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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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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亲亲相隐”与现代拒证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在 ,我国法学领域对“亲亲相隐”持否定态度 ,但“亲亲相隐”精神并不必然与现代法制相违背。许多现代国家的刑法中存留有“亲亲相隐”的条文 ,一些国家的刑诉法中也有一些“亲亲相隐”的规定。将我国传统法文化中“亲亲相隐”的有关理念引进现代法制体系中 ,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现代拒证制度 ,有益于关照传统 ,维护亲情 ,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减少某些司法工作中的麻烦。  相似文献   

2.
对于“亲亲相隐”,有学者认为要弘扬,也有人认为其为中国几千年腐败与王朝兴衰的根源.鲜有学者对“亲亲相隐”在我国历史中能长期存续的内在原因进行探讨.“亲亲相隐”原则能否在刑事法上得以确立,实质是国家本位观与个人本位观博弈的体现.  相似文献   

3.
“亲亲相隐”制度存在的现代价值主要表现在它契合了法的亲伦精神和刑法的期待可能性理论,体现了法对实质公平、正义、人权价值的追求,符合立法的中人标准以及法的经济效益原理,由此为“亲亲相隐”传统在将来中国立法中实现创造性转化开辟了一种全新的理论视野。  相似文献   

4.
马洪涛 《公安学刊》2003,4(5):39-42
在分析"亲亲相隐"的含义、发展状况及其文化底蕴的基础上,进而论证"亲亲相隐"的合理性,指出其符合刑法的伦理功能和期待可能性原则,与刑法的谦抑、人道价值、"非犯罪化"世界潮流及发达国家经验相符合,最后指出在我国当前刑法架构下"亲亲相隐"的设定方式.  相似文献   

5.
“亲亲相隐”的价值及其在我国刑事法律中的引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黎亚薇 《湖湘论坛》2004,17(2):74-75
"亲亲相隐"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制度,具有特殊的价值与作用.现代西方国家的刑事立法中也普遍规定了体现这一原则的制度.我国现行的刑事法律制度中没有类似规定.文章通过对"亲亲相隐制度"价值的分析和西方国家刑事法律中相关制度的比较,来说明在我国的刑事法律中引进该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相似文献   

6.
中国古代的亲属免证制度是我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一项具有代表性的制度,在中国古代历代法典中则具体体现为“亲亲相隐”或“亲亲相为隐”等原则,这种亲属间相互容隐、相互免于作证的特权在我国被沿用了两千多年,由此也折射出其存在的正当性和合理性。本文拟从我国古代亲属免证制度的历史发展入手,就我国刑事诉讼免证制度的立法现状展开分析,并提出确立我国亲属免证制度的构想,以期对我国的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7.
《公安研究》2011,(10):63-63
梅文娟在《法学》2011年第2期撰文认为,一亲属之间有罪应当互相隐瞒,不告发和不作证则不论罪,反之要论罪,这就是亲亲相隐原则。亲亲相隐原则体现了人的本质属性——社会性,缓和了法与道德之间的冲突同时保证了法的可行性。我国应该借鉴历史和其他各国相关立法和实践,以亲亲相隐原则为视角完善包庇罪的刑事立法。  相似文献   

8.
亲亲得相首匿原则是我国儒家人文法律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刑事诉讼法》免除亲属出庭作证义务,是对亲亲得相首匿原则的重新审视。通过从我国亲亲得相首匿原则的历史演进切入,探讨在我国建立亲属拒证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提出在我国建立亲属拒证制度的建议,希望能够以此促进家庭的稳定、社会的和谐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相似文献   

9.
<正>中国宗法的特点是:亲属关系拉得远,亲属名称分得细,特别是先生后生要有不同的名称,如兄弟姊妹等。父之父为祖,古称王父;父之母为祖母,古称王母。祖之父母为曾祖父、曾祖母;曾祖之父母为高祖父、高祖母。子之子为孙,孙之子为曾孙,曾孙之子为玄孙,玄孙之子为来孙,来孙之子为景(同“昆”)孙,景孙之子为仍孙.仍孙之子为云孙。父之兄为世父(伯父),父之弟  相似文献   

10.
弓锥刺股     
(苏秦)说秦王,书十上而说不行。黑貂之裘弊,黄金百斤尽,资用乏绝,去秦而归。羸滕履跷,负书担橐,形容枯槁,面目犂黑,状有愧色。归至家,妻不下絍,嫂不为炊,父母不与言。苏秦喟叹曰:‘妻不以我为夫,嫂不以我为叔,父母不以我为子,是皆秦之罪也。’乃夜发书,陈箧数十,得太  相似文献   

