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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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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证明责任具有主观证明责任与客观证明责任双重含义。证明责任制度的核心是证明责任分配。大陆法系国家通常采用形式标准,英美法系国家一般采取实质标准来分证明责任。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借鉴两大法系的优势,制定出适用我国的三项证明责任分配规则:基本规则、特殊证明责任分配和衡平原则。  相似文献   

2.
由于按照一般原则分配证明责任具有形式性,无法保证具体个案中的公正,大陆法系国家创设了证明责任分配的特殊规则来弥补其不足,即在某些具体案件中就待证事实的证明责任在双方当事人间重新分配。证明责任分配一般原则和它是原则与例外的关系。在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制度中,证明责任分配的特殊规则包括两种:法律推定和证明责任倒置。  相似文献   

3.
刑事诉讼证明责任分配问题是近几年来学者们研究的热点问题,刑事诉讼证明责任的分配遵循无罪推定原则,在刑事诉讼中证明一个人有罪由公诉机关和自诉人承担证明责任,被告人不承担证明责任,这是原则性的规定,除此之外还存在刑事诉讼证明责任分配的特殊规则,包括证明责任的倒置和证明责任的转移问题,同时这两者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区别。  相似文献   

4.
相对于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明责任分配规则,行政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倒置是一项公认的基本原则.但具体的规则设置并不等同于原则性规定,必须要考虑不同的行政行为性质及所处的不同阶段.法律要件分类说是民事诉讼中对于证明责任分配的通说,基于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之间的共通性,在行政诉讼中确定证明责任分配时,也可将其基本原理引入行政法律关系中,为完善行政诉讼证明责任分配理论提供一条新思路.  相似文献   

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确立的医疗损害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倒置理论,表面上来看有利于保护受损患方的弱势地位,实现诉讼武器对等,保障患方的合法利益,但实际上并不能解决自身的逻辑冲突,也违反我国证明责任的基本分配规则,并且在实践中也并没有起到理想的效果。《侵权责任法》在医疗侵权诉讼领域确立了过错责任原则,其隐射出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符合我国证明责任的基本分配规则,能够妥善协调医患利益,促进医疗体系的发展进步。  相似文献   

6.
《侵权责任法》改变了《证据规定》关于医疗侵权诉讼证明责任的分配规则,重新确立了医疗侵权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证明责任分配规则,但医疗行为的专业性与复杂化直接决定医疗侵权诉讼之证明责任分配并不能解决当事人举证及法官事实认定之困难。在借鉴他国经验的基础上,确立医疗侵权诉讼之具体举证责任,在适时运用"推定"减轻患者证明负担的同时,课以医方反证提出责任及反证义务违反之惩罚,是灵活解决和调整患者与医方证明困难的关键。  相似文献   

7.
证明责任分配问题是证明责任理论的一个核心问题 ,但在此问题上国内司法实践部门长期以来处于“谁主张 ,谁举证”的理论误区。笔者将在介绍大陆法系国家证明责任分配理论的基础上 ,为我国证明责任分配规则的构建提供有益的借鉴  相似文献   

8.
在彭宇案的诉讼程序中,面对难以证明的事实要件,法官先后采取了三种处理方式:运用自由心证认定事实;适用公平原则分配双方责任;通过调解回避事实争执。通过分析不难发现,无论扩张了的自由心证、以“公平责任”之名的结果责任分担,抑或法院调解,都不足以取代证明责任裁判在证明疑难案件处理中的基础性地位。一味排斥证明责任判决,不仅让判决的说服力严重受损,更让法官陷入非常不利的处境。  相似文献   

9.
罗森贝克的规范说证明责任分配理论具有较好的客观性和普适性,对大陆法系国家影响深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也有所借鉴.以买卖合同纠纷中的证明责任分配为例,《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消极违约之诉以及变更、撤销之诉的处理容易引发歧义,并难以像规范说一样为积极违约之诉提供确切的证明责任分配意见.证明责任分配规范是民事程序法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我国应当构建以规范说为主体兼顾公平的抽象证明责任分配原则.  相似文献   

10.
医疗过失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的证明,是医疗损害诉讼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根据医疗损害案件的实际情况,合理确立和适用案件诉讼证明规则,对于平衡医患双方利益具有积极意义.在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明责任规则,以减轻防御性医疗和医疗诉讼泛滥的风险的同时,应采取“优势证据”证明标准,缓解医疗案件中因果关系不确定的影响,并通过表见证明、专家鉴定和证明妨碍等制度缓和患者的举证负担.  相似文献   

11.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通常认为公诉案件由控方举证,自诉案件由自诉人举证。针对刑事案件中出现的与证明责任问题有关的情况笔者提出以下观点:刑事案件证明责任的分配划分为定罪情节和量刑情节两个方面,定罪情节和量刑情节的证明责任分配通常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但是不同的量刑情节要有不同的证明责任分配规则。  相似文献   

