策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地方性为主,中央缺失这一立法现状进行分析,提出构建制度的体系化、加快程序的法定化、追究责任的规范化、完善相应的配套化的构建思路. 相似文献
4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4,(1)
正1991年6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相似文献
49.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