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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谁是非法讯问的受益者?--侦查讯问的博弈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胡卫平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16(1):44-50
博弈论是研究冲突对抗条件下最优决策问题的理论,将其经典模型“囚徒困境”与侦查讯问进行类比,可以建立讯问中警察与犯罪嫌疑人的博弈模型。在我国,警察和犯罪嫌疑人博弈遭到破解的主要原因是警察的合法讯问和非法讯问策略、犯罪嫌疑人的坦白和抗拒策略均存在严重的效用倒置,这也是导致警察选择非法讯问,而犯罪嫌疑人选择抗拒策略的主要原因。为倒正警察和犯罪嫌疑人策略的效用,必须建立非法口供排除规则、明确口供合法性的证明责任、完善非法讯问法律责任体系、消除认定事实对口供的依赖、提高强制措施的适用标准等。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我国各地暴力袭警案件时有发生,综合分析这些已发生的暴力袭警案件,多数因公安民警在执行清查、盘查、检查和缉捕等警务活动中防范、控制不当而造成的。因此,在平时对公安民警进行的盘查战术演练中,应进一步增强基层民警临战意识,提高民警安全防范能力,坚决贯彻依法、合理、有效使用武器的指导思想,尽快加强和提高基层民警警务战术的实战能力,避免不必要的伤亡事故。 相似文献
3.
戚丹 《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06,(2):49-51
刑事司法中的人权保护是宪政权利保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刑讯逼供已经成为严重侵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权的顽疾。我们应针对刑讯逼供现象产生的原因,分析探讨遏制刑讯逼供的有效对策。 相似文献
4.
微表情能够准确反映出一个人的内在真实情感情绪和心理状态,突审中注意观察犯罪嫌疑人的微表情,能了解犯罪嫌疑人真实的感受和动机。侦查员可以对眼部、眉部、鼻部、嘴部的微表情进行深入分析,在此基础之上合理运用讯问策略,进而在突审中实现重大突破。 相似文献
5.
6.
检察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在刑事诉讼中具有证据的属性,而且,不会突破现行法定证据种类。赋予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证据效力,对检察机关既是机遇,也有挑战。赋予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证据资格,必须规范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制作过程,确立统一的技术规范、确定事前告知义务、完善始后全程和档案保存制度等。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作为证据,基于其特殊性,应该在示证提起权、举示决定权、示证过程等方面作特别规定。 相似文献
7.
王乐龙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22(4):76-80
程序性违法是刑事错案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刑事审讯作为公安机关侦查办案中获取犯罪嫌疑人言词证据的重要方法和手段,受到公安机关和办案人员的高度重视。在“口供至上”的刑事办案理念的影响下,为了获取侦查破案的所谓“关键”证据,办案人员在刑事审讯时不惜违反程序法的相关规定。通过对刑事错案成因的考察可知,在刑事审讯过程中,较为典型的程序违法行为有:讯问地点违法、超期羁押、自创程序、假借合法程序名义非法讯问等等。强化办案人员的程序法定理念、确保刑事审讯的程序合法是预防刑事错案的良策之一。 相似文献
8.
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新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奇敏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6,18(6):76-79
2006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今后各级检察机关在办理贿赂和其他职务犯罪要案中要逐渐实行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公安机关在办理大案、要案中也已经实施讯问的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但在实践中,由于缺乏统一的规范和格式,各地在操作中不免出现一些问题,如在录像中看不到被讯问人的正面,更看不清其表情神态;在录像中只完整显示一名承办人,另一名则仅有半个身体;在录像中没有时间显示;声音不够清晰等等。因此,有必要建立规范的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制度。 相似文献
9.
论侦查机关的告知义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追诉机关在初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对其羁押时,应当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这是受刑事追究者获得告知的权利,也是刑事追诉机关的告知义务.现代人权保障制度的发展,不仅要求侦查、检察机关履行告知义务,而且应当依法允许犯罪嫌疑人行使其诉讼权利,并为其权利的实现提供保障.以侦查阶段的初次讯问为对象,对告知义务进行考查,比较美英加法德等国以及我国台湾刑事诉讼法对初次讯问时的告知义务的规定,剖析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问题所在,进而对完善我国侦查阶段初次讯问时的告知义务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0.
我国的预审制度起源于1931年12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颁布的训令,立法于1979年7月我国颁布的第一部《刑事诉讼法》中,它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997年6月公安部作出侦审合一的刑侦体制改革,但目前侦审合一呈现多元化的格局,它既有改革相配套的制度和措施跟不上的原因,又有侦查人员破案任务重和素质能力弱,无法适应改革要求的原因。未来的预审工作,除了允许侦审合一的多种形式存在外,应当继续推进侦审合一;提高现有侦查人员侦查、预审素质;实行受过专门训练的公安、政法院校侦查学专业或者相近专业毕业的学生准入侦查部门的制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