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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狱卒凌虐囚犯,主要目的无非向囚犯敲诈勒索。如果囚犯不给钱,就让他们睡在潮湿的地方,还不给他们饭吃。遇到那些没有钱的囚犯,干脆把他们像猪狗一样对待。囚犯生病后不医治,也不报告,直到病重甚至死后才报告上司。清朝不少监狱大门上方常绘有一个巨大的虎头形象,名为"狴犴"。据说龙生九子,狴犴就是龙的九子之一。因它憎恨犯罪,人们就把它装饰在监狱大门上,以增加威慑力。监狱又称"牢房",所以人们习称监狱为"虎头大牢"。混乱的管理  相似文献   
2.
清代立法者在借鉴吸收历代惩治匿名告人立法成就的基础上,通过厘定律文、增修注释、发布诏敕和编纂附例等诸多途径完善匿告立法。匿告本罪所附例文秉承律意精髓,于律文失载之处颇多发明,并由此造就律例并行之合璧格局。中华法系数千年以来以成文律典作为主要法律渊源的立法模式之下,相当程度暗含判例造法之理性光辉。同时,以例代律和成案比附的司法模式也严重侵扰了正律的权威地位。上述客观事实在导致清代司法腐败的同时,加速了中国封建法制走向没落的历史进程。  相似文献   
3.
赵娓妮 《中国法学》2007,(6):92-109
本文以现存清代南部县正堂诉讼档案为基础,以涉及婚姻关系的案件为主要研究范围,以晚清四川南部县为例,试图对晚清四川知县的诉讼断案基本依据做一探究。文章并结合樊增祥著《樊山政书》中所关涉案件,对本文所涉及的清代南部县讼案的审断标准做一对比和界说。文章重点考寨了诉讼断案中两种主要的依据——"律例"与"情理"在知县审断案件中的运用以及二者作为断案依据的相互关系。  相似文献   
4.
5.
苏亦工 《清华法学》2014,(1):84-109
清军入关之初,满汉君臣曾经围绕着接受中原陈规还是保留边外旧俗,以及应否尊重刚刚奠定起来的新王朝法制,产生过相当严重的分歧。由于时过境迁,史料湮没,真相久已不为人知。本文通过广稽博採,深入挖掘,试图从立法和守法两个层面揭示清初法制确立过程的艰难和曲折。  相似文献   
6.
中国古代刑法:唐律、明律、清律在中国古代,儒家强调犯罪的产生是为政者的责任,应该最小限度地使用刑罚;而法家则主张将法律和刑罚作为治理国家的根本手段。尽管存在上述分歧,但在古代中国社会,刑法是处于领先地位的。在西周时期,周公提出了“明德慎刑”的法制基本理念;而从李悝的《法经》开始。  相似文献   
7.
<正> 三、明清1981年岛田正郎著有《论清律的成立》(《法律论丛》五四一二二三)。从黄册清本一直追溯到各种谕旨奏折,揭示清楚清律是如何成立的。滋贺秀三著《清代诉讼制度中对民事法源的概括性研究》(《东洋研究》4011)指明在州县的"自理词讼"中,裁决的根据是什么,即什么是民事法源。这是研究中国法史的人必读的一篇重要论文。中村茂夫著有《论清代的老幼年者以及身体有残疾者的刑事责任》(《法政理论》(新泻大学)13—3),对由唐律规定和各方因袭而来清律上的恩典,被依据条例、判例而受到大幅度的限制的过程,以及中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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