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75 毫秒
1.
孙贵芬 《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4):16-20
中国共产党十五届六中全会是在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举行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在全面总结党的作风建设的历史经验,广泛吸取各地区各部门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新鲜经验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充分体现了江泽民同 相似文献
2.
朱洪波 《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学报》2014,(2):75-77
重视行政道德建设是我们党改进作风的一条重要经验。新时期,我国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取得了不小成绩,但问题依然十分突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改进作风,关键是加强行政道德建设。新形势下加强行政道德建设,要合理进行行政道德的价值引导,着力抓好行政道德的教育培养,不断强化行政道德的监督制约,有力推进行政道德的法制建设。 相似文献
3.
刘德军 《理论学习(山东)》2004,(7):31-32
中国的事情要办好,关键在党;党的事情要办好,关键在党风。进入新世纪后,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党的十六大则把“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作为“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六大战略举措之一。这不仅对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而且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有巨大的影响作用。本文拟从三个方面对新世纪如何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进行论述。一、党风建设的指导方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 相似文献
4.
王凤启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2005,(5):12-13
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永葆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是新形势下我党面临的一项重大而又紧迫的任务.改进党的作风,就要勇于正视问题,解决问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让"三个代表"在党的建设上得以充分体现,使我们党始终保持先进性,永葆生机与活力. 相似文献
5.
杨跃 《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2001,(6):8-8,14
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这个决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十五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刻阐明了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明确提出了党的作风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并对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其核心问题是保持党同人 相似文献
6.
张丽 《理论学习(山东)》2001,(11):23-24
坚持党的纪律,反对自由主义,是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它对于我们在新世纪更好地肩负起党的历史使命,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坚持党的纪律是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迫切需要。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 相似文献
7.
邢秀娟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2009,(Z2)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党执政的重要基础.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加强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十分重要.领导干部是国企发展建设的骨干力量,其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企业和谐发展.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最重要的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持之以恒地改进和提升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以及生活作风,努力在职工群众中树立起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善共事而且不出事的良好形象. 相似文献
8.
邓一鸣 《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9,(6):12-14
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又是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对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扬党的先进性、深入反腐倡廉都有十分重要的紧迫性。当前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主要是要改进和创新思想作风、学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加强改进领导干部的作风必须加强教育,强化制度,健全监督。 相似文献
9.
马兆明 《理论学习(山东)》2002,(10):28-29
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有一个非常显著的特点,就是在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上,在强调加强思想教育、提高认识和觉悟的同时,特别强调加强制度建设,强调通过制度建设来推动党的作风建设。这是对我们党在作风建设方面的历史经验教训的科学总结,是抓住了党的建设的根本,是我们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需要认真领会和把握好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需要认真把握好的关键问题。党的建设是一项包括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等各个方面内容的复杂的系… 相似文献
10.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政治报告中指出:"切实改进党的作风","以求真务实作风推进各项工作,多干打基础、利长远的事"。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我们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党的作风建设重要性,针对作风建设中干部存在的影响工作、效率、形象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建设,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党员干部作风的新转变。 相似文献
11.
邢彦明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09,(1)
犯罪要素应遵循裁判过程予以序化,形成由客观到主观的阶层递进模式,中国刑法犯罪构成体系可在借鉴大陆法系递进式犯罪论基础上,对通说"四要件"犯罪构成体系予以分解重构,使传统平行结构体系融入递进因素,以犯罪构成体系的变革推动刑法理论发展与司法改革实践。 相似文献
12.
当代大学生生命意识缺失现象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姚月红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91(4):87-92
面对大学生生命意识缺失现象的日益突显,本文认为,生命意识缺失是一种特殊的心理危机,也是一种异常的心理现象。生命意识缺失现象是多种因素交互作用而导致的结果。文章着重从心理健康教育和危机干预的角度来寻找对策,以促进大学生生命意识健康发展,减少生命意识缺失现象的发生。 相似文献
13.
刘雨涛 《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5(4):22-23
本文通过对保证期间与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等的分析与论证 ,对我国现有的担保制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 ,希望能对完善制度起到一些作用。 相似文献
14.
杨长鑫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市行政学院学报》2003,2(1):70-73
党风建设制度化,是党风建设的必然趋势和必要条件。只有制度化,才能保证党风建设沿着规范有序的轨道进行。制度化关键在“化”,即在制度化条件下,制度是最高权威,一般来说它不因任何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也不因任何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党风建设制度化应在建立健全党风建设的规范体系、制度程序、制度机制等方面努力,并且要与加强思想教育有机结合起来。 相似文献
15.
教育权可诉性的理论透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春梅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16(4):36-39
我国几起学生状告学校的行政诉讼案一度成为传媒的热点 ,也向法学界提出了新的问题 :学生不服学校处分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校方处分学生的行政行为能否成为诉讼标的 ?本文作者就此问题提出了自己见解。 相似文献
16.
杜玲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13,(5)
通过利用《中国引文数据库》、《中国学术期刊影响因子年报》、《期刊统计分析与评价》相关数据,采用文献计量学的方法,对2000-2012年《天水行政学院学报》的各项指标进行统计分析,客观描述刊物整体水平和学术影响力,寻找差距和不足,以期对刊物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17.
康纪田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21(4):54-56
通常认为采矿权的客体是:不特定的、包括地下部分在内的组合体、抽象的矿产资源、地壳中的不动产等.由此而将采矿权归属矿业权、特许物权、准物权等形成虚无的物权体系.通过逐一甄别认为,采矿权的客体是单一而特定的矿产,采矿权人对矿产支配的权利状态具有自物权属性. 相似文献
18.
杜向前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9,(3):151-156
“量刑基准制度”是指法官在对刑事被告人定罪量刑时可供参照的具体客观的基准。作为韩国法务部“变化战略计划”重要课题内容,韩国近年来开始着手推进刑事“量刑基准”改革方案。本文将通过对韩国“量刑基准制度”引进背景、量刑委员会及“量刑基准”促进动向及方案内容、韩国法院及法务部量刑调查主导权之争及韩国“量刑基准”制定的基本经验等进行考察,以期对我国刑事量刑制度研究提供可资借鉴的依据。 相似文献
19.
在判断行使财产权行为是否构成夺取罪方面存在司法上的困惑和理论上的缺失.传统观点认为,行使财产权行为不具有侵犯他人所有权的客体,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且是一种自助行为,不构成夺取类犯罪.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夺取罪构成要件需要进行重构.夺取罪犯罪客体采用以平稳占有说为基础的财产秩序.行使财产权利行为的非法占有目的虽然具有债权的法律依据,但其夺取行为和手段不符合法律规定.自助行为的成立需在主体、标的、主观目的、紧迫性和手段强度上符合要求.因此,行使财产权行为应构成夺取罪,除非其符合自助行为阻却违法的条件. 相似文献
20.
吴平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58(1):60-64
刑法规定“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本文对“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和“可以剥夺政治权利”的内涵进行了剖析,提出应当让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的范围明确化,并建议以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宣告刑作为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标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