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0篇
  免费   0篇
法律   3篇
中国政治   1篇
综合类   6篇
  2011年   1篇
  2010年   1篇
  2006年   1篇
  2005年   1篇
  2004年   2篇
  2003年   3篇
  2002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10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1.
王戬  汪振林 《法学家》2003,(4):83-87
隐私权是宪法权利,亦是刑事程序基本权.隐私权作为刑事程序调整的重要范围,保护着个人对刑法执行至关重要的有罪或者无罪信息的私有,以及对不让政府插手的个人信息的享有.加强刑事领域的隐私权保护,意味着要在政府的规范需要和个人隐私权益上达成大量开放式的司法平衡,对政府操纵背景条件的能力进行有限限制.漠视隐私权的刑事程序比我们想象的更具有事实性的恶果,其对事实结果的影响可能导致一些不良趋势.为此,应关注作为宪法权利的隐私权在刑事诉讼中的属性、价值及作用,加大对我国刑事程序中隐私权的保护.  相似文献   
2.
英美与法德等西方国家建立审前司法审查制度,对侦检机关在审前程序中的追诉行为实施司法审查,以平衡诉讼结构,保护公民的基本权益。但在我国的审前程序中却不存在这种司法审查制度,使我国审前程序丧失基本的诉讼性格,因此,有必要建立我国的审前司法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3.
在这篇文章中 ,作者首先基于类型学方法考察了不同违宪审查模式下普通法院在违宪审查制度中作用的分殊 ,接着在对类型学方法展开反思的基础上 ,从现实制度出发探讨了不同违宪审查模式下普通法院作用的“相当”面相 ,进而在批判性审视比较法方法的基础上 ,界定了违宪审查制度中普通法院作用的基本内涵。  相似文献   
4.
汪振林 《河北法学》2011,29(3):176-185
电子信息与传统的纸质信息存在诸多差异,如电子信息的广泛使用性、独特的保存废弃方式、信息读取的特殊性等。电子信息发现程序的制度规定应有别于传统的纸质信息,如规定安全港规则、信息的双层获取、秘匿特权和工作成果豁免、避免费用过度负担原则等。电子信息发现大致包括以下几点主要内容:认知、诉讼留存、收集、证据解析、存档文件的备份、电子邮件的处理、附属信息的抽出、对象数据的过滤、制作加载文件、证据阅览、制作开示用证据文件。  相似文献   
5.
为提高司法效率 ,理论界不少人主张进一步扩大检察院的检察院裁量权 ,对此本文提出不同观点。认为目前在我国刑事司法中 ,绝大部分案件已由公安机关经实现了审前分流 ,不宜再扩大检察院裁量权。文中认为司法缺乏效率的主要原因在于法院制度本身 ,进而对法院制度的改革作了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6.
在研究民事强制执行原则时,人们习惯于强调执行难的解决,偏重于债权人权利的保护,而对债务人基本人权的侵害则视而不见。这种现象无疑有违法治国家原理。有鉴于此,笔者认为在构筑民事强制执行原则时,既要充分注意保护债权人权利的实现,也要关注债务人基本人权的维护。从这一角度出发,本文认为,民事强制执行原则应包括效力原则、基本权保护原则和相当性原则。  相似文献   
7.
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深入,需要理论的不断更新。在我们的近邻日本,民事诉讼法学是法学中最为活跃的一个学科,其研究的深度和广度远为我们所不及。程序保障第三波理论虽然出现在70年代的日本,但对我们来说还完全是一个新的理论。因此,学习研究该理论,对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无疑会有很大的推动作用。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我国民事诉讼理论中引入第三波理论,必将为民事诉讼具体理论问题的解释提供一个崭新的理论视角。本文对程序保障第三波的概念、该理论形成的原因以及其意义作了初步探析,以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相似文献   
8.
刑事诉讼中人身自由保障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以中日比较为视角 ,就刑事诉讼中人身自由的保障的重要问题 ,如证件主义、羁押的目的、期限制度等作了较为全面、具体的分析。并对如何完善刑事诉讼中人身自由的保障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9.
我国的举报制度建立以来,在遏制腐败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目前,举报已成为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最经常、最直接的方式。2009年5月31日,检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12309"举报热线及举报网站域名www.12309.gov.cn试运行,同年6月22日,"12309"正式启用。但是,我国现行举报制度中对举报人奖励不够重视,奖励不到位,无法充分发挥群众举报和参与反腐败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此,必须完善举报奖励制度,激励公民积极行使举报权利。  相似文献   
10.
本文从中国法制建设的移植法背景出发,首先从知识的类型学角度指出了国家法与地方性规则知识这两种知识之间的张力;其次从理论上论证了律师在缓解这种张力上的沟通作用;最后基于对“律师”这种沟通作用性质的进一步追问,指出中国律师在整个国家政权建设和经济建设中的这种沟通作用实际上是一种合法化作用。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