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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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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魏森 《河北法学》2008,26(2):103-108
颜色商标是指用于指示不同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受固定的外在轮廓限制的单一颜色和颜色组合。颜色商标的形式审查应特别关注申请人是否明确申请将纯粹的颜色注册为商标,以及在以颜色组合申请注册时,是否说明了不同颜色的比例和分布方式。实质审查的重点是显著性审查和功能性审查。  相似文献   

2.
我国新《商标法》对商标做出了新的定义,取消了商标的“可视性”要求,明确地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这一修改预示着我国即将步入声音商标保护的行列。  相似文献   

3.
颜色商标分为颜色组合商标和单一颜色商标,颜色组合商标一般具有内在显著性,而单一颜色只有通过使用确定第二含义才能获得显著性。另外,单一颜色要获得商标注册还必须克服商标功能性障碍。我国商标法律制度中尽管已经规定了单一颜色和颜色组合商标都可以获得商标注册,但商标局和法院对颜色商标的注册和保护采从严的态度。目前我国商标法律制度中关于颜色商标的有关规定尚需完善。  相似文献   

4.
一般来说,读音不完全相同,只有一个字相同的商标是不视为混同的。但是,对老字号名牌商标却完全有扩大保护范围的必要,例如对老字号服装商标“培罗蒙”的保护。“培罗蒙”商标是培罗蒙西服公司用在高档西服上的名牌商标。该公司解放以前就已经是上海一家颇负盛名的老字号商店了。该公司于1980年10月28日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培罗蒙”商标(见图1),1981年3月30日取得了该商标的专用权。1988年下半年,北京服装某厂以“派娜蒙”为商标(见图2)在服装类申请注册。根据商标局的审查规定,除非申请人指定颜色,商标局是不保护商标图样的颜色的。所以,上述两个商标尽管一为白底黑字  相似文献   

5.
湛茜 《金陵法律评论》2010,18(1):100-110
21世纪技术的飞速发展促使企业积极突破传统的商标保护模式,寻求新型的非传统品牌推广方式。非传统商标能够以更直接、更迅速的方式为消费者所接受,在消费者意识中建立产品与该商标之间的联系,从而给商家带来竞争优势。传统商标由文字、数字、字母、图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非传统商标则包括多种型态,一般包括立体、颜色、声音以及气味商标等。本文试图从对欧盟和美国的有关非传统商标的注册保护制度和实践进行比较研究,以期为我国寻求海外非传统商标注册保护的企业提供一些参考,并为我国《商标法》第三次修改提供一些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6.
采取比较研究的方法,比较了美国、德国、欧盟及我国台湾地区关于非传统商标保护的立法及司法实践,并重点分析了美国、德国、欧盟和我国台湾地区关于声音商标的立法规定、商标申请注册条件,以及其差异,提出我国对声音商标申请注册的立法和实践设想和建议,以期为我国将来保护非传统商标提供借鉴和理论支持.  相似文献   

7.
6月底,《商标法新加坡条约》的成员国做出了一项重要决定,将为一些非传统商标,例如全息图商标、动作商标、颜色商标、位置商标和声音商标制定图样规则。该公约是一部建立商标注册程序标准的国际条约。这是国际条约第一次明文提到非传统商标,并为其制定商标申请图样规则。依据上述决定,申请商标保护的客体不再限于传统标志,这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8.
注册商标三年不使用撤销是商标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其理论依据是,由商标的识别功能所决定,只有在商业活动中真实使用的商标才是法律所要保护的商标,长期不使用的注册商标已经失效,法律不应再提供保护。该制度体现了商标保护的理念,符合商标法的立法目的。按照体系化的要求,商标法的相关制度,如异议制度,商标注册无效制度、侵权责任制度等,应当与该制度保持理论和逻辑上的一致性,而新商标法并没有做到这一点。建议通过司法解释和指导判例,确认异议程序中的被异议人、无效程序中的被申请人、侵权诉讼程序中的被控侵权人的不使用抗辩权,如果抗辩成功,应驳回异议申请和无效申请,以及侵权诉讼原告的诉讼请求。  相似文献   

9.
正对带"国"字头但不是"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组合的申请商标,应当区别对待。对使用在指定商品上不存在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特点,不会引发产源误认的标志,不应认定属于"不良影响"的情形。案情介绍第6874981号"国台GUOTAI及图"商标(简称申请商标)于2008年8月1日由贵州仁怀茅台镇金士酒业有限公司提出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第33类烧酒、果酒、白兰地等商品上。在商标评审期间,申请商标经核准转让给国台酒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台公司)。  相似文献   

10.
随着经济的发展,商标在企业竞争中的作用日趋增大,商标权利保护也愈加受到企业的重视。2008年,我国的商标申请量已经跃居世界第一。面对如此庞大的商标申请数量,我国现行《商标法》对商标申请程序显得过于繁琐;不仅使得商标评审机关不堪重负,而且对于保护商标权利人和经济发展极为不利。2003年,国家工商总局正式启动第三次商标法修改,并在2011年公布了修改草案。在此次修改中,简化商标申请程序成为了一个倍受关注的部分,但是如何简化,以及确保简化的科学性,仍然值得思考和商榷。  相似文献   

