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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陈本寒  陈英 《法学评论》2012,(2):136-140
本文在分析我国学者关于公平责任归责原则存在与否的理论争议基础上,结合大陆法系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的相关立法和理论,认为公平责任并不适宜作为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我国《侵权责任法》第24条也并非关于公平责任原则的规定,而是关于损害分担的一般性规定。它的本质在于授权法官在个案中通过衡平手段合理分配损害,以达到公平正义之目的。在司法实践中,第24条仅适用于双方均无过错的情况,而且为了确保法律的安定性,该条不宜直接作为损害分担的法律依据,需要通过限制性的司法解释将其适用的案件类型予以具体化。  相似文献   

2.
我国目前通说中的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实际上名不符实。归责原则是归责的指导要素,不同于民法基本原则和赔偿原则,更不同于归责基础。真正的归责原则表现为自己责任和公平责任,过错和危险是两个基本的归责基础。归责基础是归责的内在技术标准,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是归责的外在技术标准,二者在归责原则的引领下保持了归责原理体系的自洽与圆满。  相似文献   

3.
论"公平责任原则"能否成为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归责原则是指以何种根据确认和追究侵权行为人的民事责任,它所解决的是侵权的民事责任之基础问题。除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外,"公平责任"又能否成为侵权责任法的另外一种归责原则呢?学界对于此问题的看法形成了截然对立的两种观点。实际上,"公平责任"只能作为基于民法基本原则中的公平原则而成为平衡当事人双方利益的一种机制,而不能成为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相似文献   

4.
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构成了我国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的三元化体系。以加害人和受害人为两条线索,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该体系的两条区分标准并发现它们之间的逻辑联系,同时以此为基础,在普遍接受的二元归责原则体系中准确定位公平责任原则,完成对三元归责原则体系的逻辑构建。过错推定实为一项证据规则,体现了在举证责任分担问题上法之分配正义,其归属于过错责任范畴,不涉及无过错责任领域更不能取而代之。  相似文献   

5.
曹险峰 《法律科学》2012,(2):104-111
《侵权责任法》第24条规定了作为损失分担一般规则的公平责任,其具有不同于其他国家或地区侵权法上公平责任的特征,是可以独立适用的补充性损失分担规则。公平责任的适用条件较为严格,《侵权责任法》第24条的规定应作合理化解释。损失分担时应考虑损害事实以及行为人与受害人双方的经济状况,这两种考量因素具有适用上的顺位性。  相似文献   

6.
环境侵权的归责原则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环境侵权的出现发展了传统侵权行为归责原则,各国逐步采用了无过错责任作为环境侵权的归责原则。但由于环境侵权的多样性、特殊性和复杂性,无过错责任原则不能完全适应变化多端的环境侵权类型,应当建立起以无过错责任为主,公平责任、风险责任和过错责任为辅的归责体系,方能适应现实生活需要。  相似文献   

7.
以《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为视角我们重新审视了公平责任原则,但是当前司法活动中仍存在适用公平责任原则与其他归责原则混乱的现象,因此我们应当从公平责任原则的含义、立法背景、适用条件等方面深刻理解公平责任原则的具体内容和适用范围,以使公平责任原则得到正确的适用.  相似文献   

8.
对于公平责任的内涵、性质与定位,学界存在很大的分歧。公平责任又称衡平责任,是损失分担的规则而不是归责原则。我国侵权责任法关于归责原则的规定坚持了"二元"结构,即过错责任原则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因其自身的衡平属性,公平责任的相关制度应以类型化条款的形式出现在侵权责任法之中。  相似文献   

9.
我国侵权责任法的体系构建——以救济法为中心的思考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我国侵权责任法应定位为一种救济法,其基本架构与体系应依如下思路进行建构:应采取多元归责原则,将过错责任作为一般条款,将严格责任、公平责任原则进行类型化分解;采"过错吸收违法"的观点,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应由损害、过错与因果关系三要件组成;绝对权请求权不应全部纳入侵权责任法中,而应将它们分置于民法典的相应部分。另外,损害赔偿制度也应在救济法的思维下进行体系建构。  相似文献   

10.
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化进程的推进,公民的权利的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侵权责任归责原则问题作为侵权行为法的核心问题也逐渐受到重视,学术界关于如何建立侵权行为法的规则原则体系以及具体的规则原则研究一直存在着争议。总结归纳之,学术界对此问题的研究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一元归责原则体系说、二元归责原则体系说、三元归责原则体系说。现在对侵权行为的责任归属来看,公平责任原则是一种主流的观念,而本文主张侵权责任的归责体系应当是由无过错归责原则和过错责任原则构成的二元规则体系。  相似文献   