11.
我国现行法律完全否定了亲亲相隐制度,这与现代法治精神是相悖的,也不利于保护人权及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其在司法实践中的危害日益呈现。以"亲亲相隐"为道德蓝本,构建亲属免证制度,既是对现存社会秩序的尊重,也是对作为社会基本细胞的家庭关系和亲属关系的尊重,避免刑法对个别轻微行为的机械干预而导致社会现实秩序的破坏,在建设"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无疑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2.
漫画与幽默     
原来如此妻:“你简直讨厌死了!”夫:“那你当初为什么要跟我结婚?”妻:“你那时候不是说要是我不嫁给你,你就去死吗?”夫:“那你就让我去死好啦!”妻:“那可不行!那时候我还不是你遗产的合法继承人呢!”金色的马桶一群小孩在马路边玩耍,有一个小男孩尿急,跑...  相似文献   

13.
亲属证人作证特免权是指被告人的亲属证人依据法律规定,有权拒绝提供不利于被告人的证据。目前大多数国家均对证人的该项权利做出了规定,我国现行刑法及刑事诉讼法中均没有亲属证人作证特免权的相关规定。应汲取我国传统法律文化中"亲亲相隐制"精髓,借鉴国外立法实践,构建我国的亲属特免权制度。  相似文献   

14.
腹内全无     
腹内全无一秀才将试,日夜忧郁不已。妻乃慰之曰:“看你作文如此之难,好似奴生产一般。”夫曰:“还是你每生子容易。”妻曰:“怎见得?”夫曰:“你是有在肚里的,我是没在肚里的。”腹内全无...  相似文献   

15.
"亲亲相隐"制度体现了法律对人情伦理的关怀,其存在有合理性,符合以人为本的法治理念、构建和谐社会的法治目标以及现代法治保护人权的目的。和谐社会下的容隐制度的构建,应保持合理适度的原则,避免伦理的极端化;要在公平、平等的原则上构建,剔除封建尊卑伦常的规定,注入现代平等精神。  相似文献   

16.
论亲亲相隐制度的合理性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王芹  李国卿 《前沿》2006,(2):116-118
“亲亲相隐”是我国传统法律思想中的一项基本制度,它在我国汉代到民国时期的法律中都有体现。然而,这一中国传统社会特有的价值理念,却在当前社会中日渐式微,且在我国现代刑事法律制度中销声匿迹。本文不但从历史的角度阐述了其产生的来龙去脉,还从人性、法律效益、社会稳定三个方面揭示了其内在价值及合理性。  相似文献   

17.
绝症丈夫忍痛为妻招“夫”,最后却又将爱妻和“接班丈夫”告上了法庭。真情被误导,好人犯了罪,风景秀美的黄山脚下,一幕招“夫”悲剧开始上演……  相似文献   

18.
过去20年中,日本20多岁到30出头的男女群体中,未婚者比例迅速蹿升,“不”婚成为时尚,思想传统的父母们却对此颇为忧虑。于是近几年日本出现了一种婚介机构组织的未婚男女父母们的聚会,这些以前干着急的父母们现在纷纷上阵,为自己的儿女选夫择妻。不过,这可同以前的包办婚姻不是一码事儿。父母出马总部设在日本北部城市札幌的“安”婚姻介绍事务所,就是倡导父母聚会潮流的先锋。该公司上月才刚刚在东京一家宾馆举行了一次小有规模的父母聚会,共有60位年龄在25至42岁间的女性和55位年龄在25至44岁之间的男性成为聚会父母们交流选择的对象。组…  相似文献   

19.
覆水     
离婚,在男性中心的封建旧时代,叫做“出妻”。我们不必多费唇舌,去遣责诅咒这个词语。它的不合理.是尽人皆知的。也许,人类社会往历经动数以后、会进化到女性中心的理想新世界,到时“离婚”这个不尽不实的词语说不定会正名为“出夫”。不过,这是后话。本文谈谈几个古代的离婚故事。据说至圣先师的家族盛行离婚。叔梁纥、伯鱼、子思,都有出妻的记录。所以说,“孔氏三世上妻”。孔子的行意弟子曾参受其影响,也视出妻为闲事。话说曾参的后母待继子毫无恩情,而愚孝的他却仍然先意承志。一次,妻子蒸藜不熟,后母给磕痛了牙,曾参立刻…  相似文献   

20.
刑讯逼供在中国历史上非常久远。中国现代社会虽然已从法律上废除了刑讯逼供制度,但此现象并未绝迹。从刑讯逼供的历史与现实来看,目前要进一步采取具体措施完善制度和法律,如禁止限期破案、建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借鉴中国古代“亲亲相隐”传统等。惟其如此,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刑讯逼供的违法现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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