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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在技术合同尤其是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常常会因合同标的——技术成果是否成熟、先进、可靠、适用而发生纠纷,人民法院在审理这类纠纷案件时,往往会遇到对该技术成果的鉴定问题。笔者就技术成果鉴定的依据、鉴定的形式、鉴定的机构、可免除鉴定的情况以及在鉴定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谈些个人看法。  相似文献   

2.
我国技术市场交易中 ,专利技术转让合同占了很大比重 ,其中 ,又以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为多 ,专利权转让合同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数量也在逐年增多。作为技术转让合同 ,其主要特征在于 ,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 ,是当事人订立合同时转让方已经掌握的“特定”和“现有”技术成果。所谓“特定的”技术成果 ,指的是符合特别规定 ,受法律确认和法律保护的技术权益。如专利权、专利申请权、专利实施权等。所谓“现有的”技术成果 ,指的是作为技术转让合同标的的技术权益 ,在订立合同时已经存在。尚待研究开发的专有技术不得作为专利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  相似文献   

3.
一、应设立技术合同仲裁机构 (一)技术合同纠纷不断出现。随着我国技术市场的兴起和发展,技术商品交易双方在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过程中所生纠纷也逐渐增多。仅以武汉大学为例,自1987年6月《技术合同法》颁布以来,已发生技术合同纠葛七起。这些纠纷多半因技术成果权属、技术的成熟度、专有技术泄密、违约转让、转让费或酬金而生。可以预料,随着科学技术在经济发展中所起作用的提高和人们对技术渴求欲的增强以及技术成果的大量商品化,技术合同纠  相似文献   

4.
专利申请权的权利范围有多大?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标的是什么?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存在着两种针锋相对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专利申请权包含特定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与申请专利权,三权一体,不可分割,因此,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标的只能是非专利技术成果使用权、转让权与申请专利权的“三合一”。另一种观点认为:专利申请权顾名思义就只包括特定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申请专利的单一权利,不包括专利申请被批准前的该技术成果的非专利状态的使用权、转让权,所以,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标的只能是特定非专利技术成果申请专利权的“单打一”。这两种观点都能在现行法律条文中引经据典,找到自己的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5.
随着我国技术合同法的颁布,技术合同将在现有的合同体系中占有日益重要的地位。这对于促进技术成果商品化,加快科学技术现代化步伐,无疑将发挥积极的作用。同时,技术合同方面的纠纷也必定会大幅度地上升,如何解决好这类纠纷,将是科技界与法学界所共同面临的一个新的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6.
在经济审判实践中,审理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合同纠纷,常遇到技术鉴定问题。此外,一方以技术作为投资的联营合同中,也会因其提供的技术是否合乎合同约定的要求问题发生纠纷。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分清责任,技术鉴定就成了一种必要的和有效的诉讼手段。所谓技术鉴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就某一特定的技术成果或者其他技术问题委托  相似文献   

7.
技术合同是指法人之间、公民之间、法人与公民之间就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所订立的确立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议。全国人大第六届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于今年1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将技术合同分为三大类共八种:一是技术开发合同,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及其研究开发所订的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二是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非专利技术的转让订立的合同;三是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合同的标的是无形的知识形态的商品,技术交易涉及知识产权的保护、技术成果的分享、开  相似文献   

8.
在技术合同法律关系已纳入统一的合同法的调整范围以后 ,人民法院在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时 ,不仅要严格遵守合同法总则确定的裁判规则 ,而且要根据技术合同标的所涉及对象为技术成果这个特点 ,为审理每一起案件找到切入点。最高法院副院长李国光在全国技术合同审判工作座谈会上指出 ,在以往的审判实践中 ,人民法院“始终把尊重科学规律作为审判技术合同纠纷的重要司法原则之一。”因为认识和理解技术合同 ,准确把握技术合同纠纷案件审判的特点 ,都与尊重科学规律有着密切的关系。科学是一种知识体系 ,是对客观事物内在联系的一种认识 ,是人…  相似文献   

9.
随着我国技术市场的开放和科技法制的逐步建立,司法机关和技术合同仲裁机构受理的技术纠纷案例也日渐增多。其中当事人对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中的技术争议是常见的技术纠纷案件,这类案件的处理往往需要通过技术鉴定才能确定该技术是否“合格”。因此技术鉴定对处理技术争议案件起着十分关键和重要的作用。现就处理技术争议案件中的技术鉴定问题作初步探讨。一、实践中有关技术争议鉴定存在的问题1.未经鉴定的技术能否转让?该技术转让合同是否有效?在技术争议纠纷中,技术合同当事人的一方(受让方)往往以对方提供的技术“未经鉴定”  相似文献   

10.
连环购销合同的性质及商业风险的承担,这是经济审判中一个突出而长期未决的问题。法律对此无明文规定,一些司法解释亦显过时,适用有相当大的随意性。 什么是连环合同?最高人民法院1987年7月21日在《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中具体适用经济合同法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中曾对连环合同下一定义为:“所谓连环合同,是指以同一标的签订的一连串的购销合同,  相似文献   

