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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桑先军 《人民检察》2023,(16):45-49
建构检察一体化履职数字模式,应以法律监督案件线索数据池为切入点,建设“大统一”法律监督大数据体系,一体化建构与运用法律监督模型,立足数字检察赋能规律,推进制度体系重塑变革。具体而言,建构的重点内容应包括建立健全区块链存证和证据合法性审查规则体系,完善在线诉讼监督制度,健全执法司法数据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制度,探索制定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应用规范等。同时,在检察一体化履职数字模式建构中应把握好算法解释与算法决策赋能的风险规制、推进数字法治场景中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建设、加强数据权益一体化保障等问题,以进一步增强法律监督实效,推动检察权运行机制现代化。  相似文献   

2.
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数字检察一体化,是落实国家区域一体化发展和建设数字中国战略的必然要求。示范区三地检察机关在一体化协作机制建设、运用大数据联合办案以及研发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等方面取得了进展和成效。推进示范区数字检察一体化建设应遵循数据获取必要性、监督履职有所克制、数据收集运用严格审批原则。可在技术、制度两个层面深入推进示范区数字检察一体化建设,通过数据共享、平台共建、成果共用、区域共治,构建示范区大数据法律监督一体化格局。  相似文献   

3.
法律监督与检察职能改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通过检省现代检察制度的生成可以发现,法律监督是现代检察制度共有的基本职能。由此,检察职能改革就是要通过强化法律监督来促进法律实现和人权保障。基于我国宪政体制下的法律监督制度设计,检察职能改革必须明确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限和特点,在此前提下充分利用各方面资源,完善监督内容,提高监督实效,增强监督制约。  相似文献   

4.
胡铭  陈竟 《北方法学》2024,(1):5-19
大数据分析与建模技术为数字检察改革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提高了检察工作的质效。然而,当前大数据法律监督建模存在理论与实践的双重困境。大数据法律监督建模是创建供检察人员履行法律监督职权所使用的具有重复利用、实时性、可视化操作平台的技术活动。业务理解、数据理解与特征提取、检察数据挖掘、评估与验证、部署与优化构成了大数据法律监督建模的基本流程,其中检察数据挖掘是大数据法律监督建模的关键技术环节。未来在厘清大数据法律监督建模概念的基础上,可从拓展检察数据的来源并加强质量监管,推进对大数据法律监督建模软件的引入、使用和研发工作,制定完善的建模操作指南,加强复合型检察人才队伍建设等四个方面优化。  相似文献   

5.
建构检察一体履职数字模式,是以高质效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的重要一环。制度层面,是提升法律监督实施效能的内生需要;技术层面,是深入推进数字检察改革的客观要求;治理逻辑,是实现检察一体价值目标的时代必然。要注重增强检察一体履职机制数字赋能供给,加强数据权益保障,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成果,拓展检察一体履职数字场景。  相似文献   

6.
检察机关肩负着对刑罚执行、劳动教养决定执行和监管场所管理活动是否合法的监督职责.检察机关对监管场所检察监督以派驻检察监督方式为主要的监督方式.这种派驻检察方式,具有及时了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第一手"资料和监管信息的优势.但是,在监所检察实践中,这种派驻检察暴露出来了检察人员容易被"同化"等弊端,严重削弱了检察监督的力度.在分析派驻检察监督方式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对监管场所实施以随时检察为主的监督方式的改革设想,以期去弊存利,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相似文献   

7.
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是以大数据为支撑,以类案监督为特色,以促进治理现代化为指向的系统监督。法律监督具有治理属性,检察机关在大数据赋能下能够更好实现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最终实现系统治理。具体而言,可通过开发“检察+大数据”应用平台、推广监督模型以及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等方式发挥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的优势,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有效推进系统治理。  相似文献   

8.
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是新时代新征程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释放检察制度蕴含的生机活力,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实施数字检察战略,从思想维度看,要把握数字时代发展的鲜明特质,把握数据赋能的重要机遇,不断深化数字检察的规律性认识;从实践维度看,要发挥党的领导政治优势,促进数据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推进法律监督数据模型构建和应用;从效能维度看,要增强数据要素功能,增强数字监督、数字治罪、数字治理效能。  相似文献   

9.
数字检察,是数字技术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而形成的检察工作新形态、新模式,也是新时代赋予法律监督更好维护公正、服务大局的新手段,提出的新要求。数字检察通常由数据、技术、业务、人力等诸要素构成,这是新时代法律监督的基本要求。通过“数据驱动“”数字赋能“”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社会治理”,推动数字检察实现办案更精准、管理更优质、公正更有力和感视更直接等功能,这是新时代法律监督的本质要求。从数字检察实践看,大体可以分为业务信息化、业务数据化、数据业务化等阶段,这是新时代法律监督的方法要求。继后发展到监督智能化、治理现代化,且须始终强化自我监督,这是新时代法律监督的进阶要求。  相似文献   

