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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总结和提炼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经验,在监察程序与刑事诉讼程序间起到衔接作用的移送审查制度是符合诉讼规律和工作实际的顶层设计。然而,在实践中,存在着因滥用或误用"四种形态"转化机制而使监察案件未步入移送审查程序的现象,并在理论、制度及实践层面相继引发"外部监督不足、监检衔接不畅、惩治失衡风险"等问题。国家监察体制下移送审查程序的设置不仅需对监检移送审查的关系范式予以重塑,还要理性表达法治程序构造及其运行规律。为此,监检移送审查机制应塑造出追诉目的的一体关系、诉讼业务的互补关系、职权监督的双向关系、程序运作的制约关系等监检关系范式,并从主体权能、程序结构、实体惩治三个方面对监检移送审查制度予以规制。  相似文献   

2.
我国刑事诉讼法再修改将案卷移送方式回归到最初的全案移送方式。全案移送符合我国当下的司法现状,也顺应职权主义国家追求实体正义的诉讼理念,但并非实行全案移送主义就能完全解决我国公诉案卷移送制度存在的所有问题,其至少存在法官预断、不当诉讼难以彻底杜绝和默读审判无法完全避免三种风险。基于此,在全面分析全案移送主义的基础上,提出设立庭前征询程序、增设庭前证据开示制度、实行庭前实质审查、确立审判中心主义和规范公诉案卷移送程序对公诉案卷移送制度加以改进和完善。  相似文献   

3.
2012年我国新《刑事诉讼法》将案卷移送方式回归到最初的全案移送模式。这种模式既符合我国当下的司法现状,也符合职权主义国家追求实体正义的诉讼理念。针对实行全案移送主义可能带来的风险,可以从设立庭前征询程序、增设庭前证据展示制度、实行庭前实质审查、确立审判中心主义、规范公诉案卷移送程序等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4.
2012年我国新《刑事诉讼法》将案卷移送方式回归到最初的全案移送模式。这种模式既符合我国当下的司法现状,也符合职权主义国家追求实体正义的诉讼理念。针对实行全案移送主义可能带来的风险,可以从设立庭前征询程序、增设庭前证据展示制度、实行庭前实质审查、确立审判中心主义、规范公诉案卷移送程序等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5.
食品安全,关系国计民生,关系社会稳定,关系民族延续。食品生产、销售的特殊性,决定了厘清食品安全监管机关之间的监管职责,以及它们同公安及司法机关间的关系至关重要;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侦查始于行政机关移送,分析当前食品安全犯罪侦查立案程序;目前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公安立案衔接上存在移送难、移送少的问题,建议明确行政执法与刑事侦查的关系,落实刑事程序优先原则,统一行政、刑事取证程序,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化平台。  相似文献   

6.
刑事卷宗移送是刑事程序中一个重要的步骤,我国1979年《刑事诉讼法》采用“全案移送”,1996年将其修改为“部分移送”,于2013年1月1日施行的《刑事诉讼法》又回归到1979年的“全案移送”。这种徘徊性变化,体现我国在此问题上的态度还不明朗。鉴于此,我国有必要移植其他国家的成功的卷宗移送方式。其中.英国是典型的“起诉状一本主义”.日本在二次世界大战后由“全案移送”修改为“起诉状一本主义”.德国则是典型的“全案移送”。近年来,“起诉状一本主义”受到很多学者的追捧.但是.该方式并不适合我国,究其原因它是当事入主义诉讼模式的应有之义,与我国的诉讼目的、诉讼模式皆不吻合。我们另辟蹊径,找到一种适合我国的卷宗移送方式:在起诉程序与庭审程序之间加强立案庭的作用.检察院将全部卷宗移送给立案庭,但是立案庭仅将起诉书移送给庭审法官。  相似文献   

7.
刑诉法的再次修改恢复了案卷移送制度,这是基于对司法实践的反思作出的理性选择,有利于保障辩护方的阅卷权,防止公诉权的滥用,节约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但是,与刑事公诉案件移送方式密切相关的庭前审查程序并没有随之进行相应的修改.形式简略、功能单一、无法排除法官预断的庭前审查程序不仅会影响到设计案卷移送制度恢复时所预期的目的,而且必将与其产生难以调和的矛盾.因此,案卷移送制度的恢复要求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国的刑事庭前审查程序.  相似文献   

8.
建构扫黑除恶多方协作机制应当坚持一体化协作理念。其多方协作机制的模式选择,在全国层面,应当采取由中央政法委统一协调的模式;在地方层面,宜采取地方政法委为主导的多方协作模式和地方多部门横向联席会议为主体的协作模式。应当从实体运作机制和外部保障机制两方面设计扫黑除恶多方协作机制。实体运作机制包括预防机制和惩处机制,前者包含明确预防责任、研讨预防对策、开展预防宣传与监管等内容;后者包含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排查机制、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异地用警、异地办案"机制。可以从督促、问责、激励等方面构建外部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9.
大陆法系的案卷移送主义并没有排除法官预断,英美法系的起诉状一本主义也没有完全禁止法官庭前接触案件信息,但由于两大法系存在保障庭审实质化的各种原则与制度机制,因此这并没有导致两大法系的庭审程序流于形式。不管是在比较法的视域中,还是在我国当下的制度环境之下,很难绝对地认为我国现行庭前公诉案卷移送制度存在缺陷,从庭审实质化的角度来看,当下更为紧要的是加强庭审程序的建设,而不在于改革庭前公诉案卷移送制度,追求绝对地排除法官预断或禁止法官庭前接触案件信息。  相似文献   

