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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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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小产权房与集体土地利益归属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解决小产权房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分配小产权房与集体土地利益.本文以农村集体土地权利秩序为出发点,首先确定了集体土地权利归属这一前提,继而主张应废止限制集体土地自由向城市流转的规则,并从两个方面提出了解决小产权房问题的思路,即确定小产权房与集体土地法律关系和存续保护优先.本文认为应允许农民或集体自由出让建设用地与农用土地;统一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小产权房与土地之间确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关系;在小产权房与土地增值收益分配问题上,采取存续保护优先的思路.  相似文献   

2.
正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俗称"小产权房"。法律法规不允许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因此"小产权房"不具有房屋的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不能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但是"小产权房"最吸引人的地方在于其价格优势,高企的房价催生了"小产权房"的交易活跃,也因此带来了许多的法律纠纷。"小产权房"的买卖合同显然是无效的,但无效的责任谁来承担?  相似文献   

3.
小产权房是我国特色土地所有权制度的产物,小产权房的出现表明农民在使用宅基地的过程中不再仅仅满足于居住,而是产生了新的权利诉求。我国在探索变分散居住为集中居住的土地制度改革,这其中出现了许多利益冲突,甚至有些发展成为暴力冲突,引发较大的社会代价,其根源在于对农村居民的土地征收,现行土地征收制度在小产权房产生以及处理问题上都存在很大关联,也是很多农民不愿意土地被征收,更愿意自己盖房出售的主要原因。  相似文献   

4.
利益衡量视角下“小产权房”的出路探究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近年来,房价上涨引起"小产权房"热销的局面。在现有法律框架下,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能自由流转,导致"小产权房"违法,其买卖合同无效。"小产权房"问题关系政府、集体经济组织、农民、购房者、开发商等多方利益,从利益衡量的角度分析,合法化更能体现社会公平。通过类型化处理是目前解决"小产权房"问题的合理做法,但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有待于集体土地使用权制度的改革。  相似文献   

5.
邓建宏  易谨 《时代法学》2007,5(4):18-25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是解决不平等对待农民的问题,不平等对待农民主要不是法律适用上的不平等,而是法律内容上的不平等。有关农民不平等的规定有碍农民权利的实现,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绊脚石,与法治精神、宪政原则相悖。要从宪政角度保护农民的平等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当务之急是对现有有关农民权利的不平等规定进行清理,然后重新构建农民平等权法律保护体系,并逐渐建立宪政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6.
目前"小产权房"问题是政府、开发商、农民、购房者、经济和法律学界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本文主要是从现有的法律规范出发,对"小产权房"所涉及的法律关系进行一个分析,指出"小产权房"的所存在的法律问题及解决方法。  相似文献   

7.
近些年来,国家虽三令五申叫停小产权房,但却始终事与愿违.究其根源,是诸多解决方案都以小产权房本身为切入而忽视了这这一问题的两大相互博弈的利益主体——农民和开发商,从而使得小产权房始终在一方想买,一方原卖的经济驱动下,不断产生.  相似文献   

8.
小产权房造成了对农民利益的侵害、对国土资源的侵害、对房地产市场的侵害、对法制建设的破坏、对政府公信力的破坏。本文认为在小产权房的处理过程中要坚持利益最大化和区别对待的原则,而要想彻底解决小产权房所反映出来的深层次问题,就必须改革目前的土地利用政策。  相似文献   

9.
刘瑞娟 《法制与社会》2010,(30):182-182
小产权房是在上世纪90年代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与住房制度的改革迅速出现的。2007年、2008年政府部门两次警示提醒城镇居民不要购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一时小产权房问题被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引起了巨大的社会反响。本文通过对小产权房产生原因的分析,拟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相似文献   

10.
众所周知,中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可利用的土地资源严重不足,成为了制约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关键因素。在房价飙升的今天,能够拥有自己的住房是很多人的梦想。受制于经济条件又想拥有自己住房,价格低廉的小产权房便应运而生。小产权房的出现,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现存的购房压力,但也引发了一系列深层次的法律制度问题。究竟该如何妥善处理这一矛盾,已成为当前我国政府和法律无法忽视的一个问题和挑战。近年来,国家开始针对小产权房开展整治工作。在此背景下本文围绕小产权房的治理难题,从背景、概论、权利归属和解决办法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研究。  相似文献   

