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70 毫秒
1.
论股东对公司财产之保险利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股东对公司财产是否有保险利益?这是一个在各国保险法学界一直存在较大争议的问题.我国《保险法》对这一问题未作规定.在当今我国社会条件下,承认股东对公司财产具有保险利益,不仅具有现实必要性,也符合可保利益原则的立法精神.从理论上讲,股东对公司财产存在实质上的利害关系,而这种利害关系是在法律上能够主张或被法律承认的、可以确定的经济利益关系.承认股东对公司财产具有保险利益不会引发赌博和道德风险的发生.在实践中,承认股东对公司财产具有保险利益,可以通过定值保险、不定值保险、概括保险等方式进行实务操作.  相似文献   

2.
因现行《保险法》对有关定值保险的规定只有寥寥数字,亦缺乏相应规制,导致保险实务中定值保险的纠纷比较多。在沿海、内河船舶保险合同中,投保人与保险人签订的船舶保险合同绝大多数是定值保险合同,且系足额保险。在具体理赔时,如保险船舶发生部分损失,并不存在太多争议,但当船舶全损时,争议很大。在审判实践中  相似文献   

3.
曹慧玲 《法制与社会》2010,(22):109-110
我国《保险法》第49条规定,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但该规定似乎过于简略,致使学理上和实务中都存在诸多疑问。"保险标的的转让"具体指保险标的物所有权的转让或是另有所指;如何确定所谓"保险标的受让人"?本文以《保险法》第49条第一款的规定为出发点,拟对上述问题作简要的探讨。  相似文献   

4.
保险在我国社会中已经被越来越多的民众所重视,在保险法律关系实践中也出现了相当多的司法案例.本文首先分析了保险活动中法律道德风险的表现形式及产生原因,并对我国《保险法》在防范保险道德风险上存在的缺陷分析,从法律人的角度,对我国保险法的制定和修改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相似文献   

5.
保险竞合是指对费用补偿型保险,在同一保险期间内,由于发生同一保险事故,导致基于不同保险利益投保的多份保险合同需同时支付保险金给同一主体,且支付金额超过实际损失或保险价值的情形.我国《保险法》第56条规定的重复保险制度并不能全面覆盖保险实务中的多数保险,当出现不属于重复保险的多数保险时,保险竞合就产生了.本文立足我国保险业发展现状,倡导加快对保险竞合的立法,并对其制度构建提些许建议.  相似文献   

6.
周珺 《政法论丛》2004,(2):75-77
通说认为 ,《保险法》属于保险基本法 ,《海商法》中有关海上保险的规定是《保险法》的特别法。然而 ,从内容和结构上的分析可以看出 ,《保险法》的制定并未实现保险法制的统一 ,反而形成了陆上保险合同法与海上保险合同法二元并立的基本框架 ,《海商法》中有关保险的规定与《保险法》并非特别法与普通法的关系 ,而是相互独立、并列存在的两个体系。明确这一点 ,对于我们纠正某些观念上的误区 ,正确适用法律 ,完善我国的保险法制都不无裨益。  相似文献   

7.
定值保险是在合同中事先约定保险价值的保险。在定值保险的场合仍有适用不足额保险和超额保险的余地。定值保险体现了效率原则,在一定限度内可能与损失补偿原则相偏离,但总的来说,它仍贯彻着该原则,因此,对超额定值保险应进行有效规制。  相似文献   

8.
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法的基本原则,在保险理论和实践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我国《保险法》对这一概念的界定却存在着缺陷。本文认为保险利益的主体应该是被保险人而不是投保人;保险利益存在的时点应该是保险事故发生时。  相似文献   

9.
姜南 《法制与社会》2010,(11):110-110
本文指出我国《保险法》中对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其判断标准是其对保险标的是否具有法律上所承认的利益。何为“法律上承认的利益”我国《保险法》的规定还很模糊,需要司法实践中进一步做出解释。  相似文献   

10.
唐瑜 《法制与社会》2010,(14):276-276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高度发展,各种利益的驱动促使人们进入了一个高风险频发的社会,为规避风险,人们选择订立保险合同来补偿因风险遭受的损失。然而,保险合同的核心是保险利益,因此保险利益在保险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它界定得越科学就越有利于保险业的发展,也就越能实现保险的价值目标。2009年10月1日施行的新《保险法》在保险利益的规定上有了很大的进步。本文旨在对新保险法关于保险利益的修订及其在司法实务中的运用进行辨析,在充分理解保险利益的目标和功能基础之上,深入反思保险利益的主体归属,准确把握保险利益的存在时间和利益范围,以真正实现保险法更加完善地服务于保险事业的发展要求。  相似文献   

11.
保险合同问题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石慧荣 《现代法学》2004,26(5):117-120
目前,立法机关正在积极准备保险法(主要为保险合同部分)的修改。最高人民法院也于2003年末公布了有关保险合同的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基于实践的需要,本文就保险合同的几个问题作了研究。笔者认为,保险人对承诺前发生的事故应当承担责任;财产保险合同的转让普遍要求保险人“同意”的做法,不利于交易安全和保险消费者利益的维护;投保人的解除权与关系人的维持权应予以平衡,同为保险合同利益,保单现金价值的归属应与保险金的归属相一致;超额保险无效在定值保险中的意义大于不定值保险,在定值保险中,协议超额定值与赌博无异,应为无效;保险法有关防损义务与施救费用的规定,不仅不利于防损减损,而且对保险消费者有失公平。  相似文献   