10.
大陆法系的案卷移送主义并没有排除法官预断,英美法系的起诉状一本主义也没有完全禁止法官庭前接触案件信息,但由于两大法系存在保障庭审实质化的各种原则与制度机制,因此这并没有导致两大法系的庭审程序流于形式。不管是在比较法的视域中,还是在我国当下的制度环境之下,很难绝对地认为我国现行庭前公诉案卷移送制度存在缺陷,从庭审实质化的角度来看,当下更为紧要的是加强庭审程序的建设,而不在于改革庭前公诉案卷移送制度,追求绝对地排除法官预断或禁止法官庭前接触案件信息。  相似文献   

11.
虚假诉讼作为民事诉讼的“畸形”产物有愈演愈烈之势,直接表现是利用诉讼手段侵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严重干扰正常的司法工作,破坏司法秩序。构建完善的民事虚假诉讼查处机制,包括线索发现机制、协作配合机制、线索移送机制和办案协作机制,并运用民事、行政、刑事手段进行不同处断,以维护司法权威、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2.
在我国,催眠可以作为侦查的辅助工具和最后手段,其获取的信息可以作为侦查线索使用。在侦查实践中应用催眠时应遵循规范的程序,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聘请专职侦查催眠师,限定适用对象,并对催眠全程录音录像。具体实施过程则包括催眠前谈话、催眠诱导、催眠深化、重拾记忆和解除催眠。  相似文献   

13.
刑事悬赏问题初探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巨额悬赏在侦破重大案件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它是获得诸多有价值线索的有效手段 ,能够快速破案。悬赏缉凶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它虽然起到某些作用 ,但它不是万能钥匙。悬赏缉凶既有利又有弊 ,我们不能因噎废食 ,要给予充分重视但不应过分夸大其作用。通过总结悬赏缉凶的成功经验和失误的教训 ,制定出可行的标准和规定 ,以扬其利 ,制其弊。我国刑事悬赏有其雄厚的理论基础即依靠群众。侦查机关设立一定的悬赏 ,鼓励人们积极提供线索。  相似文献   

14.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信息线索比较丰富 ,通常采用一般与特殊和主动与被动的收集方式。注意审查信息的可信度和反映性 ,并进行系统化处理。对线索的查证可以采取立线查证的方法 ,主要查证其来源、真实性和因果关系 ,然后进行静态和动态处理。立案必须符合法定条件 ,重点审查立案材料指向的一致性和证明的准确性 ,并注意做好“剩余材料”的处理工作  相似文献   

15.
审前准备程序对提高诉讼质量、效率具有重要作用,在司法实践中,应对审前准备程序进行改革,审前准备程序应依照案件的内容,适用不同的规则和举证时限;我国应进一步完善审前准备程序。  相似文献   

16.
立案程序一直是刑事诉讼法修改中讨论的热点。作为侦查启动程序的立案程序在实践中常常有初查和审查穿插其中,而不具侦查法律属性的初查和审查的出现在一定意义上否定了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当性。对侦查启动程序的完善应从实践的角度出发,应充分考虑侦查实践中审查与初查的合理性,从而在立法上做出完善,使之与实践统一。  相似文献   

17.
刑事照相规范化建设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实行刑事照相规范化建设很有必要,它是保证刑事现场照片证据价值的前提;是为侦查提供线索、对案情进行综合分析的保证。目前,刑事照相规范化建设存在技术人员紧缺,整体素质偏低和刑事照相设备匮乏,技术经费紧张等问题。针对现存的问题,应当在征求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刑事照相、录像规则》,使刑事照录像人员、设备、现场照片和管理等方面有据可循,有法可依,并应加强基层技术人员的专业化、规范化培训。  相似文献   

18.
我国的刑事立案程序存在着严重的弊端,其程序独立性值得质疑。本文通过比较一些国家刑事诉讼启动程序制度设计上的特点,对我国现行刑事立案程序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的分析,认为现行的立案程序既无存在的价值也无存在的必要。它的存在引发了刑事诉讼中许多无法解决的矛盾,应当取消其独立性,并纳入侦查程序之中,代之以相对简化的案件登记制度。  相似文献   

19.
实现检察案件管理模式的现代化,要分析研究案件质量管理自身的特点以及与全面质量管理模式间的趋同性,准确地寻找两者的结合点。科学构建检察案件管理模式的目标是实现检察化,要吸收现代质量管理模式的精华,又符合检察规律;科学的管理模式要解决成本大、程序繁琐的问题,以增强案件流程管理模式的操作性和实用性。  相似文献   

20.
诉讼资源的稀缺、司法理念的转变、法院功能模式的转换、司法改革的层层推进都对我国审前程序的重构提出要求;审前程序在价值取向上也体现了诉讼正义的要求.审前程序的完善应该从我国的法律传统、法情、国情出发,最终实现以程序正义保障实体正义的改革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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