11.
现行法律框架下小产权房的出路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小产权房”是近年来极为火热的新闻词条。一个“小”字不仅揭示了产权在现行法律制度罅隙下逼仄,更刻画了空守在一亩三分地上农民的憋屈。中央的政策导向一度似乎要松动,然而面对背后众群体的利益拉锯,又似乎缺乏勇气。本文通过对小产权房现象的分析,试在不改变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土地制度的情况下,为小产权房问题的解决提出有益建议。  相似文献   

12.
小产权房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小产权房是我国目前政府和社会公众极为关注的社会热点和难点。小产权房的出现是多种原因所致,但根源是我国土地双轨制。解决小产权房,必须坚持兼顾国家、集体、农民和购房人等各方利益的原则,体现党中央所提倡的和谐社会。对现有小产权房,应根据购房人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不同的处理,核发不同的产权证书。  相似文献   

13.
小产权房是一种事实上的称呼,难以对其下一个精准的定义。尽管对小产权房流转的法律效力存在争议,在现行体制下其事实上无效却是不争的事实。主张严格限制小产权房流转的理由虽言之凿凿,却难以经得起推敲。限制小产权房流转阻碍了社会发展,理应改变。  相似文献   

14.
试论小产权房的法律症结与改革路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尽管现有法律政策禁止小产权房人市流转,但在商品房价不断上涨的背景下,小产权房不仅来在政策严令禁止下退出房地产市场,反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但由于小产权房缺乏法律保护,未进行产权登记,与小产权房买卖相关的纠纷也开始凸显,各级法院通常判定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无效.不过从法理上讲,小产权房的违法性并不表示小产权买卖协议的无效,从长远看,应当逐步承认小产权房的合法性,允许其自由流转.  相似文献   

15.
农村小产权房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裴岩 《法制与社会》2011,(29):194-194
当前,房地产市场出现一个事关全国住房大局的问题,即农村“小产权房”问题。由于违法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小产权房”受到政府的严令禁止。但是其存在的数量之大、发展之迅速,以及其低廉的市场价格,收到了广大农民和城市中低收入者的青睐。“小产权房”有其存在的合理性。针对“小产权房”的决绝办法要区别对待。  相似文献   

16.
近两年,小产权房问题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社会难题。它不仅涉及到经济、法律层面,涉及到政府、农民个人、农村集体和开发商等多个利益主体,而且还涉及到农村土地产权、城镇住房保障等复杂的制度层面。本文就从法律的角度来探讨小产权房目前产生的社会矛盾等问题,对小产权房面临的困境探讨解决之道。  相似文献   

17.
中国的土地公有制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由于集体土地所有权自身的缺陷和土地政策的偏好,集体土地所有权出现了被国家土地所有权虚化的局面,大量出于商业目的的土地征收,严重侵害了集体所有的土地,也侵害了农民应有的收益。小产权房的产生正是农民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试图与国有土地使用权抗衡,自力实现自己的权益的自发行为。所以,在不违背现有保护耕地的政策下,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的利益,应该首先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促使小产权房合法。  相似文献   

18.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深入,城中村现象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呈现.加快城中村改造是顺应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必然要求.城中村改造的首要前提是集体土地权利制度创新与土地权利合理配置:即如何在农民集体成员全部自愿转为市民的前提下,实现集体土地国有;在集体土地国有化前提下,赋予集体建设用地与农民宅基地以土地发展权,促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民宅基地使用权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等入市有效流转,并全面处理好小产权房问题.实现地方政府由“保障换土地”的旧思路向“赋权换土地”的新思路创新转化,最终建立政府、村集体及村民、外来人口乃至开发商多方城中村改造参与主体的土地权益均衡分享机制,促进土地权利公平、合理、有效配置,实现城乡一体化并推动城中村改造向着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城镇化转型.  相似文献   

19.
李旻哲 《法制与社会》2012,(33):251-252
日前国务院下令停建停售小产权房,此消息一经发出即刻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正规商品房高房价过高的环境下,小产权房大量滋生,并凭借其低廉的价格获得了大批消费者的青睐。小产权房屡禁不止的现象不仅关系到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秩序,更是牵扯到国计民生。小产权房成因由来已久,因此在治理小产权房的同时应当均衡各方利益,综合考虑妥善处理。  相似文献   

20.
根据对四川、重庆等地调研,留守农民并不关心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的变革,而更关注在保持和完善土地承包制前提下的土地增收.农民对农业用地的资产化和规模化流转持欢迎态度.在农村建设用地流转当中,征地标准过低威胁农民可持续生存和发展,导致青睐在宅基地置换基础上的农民集体产权房,但是违规的"小产权房"并不符合农民的长远利益.农民融资难题依旧未得到解决.根据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完善相关立法为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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