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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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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近年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认真贯彻中央“少杀慎杀”的刑事政策,严格控制死刑,使死刑数量逐年下降。今年以来,死刑核准权统一收归最高院以后,死刑控制更加严格,死刑数量已大幅度下降,其中扩大死缓适用是控制死刑的有效办法之一。那么如何正确适用死缓?是我们面临的又一课题。本文针对当前在死缓适用中存在的几个问题作些探讨。  相似文献   

2.
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刑事一体化不仅表现在两者内容的规定上,而且表现在司法实践中。目前在对刑事诉讼法进行修改时应当立足刑事一体化,注意刑事诉讼法对死缓、罚金、缓刑、减刑、假释的规定与刑法的规定一致,某些案件名称、犯罪称谓也应当与刑法一致;根据刑法对特殊情况的减轻处罚、减刑、假释等有关规定,在刑事诉讼中增加相关的程序;对单位犯罪的诉讼程序、特别是审判程序应当明确加以规定。  相似文献   

3.
刑事程序选择权论要——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角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姚莉  詹建红 《法学家》2007,(1):137-143
刑事程序选择权,是指当事人,主要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选择相关程序和与程序推进相关事项的权利.此项权利不仅在工具性层面上有着重要的应用价值,而且在应然性层面上具有重要的理性基础.刑事程序选择权的基本样态包括诉讼角色选择、裁判主体选择、诉讼利益选择、程序分流选择,它们有着各自的价值功能.从科学可行的路径出发,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立法与实践应该扩充甚至创设刑事程序选择权的制度平台和运行空间.  相似文献   

4.
毒品犯罪案件管辖,包括刑事管辖权和刑事诉讼管辖权。刑事管辖权,是指刑法追究毒品犯罪的空间效力,是国家主权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本国法律适用于哪些毒品犯罪分子;二是本国法律对哪些地域发生的毒品犯罪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刑事诉讼管辖权,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受理毒品犯罪案件的职权范围分工,解决的是办案程序问题。  相似文献   

5.
刘瑞刚  陈杨 《法制与社会》2010,(25):147-147
目前,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未能对被害人权利保障给予充分的关注和救济,不仅对原告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对方当事人的范围和诉讼请求的范围有不适当的限制,割裂了刑事与民事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和确定性,而且民事诉讼程序与刑事诉讼程序的冲突也没有得到很好的协调,忽视了附带民事诉讼救济的独立性,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审判具体操作适用存在诸多问题。本文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审判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对策,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6.
刑事和解配套制度的实证分析与立法完善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与刑事和解相关的配套制度之缺失与不健全,已经严重影响到刑事和解的适用及其功能的发挥。实证研究表明在刑事诉讼程序内,与办案机关和办案人员具有密切联系,而且影响刑事和解法律功能的,最主要的是程序分流机制和案件考核机制。在刑事诉讼程序外部,对刑事和解双方当事人的诉讼参与能力、处分主义等密切相关的配套制度有贫困救助机制、心理矫治机制、法律援助机制、社区警务机制。  相似文献   

7.
确立行政执法证据向刑事证据转化的适用规则是“两法”衔接的重要环节,也是增强现有法律规定的可操作性,提高诉讼效率的必然要求.在行政执法证据转化过程中,实物证据可直接作为刑事证据使用;对言词证据,应适用“原则上不可但允许例外”的规则.行政执法证据在刑事诉讼中得以规范适用,还需由司法解释的出台、人员素质的提高和配套机制的完善来共同保障.  相似文献   

8.
李娜玲 《法学杂志》2012,33(10):89-94
我国新《刑事诉讼法》增加了刑事强制医疗程序,可以说这是我国法制建设进程中的一个重大进步。但是,对于强制医疗的适用对象,理论界和实务界都存在争议。本文以刑事强制医疗程序适用对象为研究目标,从精神病人概念的界定和范围的界定两个方面提出立法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9.
从法律效果上看,刑事推定实际具有实体与程序的双重功能。以“主观罪责型”推定与“证明责任型”推定为例,前者改变了构成要件中主观罪责的证明方式,后者则在此基础上,将有限的举证责任转由被告人承担,使其成为刑事推定的不利方。为在不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与无罪推定原则的前提下,充分实现刑事推定所预想的制度目标,不但需要对其基础事实之内容予以严格限定,突出其法定性与可证明性,而且需要明确推定事实与裁判事实之间的合理界分,强调事实认定者的心证对推定结果的可能影响,并在适用前提上,仅将刑事推定作为证明困难处境下的末位选择加以使用,在作用范围方面可将其适当扩大至定罪外的部分量刑情节。在立法选择上,考虑到刑事诉讼人权保障的基本立场,刑事立法应当对刑事推定保持最低限度的容忍态度,尽量减少其创设及适用。  相似文献   

10.
作为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刑事和解制度在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中作出了明确规定,新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有了更加具体的规定.文章对检察机关适用刑事和解制度的范围、程序规定、处理方式以及适用意义作了详细阐述,以期对检察机关办理刑事和解案件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1.
一、刑事和解的具体适用 第一,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角度出发,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都应适用刑事和解。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2006年12月28日)规定:对于轻微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赔礼道歉、积极赔偿损失并得到被害人谅解或者双方达成和解并切实履行,社会危害不大的,可以依法不予逮捕或者不起诉。  相似文献   