11.
一、技术转让合同的概念及其法律性质所谓技术转让合同,是指技术转让方与技术受让方就有偿移转技术成果的使用权或所有权而达成的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双方为完成技术成果的转移,各自承担什么工作,用合同条款的形式固定下来,以利于分清责任,确保技术成果的转移。由于技术属于智力成果形式的特殊商品,所以,技术转让合同也必然因此具有特殊的法律性质。  相似文献   

12.
关于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的效力及法律责任,合同法第三百二十九条规定:“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第三百五十三条规定:“受让人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让与人承担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笔者拟就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转让合同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探讨,并对上述法律规范进行分析与检讨。一、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转让合同的效力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二十九条规定,该类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合同。合同法的规定对维护技术市场秩序、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有…  相似文献   

13.
论连环购销合同的性质及商业风险的承担肖敏,严少芳什么是连环合同?最高人民法院1987年7月21日在《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中具体适用经济合同法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中曾对连环合同下一定义为:"所谓连环合同,是指以同一标的签订的一连串的购销合同,即需方与供方...  相似文献   

14.
我国的技术合同无效制度主要规定在《合同法》第329条,其集中体现了技术合同部分的合同自由与限制的矛盾。在该条中,将侵犯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规定为无效,对相关的合同自由限制过重;而将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的技术合同规定为无效,对相关的合同自由限制又过轻。对此立法缺陷,亟待解决。  相似文献   

15.
合同的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事物(对象)。通常是指物(财产)、行为和精神财富等,如买卖合同的标的是卖方交付约定的货物;承揽合同的标的是完成特定的工作;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是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等等。合同没有标的,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就无所依据,因此,我国《经济合同法》第12条和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12条都明确规定,标的是合同的必要性条款。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以下简称合营企业合同)也不例外。那么,合营企业合同的标的指什么呢?对此,我国法学界有不同的看法,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观点,合营企业合同的标的,是我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与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共同投资在我国境内举办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其理由是,中外合营者共同投资、履行一定责任和义务的目的就是设立合营企业,设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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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二年来,装饰合同纠纷逐渐地诉讼到人民法院,成为人民法院经济审判中一种新类型的案件.这类纠纷,既不同于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又不同于加工承揽合同纠纷.它的基本特征是:一是诉讼主体的特殊性.首先是合同主体特殊,合同的一方总是装饰工程公司,而非建筑工程公司,更非一般的承揽单位,另一方则为建筑物的使用者即建设方,而不是一般的加工单位.其次是合同标的特殊,即合同的标的不是一般的构筑物或加工物,而是在构筑物表层和空间完成一定的工作,对表层和空间进行装潢修饰.再次,是诉讼主体的固定化,即一般情况下装饰工程公司为原告,而建设方为被告.二是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特定性.即建设方按合同规定清理好场地,具备装饰施工条件,并分期拨付工程款.同时,享有要求装饰工程公司按建设方审定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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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经济合同主要条款缺少或者不明确引起的纠纷,在经济合同纠纷中较为常见,也颇有争议。本文试就这类纠纷的处理谈些看法。一有的同志认为,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包括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的或按经济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以及当事人一方要求必须规定的条款,缺少这些条款的合同均可视作无效。我认为,这一提法是对必要条款和主要条款的混淆。必要条款是成立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一般地说,应当包括:标的,数量,按经济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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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A公司诉被告某研究所合作开发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被告将双方共同开发的技术成果入股联营,违反了不经双方同意不得转让第三人的合同约定,应当撤出股份,并承担违约责任。被告辩称:技术入股不同于技术转让,其行为不构成违约。经庭审调查、质证及法庭辩论,查明:1989年12月,原被告签订了开发高科技通信技术合同。合同约定:合作开发技术成果归双方共同所有,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该技术。1992年11月,该技术通过鉴定。1993年4月,被告单方以该技术成果入股与另外两家企业成立了通信设备联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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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对技术诀窍的合同保护目前,我国已颁布和实施了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但专利法不能调整专利权以外的技术知识领域中的各种法律关系,因此,技术诀窍在我国仍处于主要以合同形式予以保护的状态。西方国家主要在两种情况下以合同形式保护技术诀窍,即针对企业雇员的合同保护和针对与企业进行各种技术诀窍交易的交易方的合同保护。虽然两种情况有各自的特征,但在以合同保护技术诀窍的基本法律问题上还是有共性的。它主要涉及两方面法律问题,一是技术诀窍可否作为有效合同的标的;技术诀窍作为有效合同标的的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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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为了正确认定技术合同的法律效力,常常要对技术成果的归属进行确定。对职务技术成果和非职务技术成果的区分进行探讨,对正确处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具有很大意义。一、职务技术成果的法律概念及其特点技术合同法所称的技术成果是指利用科学技术知识,信息和经验作出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等技术方案。《技术合同法》第六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是职务技术成果。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单位”,“非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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