11.
毛红  何秋英 《中国律师》2004,(10):78-79
著作权侵权的归责原则,是指以何种根据确认和追究著作权侵权行为人的损害赔偿责任,所解决的是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基础问题,它决定着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责任构成要件、举证责任的负担、免责条件、损害赔偿的原则和方法等。在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认定中采取何种归责的原则,既表明立法对不同侵权行为的价值判断,又是立法者以法律形式确定的强制性利益分配方案。从单一的过错责任向过错推定、无过错责任发展,是当代著作权侵权归责原则的发展趋势。一、关于对TRIPs协议中侵权归责原则的理解在著作权侵权领域,一般认为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仍然有其…  相似文献   

12.
环境侵权归责原则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劲  李丽君 《法学杂志》2007,28(3):21-24
我国环境侵权归责原则实行过错责任原则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并存,在举证责任上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本身仍有其不足与缺陷,需要进一步加强立法,在环境侵权归责原则上突出体现公平原则;相关的法律规定应当具有统一性;作出相应的补偿规定,以使环境侵权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上的真正保护.  相似文献   

13.
"公平责任原则"是否为侵权法归责原则,在侵权法学界争议很大。本文从侵权法归责原则的本质出发,认为其不应成为侵权法归责原则,而实质为侵权损害后果承担问题,是民法公平原则在侵权法上的体现。  相似文献   

14.
李挺 《行政与法》2013,(8):125-128,F0003
《侵权责任法》第24条是公平责任的一般条款,应属于补偿责任范畴.公平责任解决的并非侵权行为和侵权责任问题.公平责任的适用条件是双方均无过错.适用第24条之时,应遵循类型化优先以防止向一般条款逃避的原则,同时应基于公平的立场着重考虑多种因素.公平责任未来更合理的走向是经由责任保险再逐步转向社会福利系统来承担对受害人的补偿责任.  相似文献   

15.
论网络搜索引擎服务商的版权侵权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网络搜索引擎服务商提供搜索链接服务,不构成对版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直接侵权。法律追究其版权侵权责任的客观基础在于,搜索链接服务扩大了版权人因直接侵权行为人的侵权行为而遭受的损害。对此,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为归责原则,并将服务商明知或者应知具体的链接侵权作为追究其侵权责任的过错要件。网络搜索引擎服务商不应承拒共同侵权责任。《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23条应做出相应修改。  相似文献   

16.
论专利侵权赔偿损失的归责原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玲 《中国法学》2012,(2):119-130
专利授权公告不应具有使公众应知的法律效力。专利侵权赔偿适用一般过错推定说对行为人显失公平,专利侵权纠纷中也不存在特殊过错推定说的法定事由。因此,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不能作为专利侵权赔偿损失的一般归责原则。专利侵权属于一种特殊侵权,在归责上不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我国应基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宗旨、专利权的排他权性及专利侵权判定的复杂性,并借鉴国际公约和国外立法例,区分专利侵权产品首次销售前后的不同侵权行为,分别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或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17.
不同侵权责任承担方式的构成要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传统民法的侵权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是仅针对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来构建的,而我国现行民法的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并不限于损害赔偿,侵权责任保护客体并不仅限于绝对权,因此,针对不同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其归责原则与损害是否发生等构成要件应不相同;基于同一种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如果侵权责任保护对象不同,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也不相同.重新认识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无疑对民法规则的设计和适用将产生实际的意义和价值.  相似文献   

18.
论知识产权上的请求权和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侵害知识产权的民事责任形式应分为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和知识产权上的请求权 ,两者性质不同 ,构成要件也不相同 ,分属不同的民事责任制度。侵权损害赔偿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知识产权上的请求权则不以行为人的过错为要件。TRIPS协议中的侵权归责原则仍然是过错责任原则。我国应当分别确立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制度和知识产权上的请求权制度  相似文献   

19.
《侵权责任法》第54条明确了医疗机构侵权一般采用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但针对药品、医疗器械等医疗产品侵权,第59条又明确了医疗机构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对医疗机构产品严格责任的解释源于将医疗机构视为产品销售者,类似于《产品责任法》中产品责任的认识。而事实上,医疗机构并非完全意义上的产品生产者或销售者。况且在司法实践中,即使作为销售者,其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也有所松动。所以,通过分析严格责任的理论基础、医疗产品的实际情况等内容,提出对医疗机构产品严格责任的适用,应视医疗机构性质等具体情况,予以适当缓和。  相似文献   

20.
论归责原则与侵权责任方式的关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6条规定的过错责任原则、第7条规定的无过错责任原则和第24条规定的公平责任,均不适用于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返还财产、消除影响。第7条和第24条的规定还不适用于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等责任方式宜适用于第21条的规定,以免造成法律漏洞,尽管这并非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立法本意,亦非立法技术使然。返还财产可适用我国民法通则第117条第1款,或者我国物权法第34条或第245条的规定。归责原则与侵权责任方式之间的匹配关系,实际上仅限于损害赔偿(赔偿损失)、恢复原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和恢复名誉,难以扩及其他责任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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