11.
驰名商标包括注册商标和未注册驰名商标两种情况,对未注册驰名商标进行司法保护不仅是履行《巴黎公约》和TRIPS协议的国际法上的义务要求,而且也是世界各国商标立法和司法保护实践普遍一致的做法。我国在2001年修改《商标法》时,将未注册商标纳入《商标  相似文献   

12.
国内简讯     
《电子知识产权》2014,(2):14-17
正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系统3月1日正式启用——新系统将实现办理备案相关事项的全程无纸化,知识产权权利人可网上提交备案申请、备案续展申请、备案变更申请和备案注销申请等事宜,无需再向海关总署寄送纸面申请文件。截至2013年底我国初步审定公告和注册地理标志商标2190件截至2013年年底,我国共初步审定公告和注册地理标志商标2190件,比2012年的1754件增加436件。在我国初步审定公告和注册的2190件地理标志商标中,外国地理标志商标有46件,包括苏格兰威士忌、波尔多葡萄  相似文献   

13.
为有效执行《商标法》,切实保护服务商标专用权,现拥8务商标保护的若干问题明确如下意见:一、服务商标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为将自己提供的服务与他人提供的服务相区别而使用的标志,服务商标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二、摘标法)及摘标法实施细则》关于商品商标侵权行为的有关规定同样适用于服务商标;判断商品类似和商品商标近似的原则同样适用于服务和服务商标。三、类似服务是指在服务的自的、方式、对象等方面相关,或者存在着特定联系的服务。近似服务商标是指在文字的发音、字形、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文字与图形…  相似文献   

14.
湛茜 《电子知识产权》2009,(12):51-56,61
过去的十多年中,许多亚太国家对其商标法进行了修改.澳大利亚1995年<商标法>明确规定形状、颜色、气味、形状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印度2003年<商标法>对非传统商标采取了积极开放的态度.通过对亚太地区其他国家有关非传统商标的注册保护制度和实践进行比较研究,以期为我国<商标法>的相关修改提供参考.建议我国<商标法>采取广泛的商标定义,取消对于构成商标标记的"可视性"限制.  相似文献   

15.
商标权经由注册而取得,这是我国《商标法》所确立的基本原则之一。在这一原则之下,商标权利的取得基于如下法律事实:设计或者选定商标、注册申请、申请的审批,在《商标法》上即形成申请、审查、公告、异议、核准、撤销一系列法律程序,由此构成的商标确权和维持制度是《商标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修订后的《商标法》在权利的取得和维持上发生了如下变化:突出在先权利的保护、商标评审裁决的司法审查,这些内容的实施无一不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产生影响,使商标等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面临新课题。一、在先权利的保护(一)产生权利冲突的…  相似文献   

16.
【裁判摘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商标近似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文字的字型、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故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意义上的商标近似是指混淆性近似.即足以造成市场混淆的近似。根据诉争商标涉及的具体情况.认定商标近似除通常需要考虑其构成要素的近似程度外。还需要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被诉侵权人的主观意图、双方共存和使用的历史与现状、相关市场实际等因素,在此基础上进行公平合理的判断认定诉争商标是否构成混淆性近似。诉争商标仅在构成要素上具有近似性.但综合考量其他相关因素.不能认定其足以造成市场混淆的.不应认定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相似文献   

17.
“商标淡化”已逐渐成为一种新形式的侵权手段.它与传统意义上的“混淆”侵权行为不同,并不要求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错误认识.西方许多国家都已建立起了商标反淡化保护机制,笔者将在本文中阐述商标淡化理论的基本源理,并结合相关司法实践,对我国的有关立法活动提出一些参考建议.  相似文献   

18.
本文通过考察域外商标立法和司法实践关于声音商标的显著性要件、不予注册的声音标识、注册申请文件的提交等方面的规定,建议我国声音商标在注册保护时,应规定独特的声音可以注册,普通的声音或描述性的声音具有第二含义才可以注册,通用的声音或功能性声音则不能予以注册;对于注册申请文件的提交,应规定音乐声音商标提交乐谱和描述性文字说明,非音乐声音商标则应提交描述性文字说明和载有该声音的电子文档。  相似文献   

19.
商标权是商标所有人在一定期限内依法把某一特定的商标用于某一商品上的一种专有权,其具有独占性、地域性和时间性,未经商标权所有人同意,任何人不得使用或申请注册与受到法律保护的相同或相似的商标。世界各国为了保护商标权人的利益,加强对商标的管理,大多制定颁布了商标法,但由于各国商标法对商标权的申请、审查、注册等所作的规定不同,涉及到商标权的有关问题则会产生一系列的法律冲突,而且在涉外商标权方面,极易发生纠纷。  相似文献   

20.
商标及其权利保护制度的产生基础和价值来源是诚实经营者对于商标的使用。为了有效地遏制商标恶意申请,我国2019年《商标法》第4条将“使用意图”作为商标注册条件之一,然而在行政审查和司法实践中如何具体落实这一要求尚不十分明确。通过比较研究我国与美国、英国和日本商标注册制度中的“使用意图”要求,以兼顾注册效率与公平为出发点,建议在我国商标注册程序中引入宣誓性的真诚使用意图声明。在注册申请指定的商品或者服务类别超出申请人的经营范围等特定情形下,适用使用意图说明制度辅助查明申请人的主观目的。申请人是否具有符合商标法规定的使用意图,需要结合事实因素以客观标准作出理性判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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