12.
传统的“证据学”理论,不仅无法包含大量现代的证据规则,而且与现有的刑事诉讼法学理论也显现出明显的不兼容性,因而应该完成从“证据学”到“证据法学”的理论转型。“证据法学”作为独立的法学学科可以使研究者从法律程序的视角观察、研究证据问题,使证据规则真正成为程序法的一部分。刑事证据法体系由两种证据规则组成:一是有关证据法律资格的规则;二是有关司法证明的规则。只有确立这些证据规则,刑事证据法才能通过规范法庭审判过程,进而对侦查和起诉活动发挥有效的控制和约束作用。刑事证据法不仅可约束裁判者的自由载量权,避免使作为弱者的被告人受到不公正的对待,而且还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司法误判发生的可能以及避免司法裁判的拖延。  相似文献   

13.
刑事诉讼司法实践中,简易程序、认罪答辩程序和普通程序基本对应了由轻到重的案件,而且各种程序都有其在解决刑事纠纷方面的重大价值和意义.然而各刑事程序的转换是单向的、有限的,这既不能体现司法实际的需要,也没有体现公正和效率.以刑事诉权理论为基石,立足于刑事程序的多样性,要求在不同的程序之间进行适当的转换,对于连接三种程序,保证三者的正常运行和发挥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为确保公正与效率,亦需在转换后的审理方式、审判组织、审限等方面进行明确.  相似文献   

14.
正虚假诉讼的规制措施主要包括民事诉讼中的规制以及虚假诉讼的刑法规制。笔者在本文主要探讨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衔接的三个问题,其一是民事裁判对刑事诉讼程序的既判力问题,提出人民法院对虚假诉讼行为作出认定后,应当直接将该案移送至侦查机关以直接启动刑事诉讼程序受害人对虚假诉讼行为报案;受害人申请启动刑事程序的,不以相应民商事法院出虚假诉讼的认定为前提;其二是民事裁判对刑事裁判的既判力问题,  相似文献   

15.
当前对死刑限制和废除讨论的重点已从立法转向司法,在实践中的具体表现之一就是死缓制度在司法实践中被过度适用。值得注意的一个趋向是过去原本可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在现今大都适用了死缓制度,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这既有违死缓制定的初衷,也曲解了限制和废除死刑的本来含义。必须从程序和实体两方面对死缓制度的适用进行控制。  相似文献   

16.
在实现刑事司法公正的过程中,救济程序扮演着重要角色,科学严密的救济程序作为刑事诉讼活动的有机组成,能够有效地预防和纠正冤、假、错案。无监督则无公正,刑事救济同样需要检察机关的监督。对包括审前程序在内的刑事诉讼活动全过程中存在的刑事救济程序进行研究,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域外相关理论、实践特别是我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具体情况,提出改革我国刑事救济法律监督程序的基本构想,为刑事司法救济程序的研究以及实践打下良好的基础,通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视角阐明检察机关对刑事救济法律监督的具体对策措施。  相似文献   

17.
质疑与废止: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谢佑平  江涌 《法学论坛》2006,21(2):57-67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在其产生之初,具有一定的历史合理性,但是已经不适合当前的现实。现实中,该制度矛盾重重,包括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的矛盾,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与普通刑事诉讼、民事诉讼的矛盾,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内部的矛盾。同时,国外以刑、民分诉为主流和方向。因此,对该制度应该予以废除。  相似文献   

18.
王成 《法制与经济》2020,(1):117-118
刑事辩护是司法制度中的重要一部分。刑事诉讼制度主要强调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在没有被法律程序判决有罪前,仍属于无罪,享有刑事辩护以及诉讼的权利,可以委托辩护律师或者其他辩护人参与到刑事诉讼程序中。我国公民通过刑事辩护权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刑事辩护对查明案件的真相以及实现正义都具有积极作用。文章分析了刑事辩护律师在受理刑事案件时遇到的风险防控措施。  相似文献   

19.
孙静愚 《经济与法》2003,(11):48-48
沉默权是现代法治国家刑事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否真正享有辩护权的基础之所在。是否确认该权利及是否建立了保障其实现的程序机制.不仅体现出一个国家在特定时期对实体真实与程序正当、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等相冲突的诉讼价值的选择态度,而且也反映出一国刑事程序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状况和刑事诉讼文明进步的程度。  相似文献   

20.
刑事程序选择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 ,被追诉者对于重大的程序与程序性事项进行选择适用的权利。赋予被追诉者程序选择权对于现代刑事诉讼程序的文明化、民主化、人性化以及实现程序公正、人权保障、诉讼效率的价值目标有重大的意义。被追诉者的程序选择应当遵循法定选择、有限选择与协助选择三大原则。我国被追诉者的刑事程序选择权应在借鉴外国相关理论和做法的基础上进行设计和构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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