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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公安研究》2010,(3):30-30
关保英在《现代法学》2009年第3期撰文认为,行政主体义务对行政法关系乃至于行政法治的走向起着决定性作用,它与行政法中的权利和权力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然而,在我国行政法学界历来重视对后两者的研究而忽视了前者,没有给行政主体义务以科学的定位,这不能不说是行政法学理论的一大缺憾。行政主体义务的成立,必须有法律或职权上的依据,有行政法上的义务形态,  相似文献   

2.
李牧 《理论月刊》2010,(9):66-69
行政主体义务的设定模式对于科学设定和有效识别行政主体义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行政主体义务设定模式可归为直接模式和间接模式,具体又可分为义务模式、权利模式、推定模式等。行政主体义务的设定应以义务模式为主,兼采权利模式和推定模式。  相似文献   

3.
中国行政法学界对如何界定行政不作为有多种主张.通过分析有关国家和地区的立法与实践及我国学者对之的理解,笔者认为界定行政不作为应以法定作为义务为标准,如果行政主体未履行法定作为义务,不论这种作为义务是程序上的作为义务还是内容上的作为义务,都构成行政不作为.  相似文献   

4.
吴兰 《长白学刊》2010,(1):100-104
裁量权基准制度的建立,在我国法治政府建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但严格规则主义不利于实现行政目的,也不利于行政的实质正义,不能实现行政效率,不利于法治政府的真正建立。在建立行政裁量基准制度的同时,还需要完善行政责任制度、行政裁量说明理由制度、行政裁量先例制度、行政栽量公开制度与行政裁量基准例外制度。  相似文献   

5.
行政违法是指行政主体及行政公务人员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但尚未构成犯罪而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的行政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为行政主体及行政公务人员,所侵害的是受行政法律规范所保护的行政关系,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实施行政违法行为时主观上有过错。探讨行政违法行为,对于追究行政主体及其公务人员的法律责任,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等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6.
自动化行政是人工智能技术嵌入行政领域后的一种新型行政行为方式,它极大地提高了行政管理与服务的效率和水平,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权力与权利格局失衡的风险,实质性地损害了相对人的诸多权利,如隐私权、知情权、陈述申辩以及选择权和拒绝权。剖析权利减损的背后成因可发现,自动化行政的特性在不同程度上交叉式地造成了实质法治的背离、权利保障的遮蔽、正当程序的架空和行政责任的逃逸。有鉴于此,亟须通过坚持数字正义明晰系统理性、实现有意义的技术信息公开与解释、回归正当性原则、细化裁量与充分履行调查义务、事后寻求行政复议与诉讼并确认责任主体等途径和方式,以补强相对人被减损的合法权利,实现公共行政技术化与法治化的深度融合。  相似文献   

7.
《政策瞭望》2008,(6):53-53
政府信息公开的的主体: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承担者。根据我国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的规定,能够成为行政管理主体,独立行使行政权力,承担行政责任的是行政机  相似文献   

8.
行政主体积极义务中的不作为是相对于行政作为而言的一种行政行为方式,它与行政作为具有同等重要的法律意义。然而在法学界的理论研究以及实务界的审判实践中,对该问题都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我们通过对行政主体积极义务中不作为的界定、形式、法律责任等方面展开探讨,力图在界定行政主体积极义务中不作为的涵义的基础上,厘清对行政主体积极义务中不作为的深层次认识,最终拓宽对行政主体积极义务中不作为的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9.
行政补偿的性质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学者对行政补偿的性质作出了不同的解释,多数学者赞成责任说。责任说与法定义务说实质上是一致的,因此,法定义务说应成为通说。在界定行政补偿的性质时,应全面考虑行政补偿发生的情形、全面分析行政补偿的原因行为、正确理解法定义务的含义、准确界定行政补偿的范围以及考虑行政补偿的内容是否属于法定等因素。行政补偿的性质是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遭受法定的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时,应当依法予以补偿的法定义务。  相似文献   

10.
行政自由裁量权本质上是一种伦理性裁量权,因此,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正确行使,不仅离不开法律控制,而且需要伦理规制。行政责任是行政伦理学的一个永恒的核心课题,它体现了行政权力的价值基础、价值目标和行政伦理的内在意蕴,蕴含着现代行政管理活动的制度基础、法律指向和价值构成,是规制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根本条件,可以确保行政自由裁量权以一种符合民主、公正要求的负责任的方式行使。规制行政自由载量权,要开展持久而有效的行政伦理教化,培养公务员的行政责任意识;要营造良好的行政文化氛围,促进组织伦理环境的生成;要加强行政责任制度建设,保障行政责任伦理的实现;建立专门的伦理监督机构,加强行政伦理监督。  相似文献   

