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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是我们党在新的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新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部队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最近,我们同绕“如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这个课题.深入总队所属支队党委(支部)进行了专题调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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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华伟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2,10(4):67-69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违法侵害,一般情形下应给予赔偿.但对于行政机关以违法方式拆除违章建筑造成建筑材料价值损失应否给予补偿或赔偿,从表象观之,似无探讨之必要,但若从严格规范行政权的行使和最大限度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角度审视,即使不予赔偿也可适当补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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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华伟 《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13,(1):110-125,76,128
减刑是一项非常本土化的刑罚执行制度,但是国外相对应的刑罚执行制度也非常值得我们借鉴。本文首先简要梳理了中国减刑制度的基本内涵和发展脉络;在此基础上,本文具体从减刑制度适用的对象条件、实质条件和限制条件这三个角度,结合国外的减刑制度以及中国最近颁布的减刑新规定,对减刑制度的适用条件进行了较为细致地梳理与深入地评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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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谈网络环境下的古籍数字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计算机技术已经渗透到了社会的各个领域,古籍整理、古籍编目等数字化工作已成为图书馆界探讨的一个重要课题。为保证古籍数字化的顺利进行,除了要了解古籍数字化的概念、现状等外,还必须认识到在网络环境下保护和利用古籍、发展古籍数字化的必要性,并分析在实现古籍数字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对策进行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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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华伟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9,(5)
在数额犯中,当行为人没有实现法定基础犯罪数额,可能构成相应犯罪的未遂,但是其前提是从行为时社会一般人的视角判断,该行为客观上具有实现犯罪数额的具体危险,主观上行为人也以“数额较大”的财物为犯罪目标。我国刑法中的加重数额与德国刑法中的量刑规则在立法结构和理论语境上都存在重大差异,二者不能等同,不能以加重数额属于量刑规则为由否定数额加重犯构成未遂的可能性。加重数额属于加重构成要件,当行为人出于意志以外原因没有实现加重数额时,如果其满足以上数额犯未遂的主客观条件,应当构成加重数额犯的未遂;已经既遂的数额作为量刑从重事由予以考虑,而不应仅仅将该行为作为基础数额犯的既遂处罚,也不宜将刑法单一行为拆分为复数行为按照既遂和未遂分别予以认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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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华伟 《陕西行政学院学报》2021,(1)
分析2019年首次发布的20个"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采用定性比较分析(QCA)方法发现,上级支持、村庄治理主体、村庄治理资源是乡村治理创新能力的必要影响因素。通过外部与内部条件变量的组合归纳得出,分为内外互动型,内生治理型,外部推动型,信息技术型,经济投入型五种治理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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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利用运河文化资源的前提是研究运河文化资源。本文对京杭大运河枣庄段的文教文化、民俗文化、建筑文化进行了梳理,进一步对枣庄市发展运河旅游经济的优势、劣势、机遇和挑战进行分析,最后提出运河旅游经济发展的政府支持策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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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华伟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21,29(6)
偷换二维码案引发理论激烈争论,折射出网络时代传统财产犯罪的适用难题。新型三角诈骗罪说无法有效论证被骗者与受害人之间的紧密关系,间接正犯诈骗说误读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作用,债权实现诈骗说则没有正确理解诈骗罪的交流性特征及其与处分意思的关联性,而一般诈骗说在被害人认定上存在不足。相对而言,将偷换二维码行为定性为盗窃罪更为可取。相对性较弱的存款性债权,可以例外性地成为盗窃罪的行为客体。顾客善意扫码支付的行为在民法上具有清偿自身债务的效果,即已将其对银行、微信或支付宝的债权转移给商家。从一般民众对交易行为的观念形象出发,行为人偷换二维码非法取财的行为,实际是对即将到达商家的货款予以截留,其打破了商家对货款的规范占有,认定为盗窃罪具有妥当性。对于以偷换二维码为代表的疑难网络财产犯罪,应注意从规范论的视角审视虚拟空间的刑法占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