12.
股东对公司财产是否具有可保利益,历来倍受争议。根据《保险法》和《公司法》的相关理论,着眼于保险业的发展和保险新品种的开发,应该明确股东对公司财产具有保险利益。这一点不仅在理论上可以证成,具有可行性;在实际操作中,也可以通过定值保险和不定值保险的方式实现。  相似文献   

13.
我国《保险法》对重复保险概念的界定不全面,应当采取狭义说;重复保险的构成要件欠缺,应包含同一保险人及保险金额的总和超过保险标的价值这两个要件;有关重复保险投保人通知义务的法律规定不完善,应当规定通知的具体时间、内容以及违反通知义务的法律责任;最后,对重复保险的法律效力,应区分善意与恶意分别规制。  相似文献   

14.
保险利益是保险法中最为核心的概念之一,亦是保险合同中不可或缺的要件之一。但是因为我国《保险法》中对保险利益的定义过于模糊概略,使得如此重要的概念却有着诸多并不相似的学说。本文通过对保险利益的系列分析,试表达自己对保险利益本质的理解。  相似文献   

15.
贺冠雄 《法制与社会》2011,(21):282-283
2009年新修正的《保险法》沿袭2002年《保险法》的规定,不区分人身保险的具体类型而一律排斥保险代位求偿权在人身保险中的适用。在对这一规定的立论基础提出质疑的基础上,提出人身保险有无保险代位规范之适用,应以利得禁止原则为出发点,区分损害保险与定额保险而异其适用的观点。最后,对人身保险的各具体类型有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之适用予以分析。  相似文献   

16.
复保险法律问题研析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复保险派生于保险法上的损失填补原则 (PrincipleofIndemnity) ,是损失填补保险中的重要制度。从复保险的立法意旨出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对复保险的界定并不全面 ,还欠缺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及保险期间发生交叉或重合两个要件。对于复保险的适用范围 ,应限于具有损失填补性质的险种 ,而非任一险种均可适用。我国立法虽然规定了复保险的通知义务 ,但由于对违反此义务将承担何种法律后果缺乏相应的规定 ,使之形同具文。最后 ,对复保险的法律效力 ,应区分善意与恶意而分别规制 ,使恶意复保险归于无效 ,对善意复保险则宜采连带赔偿主义的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17.
夏庆锋 《当代法学》2021,35(3):12-21
保险近因原则来源于英美法,其设定目的在于明确保险事故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并认定赔偿责任.我国保险法学界对保险近因及相关理论早有研究,但囿于保险近因内容本身的复杂性以及立法上的缺失,司法实践中较多参照侵权近因的概念与赔偿理论,进而在判定保险赔偿责任的有无与大小时表现出不一致甚至相矛盾的情形.《民法典》继承了《侵权责任法》对因果关系的界定,保证了审判实务中找法、用法的科学性与体系性,但并未解决保险赔偿纠纷中对侵权近因理论的滥用问题.将侵权近因理论代入保险关系中以分配社会责任和赔偿义务虽能实现个案的解决或对弱势群体的救济,但在处理私法主体作为当事人的合同关系时却是一种不具有正当性的错误行为.对保险近因的确定是当事人自由意愿的外向表现,是一种内在的公正价值需求的有体化,应以当事人的合理期望为前提并注重因果关系的直接性特征.  相似文献   

18.
损失补偿原则仅适用于财产保险之观点在保险法著述中广为传播,在保险法实践中亦有深远影响。然而,损失补偿是保险的本质与保险业产生发展之基础,也是保险业经济补偿功能之集中体现,损失补偿原则适用于包括人身保险之保险全领域实为其应有之义。人身保险非损失保险观点或是大陆法系国家损害赔偿理论及其限制非财产损害赔偿规定向保险法不当扩张之结果。在现代社会,定值保险等损失补偿原则适用于财产保险之例外已不复成立,人身保险的损失补偿性也已为生命价值理论与第三领域保险的丰富实践所证实。保险损失补偿原则在中国的准确适用有赖于对其民商法理论基础之厘清、对其仅适用于财产保险观点之矫正、对人身保险损失计算标准之明晰,以及对现行保险法下保险定义等条款之完善。  相似文献   

19.
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客体,也是保险合同的要件之一。世界各国保险立法均规定无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我国《保险法》亦有类似规定。本文结合我国《保险法》、《婚姻法》、《民法通则》以及《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等规定,分析了作为委托监护人的外公对外孙女是否具有保险利益。  相似文献   

20.
保险利益原则是一国保险法上的一项重要原则。人身保险作为我国二种商业保险之一,在保险法上占有重要地位。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有无保险利益及有多大的保险利益皆是保险利益原则所关注的问题。本文以人身保险中的保险利益为研究对象,着重研究保险利益的发展历史及对人身保险的影响,并将我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与保险业比较发达的国家的保险法相比较,借其所长以期能补我之短。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