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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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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维护南海尤其是马六甲海峡的海上航道安全,对全球国际贸易运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国的贸易和石油安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南海航道的安全。南海航道并不太平,海盗袭击在南海航道上时有发生,海上恐怖主义也有可能将其触手伸向马六甲海峡上行驶的过往船舶,如何维护南海航道的安全对周边国家和世界贸易具有特殊的意义。在打击海盗等破坏航运安全犯罪活动中,国际法律机制还存在诸多不足,海盗罪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规定的范围过于狭窄,一些周边国家还没有签署《制止危及海上航行安全非法行为公约》,《亚洲地区反海盗及武装劫船合作协定》的合作机制也有进一步深化的必要。在未来的法律机制创建中,有必要进一步扩大海盗罪的范围,破除联合护航中的法律障碍,方便各国行使紧追权,并加强船舶追回的合作,以维护中国和周边国家的航运安全。  相似文献   

2.
随着中国与主要周边国家陆地勘界工作的临近,可以预见,我国今后的威胁将主要来自海上;同时,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化,我国开发利用并依托海洋的深度与广度将不断拓展,面临的海上问题将日益增多,即所谓的海洋安全或海上保安。海上安全主要为海上通道安全(海盗行为)、海域划界争端包括岛屿主权归属引发的冲突安全、测量活动尤其是军事测量活动引发的军事安全、大陆架外部界限扩展引发的公海航行安全等。而确保海洋权益、维护海洋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是积极遵守国际、区域以及双边关于海洋问题的条约制度,重点是制定和完善国内相关海洋政策与法制。  相似文献   

3.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海上武装力量平时海上军事行动的主要依据,赋予了军舰在海上的豁免权、无害通过权、过境通行权、航行自由权、管辖权等权利以及相应的义务。当前,我国一些海域划界未完成,主权归属不明;各国对《公约》的解释也不统一,法律主张冲突等状况,为平时海上军事行动带来了较大挑战。以《公约》为依据,加强海上军事互信和安全合作,建立完善平时海上军事行动相关制度等,是解决海洋争端、维护海洋权益较为可行的途径。  相似文献   

4.
和平利用海洋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主题。《公约》通过限定海洋活动形式、规定海洋争端解决方法以及倡导加强国际合作的方式促进海洋的和平利用。和平利用海洋并不意味着禁止一切海上军事行动,但也确实对海上军事行动构成一定的限制。为实现海洋的和平利用,各国的海上军事行动应符合《联合国宪章》、《公约》和其他国际法规则的规定。此外,加强海上军事互信与安全合作也是解决有关国家海上“安全困境”,维护海洋和平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5.
袁发强 《法学研究》2015,(3):194-207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虽然规定了航行自由制度,但未解决军事航行活动与沿海国国防军事安全之间的冲突问题。这种冲突的化解需要借助于其他国际法律制度,特别是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法律制度。我国既有维护海洋主权的客观要求,又在海外具有越来越多战略利益,因而需要从总体战略上考虑对待航行自由的法律态度。为应对其他国家可能以维护海洋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为由,对航行活动进行单方面、不恰当的限制,我国还应积极倡导宽松的航行自由制度,充分运用该制度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为国家开展保障海上丝绸之路和能源通道安全的海外行动提供法律支撑。  相似文献   

6.
海上反恐与国际海运安全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丽娜 《河北法学》2008,26(2):148-152
海上恐怖主义是具有政治目的的海上恐怖组织或海上恐怖分子以暴力手段,从事危害海洋安全,危害船舶以及船上财产和人命安全,危害港口设施安全的恐怖活动。海上恐怖主义和海盗行为之间存在很大区别,同时又有着密切联系。美国"9.11事件"后,国际社会尤其是国际组织对恐怖主义活动给予了前所未有的重视,纷纷制定国际条约和国际协定以打击国际恐怖主义活动,在海运反恐立法方面,国际海事组织、世界海关组织、国际劳工组织等的反恐国际安排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构成了国际海运安全制度的主要内容。我国作为海运大国,同样面临海上恐怖主义威胁,因此我国亦有必要加强国际合作,重构海运反恐立法格局。  相似文献   

