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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台湾问题是中美两国关系中最现实、敏感程度最高的问题。在现时台湾社会错综复杂的政治生态之下,内源性因素已渐成推高台海政治风险的主要诱因之一。但可以肯定的是,岛内形势的任何变化并不足以主宰中美关系的根本走向,反而始终受到中美关系整体环境的支配和制约,因此台湾问题最终也要放在中美博弈的大背景中去考量。台湾因素在中美双方各自利益认知中的比重有明显区别。尽管美国现行的台海政策从总体上看仍显得较为游刃有余,但也有其必然面临的战略困境。台湾问题的真正解决,既须化解来自美国的外部掣肘,更需考量海峡两岸和衷共济的民族智慧。  相似文献   
2.
司法制度的状况与法治的实现,往往有着直接的关系。一般认为,西方发达国家的法治化程度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即公共权力机关在一个以民意为基础的宪法规范之下行使职权,诸种纠纷均能在一个即法之下,由一个具有很强独立性的法院加以客观地调节与裁判。所以,在考察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时,其司法制度尤其是其司法制度的性质与功能不能不为我们所重点关注。  相似文献   
3.
4.
章成 《求索》2014,(3):162-166
核威慑是国际政治学上的一个重要命题,有关核威慑的国际法讨论主要立足于价值评判与制度性的回应与完善。核威慑理论的本质并非核武器的使用,而是要发挥核威慑的预防性吓阻功能,从而服务于有核国家的战略目标及国家利益。在国际法视角下,核威慑理论及其在实践中所发挥的作用应当一分为二地加以看待。核威慑在国际法上的积极评价主要包括核威慑在客观上有利于国际和平,对本国安全与发展有积极保障作用;消极评价则是核威慑政策的适用缺乏足够的国际法理依据的支持,核威慑作为国家战略博弈手段的可行性的实证缺失,以及核威慑政策运作不当可引发严重后果。为了从国际法的角度对核威慑加以制度完善,有核国家应自觉肩负起国际法律与道德责任,同时联合国的制度规范职能需要更加完善,对核威慑的适用加以明确制约。  相似文献   
5.
欧盟法的各种法律渊源可以划分出明显的等级层次和不同的效力范围。确立欧盟对外协定法律效力的法理基础来自国际法上的条约信守原则和欧盟法的本身规定,这也因此为欧盟签署对外协定确立了国际法和欧盟法这两个不同维度的法律效力来源。在国际法视野下,欧盟对外协定的法律效力包括了两层含义:一是指欧盟对外协定所适用的范围及其约束力,包括欧盟对外协定的时间效力和空间效力;二是指欧盟对外协定的直接效力和最高效力。在欧盟法视野下,其效力表现在欧盟对外协定构成欧盟法不可分割的一个部分,以及对欧盟法的司法审查机制。欧盟一直致力于增强其内部一体化和统一的对外国际法人格的改革方向。其具体进展进度除了需要欧洲法院在司法领域的进一步积极推动,还需要评估欧盟各成员国的主观政治意愿,从而为未来欧盟对外协定的功能拓展赋予新的发展边界。  相似文献   
6.
北极海域大陆架划界问题是影响北极区域法律秩序发展方向的中心议题。北极海域大陆架划界问题产生法律争议的根本原因在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体系下有关大陆架划界的法律规则在北极地区无条件直接适用,这是北极争端产生的核心因素,对北极地区的地缘政治形势和整体法律地位造成全局性的影响。但《公约》有关200海里外大陆架划界规则的全新制度设计以及北极区域的法制架构现状,使北极地区成为国际法规制的一大盲区,客观上为少数北极国家假借《公约》大幅"圈占"北极公地提供了制度上的便利。因此,中国需要从整体上增强自身在北极事务中的法律实践与应对能力,并抓住北极地区大陆架问题中的重点内容,即200海里外大陆架划界部分确定相应的应对策略,多管齐下,维护自身的北极权益。  相似文献   
7.
章成 《法制与社会》2010,(19):73-73
随着《劳动合同法》的施行,此前一直游离于《劳动法》保护边界的事实劳动关系从法律上真正进入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制范围。结束对事实劳动关系的现实困惑,关键在于有效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效力。本文试就事实劳动关系的界定、法律效力作简要的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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