12.
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是证据制度的核心所在。我国刑事诉讼法秉承大陆法系的基本框架,结合具体国情,在修正与实践中逐步对证明责任问题形成了新的认识。本文从证明责任的概念入手,着重介绍证明责任分配的原则,由此引发对辩护方证明责任的思考,结合杜培武案指出司法实践中存在的证明责任分配问题,并就特殊情形下证明责任倒置的正当性提出看法。  相似文献   

13.
证明责任分配规则是国内外学界长期争论的一个问题。由于该理论自身的复杂性和抽象性,学者们至今尚未对此达成共识。从整体上看,民事诉讼法学界对证明责任分配规则的探讨遵循了两种基本思路,一种是主张对证明责任进行抽象统一分配;另一种主张对证明责任根据个案情况具体分配。以往学说基本上是沿着其中某一种思路发展的,而缺乏对两种分配方式之间的交流性研究。本文首先对证明责任的内涵加以界定,而后通过对现代几种代表性学说的分析和评价,论述以上两种思维方式的互补性,据此提出结合法律要件分类税和利益衡平说的证明责任分配规则体系,最后分析我国的证明责任分配规则的研究现状及体系构建。  相似文献   

14.
证明责任含义的复杂性使得“证明责任转换”问题也变得异常复杂,理论和实践中存在着无数误解。提供证据责任的转换、表见证明、证明责任的分割、证明责任的分担、证明责任的司法裁量、事实推定、法律推定及证明妨碍等都与“证明责任转换”相关,其相互之间也存在一定的联系,但又都是在不同的角度或层面对“证明责任转换”的描述。  相似文献   

15.
证明责任分配是研究证明责任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证明责任自在德国诞生以来,有关证明责任分配的学说先后在方法论上形成了两大流派,即特征事实分类说和法律要件分类说,其中待证事实分类说又分为消极事实说、推定说和外界事实说;法律要件分类说又分为基础事实说、完全性说和规范说。规范说自德国著名法学家罗森贝克提出后,在长达半个多世纪里成为不可撼动的官方学说。但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德国法学家针对规范说存在的弊端进行了反思,又提出了危险领域说、概然性说等证明责任分配新说。纵观德国证明责任分配的各种学说,究其本质,乃是决定证明责任分配的标准,是形式标准,还是实质标准,抑或两者兼而有之(以何为主)。本文主要对这一脉络给以简要阐明。  相似文献   

16.
民事诉讼证明责任及其分配是民事诉讼中的重要理论,它不但关系到民事诉讼程序的有序进行,更关系到有关实体法立法宗旨的实现,是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由于对证明责任的概念及其分配规则的理解有失偏颇,立法及司法实践中更缺乏细致且严谨的规定,因此,认真研究民事诉讼证明责任及其分配理论对于改革和完善我国的民事审判制度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17.
《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侵权的国家赔偿责任后,其与《民法通则》所规定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特别侵权的民事责任之间的关系,一直困扰着理论与实务界。为顺应行政侵权赔偿的发展趋势,增强对受害人权利的保护,应当在行政侵权国家赔偿优先适用的前提下,允许行政侵权民事责任的补充适用,在修改《国家赔偿法》时应当增设专款对此予以明确。  相似文献   

18.
“谁主张、谁举证” ,指在诉讼中的当事人对自己所提出的主张 ,有责任及义务提供证据材料。在法学理论的界定中 ,则会与人们对“主张”一词的识别标准不同 ,而成为不知所云的证明责任分配标准。并且混淆了肯定主张与否定主张之间的区别。因而不应将“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明责任作为一般性的分配原则。应当根据我国国情 ,证明责任应坚持诉讼平等的原则 ,分配服务于诉讼法任务。  相似文献   

19.
当前的国家赔偿归责原则与执法责任追究之间存在某种紧张关系——国家赔偿实行违法归责原则,承担国家赔偿责任意味着存在违法,违法则要进行执法责任追究,因此对执法机关、对受害人、对落实国家赔偿制度都造成负面影响。为了既有利于规范国家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职权行为,又有利于消除归责原则与执法责任追究之间的紧张关系,重构国家赔偿归责原则,可以借鉴法国的国家赔偿法,建立以公务过错责任为主,以无过错责任为辅的归责原则体系。  相似文献   

20.
当前的国家赔偿归责原则与执法责任追究之间存在某种紧张关系——国家赔偿实行违法归责原则,承担国家赔偿责任意味着存在违法,违法则要进行执法责任追究,因此对执法机关、对受害人、对落实国家赔偿制度都造成负面影响。为了既有利于规范国家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职权行为,又有利于消除归责原则与执法责任追究之间的紧张关系,重构国家赔偿归责原则,可以借鉴法国的国家赔偿法,建立以公务过错责任为主,以无过错责任为辅的归责原则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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