7.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线长点多,沿线人文及地理因素等变化都会对海上丝绸之路安全带来影响.中国作为海上丝绸之路的积极倡导者,必须未雨绸缪,认真谋划,采取各项措施维护海上丝绸之路的安全.从法律角度提出,中国应坚持国际法基本原则,依托国家组织,利用现有国际规则,加强法律人才的培养与交流,维持海上丝绸之路秩序;中国还应通过加强与他国军事合作与交流,防范海上丝绸之路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为海上丝绸之路安全提供保障.  相似文献   

8.
论海上共同开发“区块”的选择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目前海上共同开发的理论与实践来看,海上共同开发"区块"的选择主要涉及"区块"的地理范围、具体面积以及与领海的关系等。影响海上共同开发"区块"选择的因素主要有:政治意愿、经济考量、所涉国家的多寡、主张的合法性以及文化因素等。为了推进中国与有关国家在南海共同开发"区块"的选择工作,有必要进一步拓展在南海的地理和资源的调查活动,选择的潜在共同开发"区块"宜小,要鼓励石油公司积极参与南海的共同开发活动。  相似文献   

9.
虽然两岸在南海议题上的立场是相近的,但由于当前两岸的政治分歧尚未解决,两岸对于南海主权属于"中国"的表述尚存差异,影响了两岸南海合作的开展。伴随南海争端的不断升级,海上维权合作执法遂成为两岸必须共同面对的议题。两岸应携手尽速筹立南海维权执法合作机制,由大陆海警局、海事局和台湾海巡署牵头,将双方的海上共同执法机制规范化。  相似文献   

10.
陈淑芬 《北方法学》2010,4(5):122-126
日本是一个能源主要依靠海外进口的国家,为了确保经济的发展和安全,日本力图构建完整的海上能源通道安全法律保障机制。以国内能源基本法律、政策和相关反恐怖法案为基础,依托海上自卫队和海上保安厅等强有力的执行机构,日本能源安全战略以日美合作为基础,多方开展双边合作。同时,日本还积极致力于建立地区性的能源通道安全保障机制,通过联合地区反海盗机制、打击海上恐怖主义活动来确保日本的能源通道安全。  相似文献   

11.
第一条为加强成山头水域交通管理,减少船舶交通事故,保障船舶航行、作业和人命财产的安全,促进水域资源的综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成山头定线制水域航行、停泊和作业的一切船舶  相似文献   

12.
当前,海盗活动十分猖獗,严重影响国际社会的政治、经济秩序,完善和运用国际法是综合治理海盗问题的重要武器之一.文章从分析当前海盗在主体、对象、主观目的以及客观表现方面的特点出发,针对国际社会治理海盗问题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阐明了国际社会治理海盗问题的法律对策,建议完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及《制止危及海上航行安全非法行为公约》对海盗的界定、对海盗的制裁等问题,并对惩治海盗的国际合作机制的构建提出了设想.  相似文献   

13.
黄莉娜 《北方法学》2011,5(4):98-103
作为中国对外能源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与东盟的能源安全合作发展迅速,并已成为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的重点。但是,由于东南亚出口能源的减少,能源运输通道安全受到的威胁,以及南海问题的国际化,中国与东盟的能源安全合作虽前景广阔但障碍重重。为此,利用联合国条约体系,解决马六甲海峡防盗、反恐和南海问题;借助WTO协议和CAFTA协议,加强能源贸易和投资纪律;以及借鉴ECT和NAFTA,建立专门的能源合作协调机制应是双方未来合作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14.
在海上活动中,船舶碰撞事件常有发生,海事行政主管机关为了防止沉船威胁公共航行安全及海上生态环境,在相关责任人没有在限定的期限内打捞沉船时,海事行政机关将采取措施对沉船进行强制打捞,打捞之后依照法律规定向沉船打捞义务人收取打捞费用。打捞活动涉及的问题相对复杂,然而现阶段我国在相关方面的立法仍不完善,导致沉船打捞及费用追索成为海事行政部门及其他利益相关者面临的一大难题。如果不能妥善处理好这些问题,一方面,沉船的剩余价值不能得到较好的利用;另一方面,海上航行公共安全及海洋环境将受到威胁。  相似文献   