11.
行政主体的社会关切回应是我国行政法治中一种新的行政法现象,有着非常特殊的法律地位.其具有改换行政主体执法理念、革新行政主体义务体系、构型行政法治内涵与和谐社会关系的价值.然而,我国目前似乎更多的侧重于其作为行政主体职权的属性,我们认为,应将其看作行政主体的一种法定而积极的义务.使行政主体对社会关切进行积极梳理,慎重解读社会关切焦点,严格社会关切回应的时间节点,切实把握社会关切回应的内容,并对迟滞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2.
行政契约的界定——公共利益本位论视野下的再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夏云娇 《理论月刊》2005,(9):122-124
公共利益本位论认为行政法所体现和调整的是以公共利益为本位的利益关系.行政契约是行政主体为了实现公共利益而与相对人意思表示一致所达成的协议,它具有诸多特征,与单方行政行为和民事合同具有显著区别.在行政契约中,公共利益本位论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相似文献   

13.
“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必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必须正确处理党员权利与党员义务的关系,克服党内生活中的“义务本位”倾向;必须正确处理党的组织与党员个人的关系,克服党内生活中的“组织本位”倾向;必须正确处理党员党性与党员个性的关系,克服党内生活中的“党性本位”倾向。  相似文献   

14.
市场经济必然推动社会权利结构的优化,促进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的平衡,促使法治理念由义务本位转向权利本位,这正是实现法治的基础。  相似文献   

15.
胡兰玲 《前沿》2011,(7):94-96
反垄断法主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虽然《反垄断法》中对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都有所规定,但规定都过于简陋,尤其是行政责任,规定的较笼统模糊,且将禁止行政垄断的执法寄希望于上级机关,这难以实现反垄断法的目的。应从反垄断法性质的角度出发,对行政责任的性质、具体形态和实现途径等进行探讨,以期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6.
论平等参与权及其行政法制保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行政法上确立行政相对人的平等参与权,是近现代宪法和宪政所确立的民主、法治和人权等原则和理念在行政法领域的具体体现。它有助于促进行政民主,推进依法行政,增强行政行为的可接受性。相对人参与涉及到行政权运行的全过程,从行政立法到行政决策、再到具体的行政执法行为,相对人都有权参与。要建立健全行政公开制度、行政听证制度、说明理由制度、行政责任与救济制度等,保障相对人平等参与权的实现。  相似文献   

17.
在现代社会,人们对公民的知情权赋予了愈来愈多的关注。知情权是一项基本的人权,是建立现代民主政治和信息化社会的基础性权利。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为人民服务的公仆,主人有权依法了解、知悉公仆的一切活动情况,并依此对公仆作出切实有效的监督。通过立法设定行政主体的信息义务、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利,是实现公民知情权最基本的途径。本文从发挥人大立法职能的角度,对我国现行行政法律在行政主体信息义务的制度建构方面作一些思考,以就教于大家。  一、我国行政法律在行政主体信息义务上的缺失  行…  相似文献   

18.
《人大建设》2007,(10):54-54
薛瑞汉近期在《国家行政学院学报》撰文认为,行政问责制,又称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主要是指特定的问责主体通过一定的程序,针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应当履行而没有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的情况,必须承担否定性后果的一种追究制度。目前,行政问责制在我国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才刚刚起步。存在的主要问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权责不清。行政问责制的一个重要的政治基础,就是对每一个行政人员的权力与责任要有一个明确的划分,拥有清晰的责、权、利,合理地配置和划分行政权力。2.问责范围太小。从一般意义上说,问责的关键在于,只有平时认真负责,才会减少事故的发生。问责的意义在于防患于未然,  相似文献   

19.
姜方利 《求索》2007,(9):101-103
行政垄断的形成具有深厚的法文化背景,具体表现为人治传统、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行政权力的滥用、地方政府的权力寻租等几个方面,这些法文化因素共同促使了行政垄断的产生。为此,必须实现从人治到法治、从权力滥用到权力法定、从官本位到权利本位、从全能政府到有限政府等转变,才能从根本上实现对行政垄断的有效规制。  相似文献   

20.
任进 《人民论坛》2012,(14):10-11
法治政府是按照法治原则运作的政府。职权法定是法治政府的最基本要求,它决定着法治政府应当依法实施行政管理,没有法定依据,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相对人合法权益或增加相对人义务的决定。职权法定原则贯穿于依法行政进程的始终,适用于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一切行政活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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