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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理学界,权利义务一致性似乎已经成为一个定论。此命题有时表达为“权利义务相统一”,有的表达为“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有的表达为“权利义务一致性”。不沦是何种表达方法,至少都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权利主体的权利义务是平等的”,二是“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即权利义务不仅是相对应而存在的,而且权利本身也就是一种义务。包括这两个含义的权利义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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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维权行为从性质上讲,属于行使权利范畴。行使权利通常是不会构成犯罪的。但如果在行使权利过程中,超出了不得损害他人合法利益和社会利益这一边界时,其行为已不是行使权利而是滥用权利行为,滥用权利可以构成犯罪。对过度维权行为的刑法评价:一是行为人所主张权利超出权利范围,但在手段合法的场合,属于行使权利行为,不构成犯罪;二是行为人所主张的权利没有超出权利范围,但在手段不合法的场合,可能构成财产罪以外的其他犯罪;三是行为人所主张的权利超出权利范围,且在手段非法的场合,则构成敲诈勒索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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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滨 《厦门大学法律评论》2005,(1)
目次一、引言二、滥用诉权概述三、禁止诉权滥用的法哲学思考四、滥用诉权行为的法律规制五、我国规制滥用诉权行为法律体系之构建一、引言在现代法治社会中,公民所享有的诉权被认为是国家为了保证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公民权利具有“实然性”而设定的“权利救济权”,为“第一制度性权利”,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没有诉权的存在,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就不可能成为一种现实的权利。有基于此,世界各文明法制国家皆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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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必要对“动物权利”作认真思考。“权利”是被社会认可的“自由”,而自由是具有理性能的人特有的。不仅如此,自由还具有社会性,人的自由只有在社会中才能产生。因为自由有一个正当性问题,它必须得到社会的承认和限制,权利就是被社会认可的自由,它要求自由的使用者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义务。因此,权利只存在于社会中,只适用于具有道德责任感的人类。动物不具有理性思维能力,其行为不具有道德性,因而不能成为社会的主体,也就不享有社会主体所享有的权利。虽然每种动物都在自然界中占有一定的位置,因而有其存在的价值,应予以善待,但它们不可能享有与人一样的待遇或权利,否则,就否认了人与其他动物的区别,也会打乱自然的秩序。所以,严格说来“动物权利”这一概念是不科学的,应慎重使用,否则会导致思想混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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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权威是法律得以施行的必要前提。没有权威的法律苍白得像一张纸。列宁曾经深刻指出:“宪法是一张写满人民权利的纸。”宪法如果没有权威人民的权利就是一纸空文。纸是一阵风可以吹掉的、一把火可以烧掉的。在文化大革命中,一张纸写的大字报就可能剥夺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甚至国家主席的基本权利。当年刘少奇面对看管他的人手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高声叫喊:“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你们不能剥夺我的权利。”但是,这份曾被他称为“工具”的宪法已经成了废纸,他甚至无法保护他作为一位公民的权利。有的人不仅公民的权利被剥夺,甚至连做人的权利都没有,只能做“牛鬼蛇神”,打翻在地还要再踏上一只脚,叫你永世不得翻身。这时候的纸质法律已在狂热的烈火中化为灰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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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事不再理”原则的再思考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一事不再理”原则的产生可能基于维护法院判决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实现诉讼经济 ,但人权理念兴起之后 ,“一事不再理”原则则被赋予了保护人权的内涵 ,并在实践中成为保护人权 ,特别是刑事司法活动中相关个人权利的重要手段。本文以人权为思考进路 ,探寻“一事不再理”原则的设立根据 ,并从分析“一事不再理”原则对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影响入手 ,提出完善我国刑事立法的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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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马克思的一句法律格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代法学》1990,(2)
“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这是马克思著作中一句广为人知的法律格言。法学界通常用“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来概括这句格言所要表达的思想。但是,人们对这句格言本身的理解却并不一致。国内很多颇具权威性的论著和教科书都认为,马克思的格言意在揭示这样一个事实:在法律的领域中,存在着一种权利,就必定同时存在相应的义务;存在着一种义务,也必定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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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推理中应用的基本法律概念(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权利和义务上面已经隐约提示,“权利”一词容易被不加区别地使用,涵盖特定情形中的特权、权力或者豁免权,而不是最严格意义上的权利;一些权威判例也偶尔意识到了该用法的不严谨。法官斯特朗(Strong)在People v.Dikeman一案〔27〕中说:“权利”一词被词典编撰者定义为指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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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商标法上的权利限制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商标权的权利限制在我国现行商标法中没有规定,这一现象与专利法和著作权法形成鲜明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62条列举了5种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从而使专利权人的权利被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著作权法在理论上有“作品的合理使用”,立法上在《中华人民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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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永彬感觉也被逼上了梁山,他没想到自己在这件事上陷这么深.杜雨欣是一个弱女子,竟能做到为民请命,他一个堂堂七尺血性男儿,竟要做缩头乌龟?但他是一个公证员,法律上的保密原则实际上限制的是他的话语权,也就是说他在这件事上有保持沉默的权利,而且必须保持沉默,不保持沉默就会违背公证的基本原则,动摇公证之所以成为公证的信誉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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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已死亡的被害人代理,是众多律师颇感棘手的事。它面临的第一个问题是:已经死亡的被害人是否仍享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被害人”所享有的一切诉讼权利?若享有,依据何在,权利范围又该如何界定?若没有,则不存在已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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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格的演变(一)身份法意义上的人格在罗马法中使用拉丁文“caput”即人格,该词的本意是“头”,“个体”。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古罗马法那里人格的伦理意义得到了最初的说明,尽管这种说明是带有歧视色彩的(奴隶被排除在人格之外)。这和自然法产生了矛盾,因为根据自然法,一切人都该是平等的。在自然法那里的人拉丁文用“homo”表示,包括生物学意义上的人。拉丁文“persona”一词也指人,最初是指演戏时使用的面具,并引申出“角色”的含义。“当它被用来指人时,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是不区分人的类别的,直到古典法时期,盖尤斯还在说:‘毫无疑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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