15.
南海地区的人工噪音来源广、种类多,已经对该地区的海洋生物产生了实际的危害后果.国际法上关于规制南海噪音的主要依据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风险预防原则以及不得损害国外环境原则.上述法律依据在具体规制南海的海洋噪音污染时存在法律义务不明确、 可操作性差等诸多局限性.为了切实保护南海地区的海洋环境,中国与东盟国家应该确立合作规制南海海洋噪音污染的法律目标、设定合作规制南海海洋噪音污染的具体法律路径、明确合作规制南海海洋噪音污染的具体内容.中国不仅要积极完善本国国内法关于防治海洋噪音污染的法律制度,而且还应该积极利用正在与东盟国家磋商制定《南海行为准则》的良好契机,为早日通过南海地区第一份规制海洋噪音污染的法律文件而努力.  相似文献   

16.
应意大利政府的邀请,国际海事组织于1988年3月1日至10日在罗马召开制止危及海上航行安全非法行为国际会议,审议通过了《制止危及海上航行安全非法行为公约》和《制止危及大陆架固定平台安全非法行为议定书》。出席会议的有82个国家和6个国际组织的代表或观察员。我国政府派代表团出席了会议,并于1988年10月25日,由我国驻英国大使代表政府签署了这两个国  相似文献   

17.
田田 《法学论坛》2000,15(6):55-63
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将是21世纪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人们将更多地关注海洋环境与海上安全航行.船舶碰撞是一种发生在海上的侵权行为,会在当事人之间引发损害与赔偿的法律关系.海洋航行的特殊风险及海上经济的特殊性,决定了碰撞法中存在一系列有别于民法中侵权行为的制度.确定碰撞的责任方,首先需要对碰撞行为的构成及其过失进行研究.  相似文献   

18.
赵秉志  赫兴旺 《中外法学》1993,(6):39-43,46
<正> 一、危害海上航行安全犯罪的历史与现状危害海上航行安全犯罪,几乎与航海的历史同源并同步发展。最初只是海盗,到现代又出现了攻击船体和船上人员、破坏导航设备等危害航海安全的恐怖主义行为。初期的海盗,多是出没于各种海域充满冒险精神的航海者。他们开拓了一条条新的航线,曾对人类走向海洋文明起到过一定的作用。到15、16世纪,海盗行为成为荷兰、法国、英国、西班牙等海上殖民大国进行原始资本积累的手段之一。当时刚刚开发的北美及加勒比海地区,是海盗们经  相似文献   

19.
海上共同开发问题是未来中国对外关系的重要内容之一。海上共同开发主要有四大发展趋势:海上共同开发的领域由以油气资源开发为主趋向海上观光旅游等多领域延伸,海上共同开发的理论基础由以国际合作原则为核心趋向多项国际法原则汇聚,海上共同开发的法律依据由以条约为主趋向多种国际法渊源并存,海上共同开发呈趋向习惯国际法规则方向发展之势。通过考察分析,得出几点规律性认识:中国在推动与周边国家进行海上油气资源共同开发的同时,应积极倡导在海上生物资源、观光旅游等领域的共同开发。适度的妥协、让步与坚持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并不矛盾。已有的共同开发案例,对中国与周边国家进行海上共同开发活动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在重叠海区单方开发于法无据,中国应予积极应对。  相似文献   

20.
<正>2014年12月13至14日,由中国法学期刊研究会主办,海南大学法学院、海南省南海法律研究中心承办的"第二届南海法律高端论坛"在海南海口成功举办。中国法学期刊研究会的代表及《法制日报》、《海南日报》等媒体代表与国内三十余位专家学者出席了论坛。与会专家就历史性权利与南海主张、海洋合作、南海资源开发与争端解决、东海问题与对日关系、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等五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此次论坛邀请专家跨越法学、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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