10.
社区矫正协同检察监督强调检察机关与被监督者之间树立司法合作精神,以地位平等为基础,建立社区矫正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强调实施同步监督、柔性监督。引入协同理念对于理顺检察机关与被监督者之间的关系、提高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有重要的意义。这不仅是风险社会对检察监督提出的全新挑战,也是大数据时代对检察监督提出的更高的要求。  相似文献   

11.
李长林 《法制与社会》2011,(14):144-144,158
民事行政检察建议包括再审检察建议、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和一般检察建议。作为检察监督的一种新形式,民事行政检察建议的应用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由于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其在适用还存在诸多弊端,为了增强民事行政检察建议的监督实效,应从法律定位,适用范围,适用标准、具体内容等方面进一步的完善民事行政检察建议制度.  相似文献   

12.
刑事诉讼中个人信息的检察保护是新时代法律监督应有之义,是客观公正义务的发展与延伸,是监督大数据侦查的有效途径。现有刑事诉讼法律规范难以适应个人信息保护现实需求。要发挥好个人信息检察保护职能,刑事诉讼法需要适度引入个人信息保护原则与规则,加强个人隐私信息保护,同时检察机关应为信息主体提供权利救济途径,监督其他国家机关处理个人信息活动,发现和纠正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律的行为。  相似文献   

13.
检察法律监督几个问题的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周其华 《法学杂志》2001,22(4):23-25
我国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的专门机关 ,检察机关进行的法律监督称为检察法律监督 ,如何认识检察法律监督在国家法制中的地位和作用 ,不断完善检察法律监督机制 ,充分发挥检察法律监督的作用 ,对确保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4.
邱焕逵 《法制与社会》2010,(31):211-212
行政执法监督属于法律监督范畴,检察机关在行政执法领域应当怎样行使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权,这是完善我国行政法制监督体系需要认真研究的课题。本文认为检察机关要立足本职,充分利用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检察监督资源,进行全面整合,探索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措施,这是强化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15.
《政法学刊》2017,(3):57-66
在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对优化检察职能提出具体时间表之际,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侦防部门面临着整体转隶国家监察委员会,原有的检察监督体系有待优化,检察职能亟需重新定位。从法律监督的本源深度剖析当前面临的困境,提出构建未来新型检察监督职能体系的设想,以达到科学配置检察职能并实现良性运转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相似文献   

16.
检察解释,即检察机关司法解释,它与审判解释一起构成我国司法解释的体系。检察解释极大地拓展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覆盖面、充实了法律监督的内涵,同时具有积极追求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检察解释属于法律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具有法律监督的功用。检察机关应充分发挥检察解释的法律监督作用,创新工作机制,丰富法律监督的实践。  相似文献   

17.
胡铭 《中国法学》2023,(1):107-123
积极主义法律监督观是以数字检察战略为指引,以检察权的国家法律监督权性质为基础,以数字检务实践为依托的一种新型法律监督理论。传统法律监督受监督范围和监督方式的限制,已经难以满足数字时代的新需求。积极主义法律监督观具有宪法依据,契合能动司法检察理念,有助于法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且与传统法律监督方式并不抵牾。基于Z省S市的实证调研显示,积极主义法律监督观在实践中区别于传统法律监督,呈现出并行监督、类案监督、主动监督、有效监督等特点。积极主义法律监督观具有局限性,在数据平台建设、权利保障和权力冲突等方面存在风险,可考虑从法定主义和比例原则等角度对其进行规制,以推动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向纵深发展。  相似文献   

18.
我国现行法律对人民检察院开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限制,使得检察机关必须在立法赋予的范围内积极探索民事行政检察监督途径。适用个案再审检察建议,是减少办案环节,节约司法资源,增强监督效果的有效途径之一。本文就个案再审检察建议适用的司法实践价值、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对策等三个方面进行了粗浅的探讨。  相似文献   

19.
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日趋复杂,检察机关的应对难度大幅提升,因而需要紧跟数字时代的发展,积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数字检察作为新技术是法律监督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但是目前数字检察工作存在开发管理不完善、信息收集效率低、人才队伍有缺口等问题,需要检察机关将数字检察作为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的引擎,完善开发管理机制、固定信息收集路径、建设新型办案团队,及时总结新经验,推动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相似文献   

20.
检察侦查权与检察机关在历史上相伴相生,我国的检察机关享有侦查权早于其获得“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二者并不存在先天关联性。在宪制体系中,检察侦查权是侦查权配置的总体逻辑和检察机关基于自身发展的内在逻辑交融建构下的产物。受到宪法实施过程中“法律监督机关”之功能定位的影响,检察侦查权逐渐由“追诉型”侦查权演变为“监督型”侦查权,这种转型对维护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和保障检察权的统一行使和有效运行起到了重要作用。以“监督型”侦查为目标导向,检察机关应紧紧围绕“法律监督机关”的本位对检察侦查权进行体系化建构,在此基础上重组独立的侦查部门和侦查队伍。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时代背景下,还须探索检察机关在检察侦查活动中监督监察机关的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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