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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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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安机关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行政司法力量,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过程中,运用行政调解的手段调解当事人间发生的纠纷、矛盾已经成为公安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但是在开展行政调解的工作中,由于调解范围不明确,常使得行政调解在化解纠纷中的优势难以发挥,影响了公安行政管理工作的进行。  相似文献   

2.
金凌 《政法学刊》2011,28(2):107-111
公安调解是我国一种重要形式的行政调解,然而,它并非是对民事争议的调解,而是以调解为形式的行政行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公安机关对民事纠纷并无调解权,其主持下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也无强制执行力,这种状况造成了实践中的诸多难题。公安机关应拥有对民事纠纷的法定调解权,并通过调解协议公证或法院备案的方式将其主持下产生调解协议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并在此基础上确认公安调解的人员、编制、经费、程序等配套措施。  相似文献   

3.
论公安机关的行政调解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公安行政调解制度具有文化和实践的合理性,同时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也赋予其合法性,因此,公安行政调解制度是我国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一环。但是其在实践运行中却存在着种种缺陷,为了发挥行政调解解决民事纠纷的优势,实现其价值。我们应在调解原则、调解范围、调解程序、调解效力及法律监督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公安行政调解制度,提高公安机关行政调解的能力,以促进社会纠纷的解决,和谐社会的实现。  相似文献   

4.
吴晓  方洪声 《政法学刊》2011,28(5):110-114
我国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存在的问题大多集中在程序上,重实体,轻程序的执法习惯在法治呼声高涨的社会中很容易制造社会矛盾。关注和研究公安行政执法程序问题,解析公安行政执法程序执行上的困难,从加强行政执法程序性训练,完善法律规制以及发挥调解、听证等程序的法律价值等几方面着手,积极回应社会对公安行政执法的程序法治要求。  相似文献   

5.
公安行政奖励是运用于公安行政执法领域的一种表扬激励措施,其柔和性与公安机关传统行为方式的强制性相结合,推动了公安机关管理方式的转变,促进了公安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更好的起到了预防犯罪的作用。本文就公安行政奖励的相关概念、救济以及意义分析等方面展开探讨。  相似文献   

6.
公安机关作为国家重要的行政执法部门,在依法治国进程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公安行政执法能否有效、严格、规范、科学地执行,决定了公安工作能否顺利有序地开展。针对当前公安行政执法存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论文从强化证据意识、规范行政执法和强化公安行政执法监督几个方面提出了相应措施。  相似文献   

7.
行政调解作为“大调解”中的一极,在理论研究以及实践中存在着诸多的混乱,有必要“正本清源”。行政调解是具有行政指导性质的,解决行政争议以及与行政职权有关的民事纠纷的一种活动;行政调解应当遵循自愿自治原则、弱合法性与善良风俗相平衡原则以及不妨碍当事人行使诉权原则;为了保证行政调解的有效性,对调解协议申请法院进行司法确认的途径是最佳选择。  相似文献   

8.
张家忠 《法制与社会》2013,(36):156-156,162
公安机关是国家重要的行政执法部门,其行政执法行为能否规范执行,决定了公安工作能否顺利有序地开展。近年来公安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较大进步,但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论文从强化公安行政执法证据意识、规范公安行政执法和强化对公安行政执法监督等几个方面提出了规范公安行政执法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9.
“行政调解”常常在两种意义上被使用。一种意义上的“行政调解”是在行政机关主持下,对各种纠纷进行的调解。这种意义的行政调解,其实质是纠纷调解于行政机关,而不问是何种纠纷。另一种意义的“行政调解”是有权机关对行政纠纷进行的调解,即调解行政纠纷,而不问该有权机关是行政机关,还是司法机关。这两种意义上的“行政调解”名称一样,含义明显不同。 第一种意义上的行政调解,是行政机关作为调解者调解纠纷。从理论上讲,行政机关调解的纠纷可以是任何纠纷。在这些纠纷当中,当然也包括民事纠纷和经济纠纷。由于民事纠纷和经济纠纷本身的特点,双方当事人可以让度或放弃自己的权利,因而,这种意义上的行政调解是有存在余地的。当然这里所说的任何纠纷,绝不仅仅是民事纠纷和经济纠纷,还应包括行政纠纷等所有其他种类的纠纷。行政纠纷是公民、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因行政机关及行政工作人员的职权行为与之发生的争议(有时也包括行政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因行政职权行为发生的争议)。其实质是作为非国家机关的公民、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对行政机关及行政工作人员的职权行为持有异议。这种异议的焦点在于行政机关及行政工作人员的职权行为是否合法,是否适当。因而行政纠纷与民事纠纷  相似文献   

10.
陈姣 《法制与社会》2010,(9):158-159
公安行政执法权是公安机关法定的重要权力。如何有效规范和制约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权,使其在合法渠道内发挥正面效应,最大限度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成为理论界和实践部门共同探讨的课题。本文通过分析公安行政执法监督的内涵目标、总结我国公安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从宏观定位、中观把握和微观操作三个层次对创新和完善公安行政执法监督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1.
公安行政执法权是公安机关法定的重要权力.如何有效规范和制约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权,使其在合法渠道内发挥正面效应,最大限度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成为理论界和实践部门共同探讨的课题.本文通过分析公安行政执法监督的内涵目标、总结我国公安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从宏观定位、中观把握和微观操作三个层次对创新和完善公安行政执法监督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2.
<正> 当前,我国的调解制度也需要进行改革,不能沿袭过去老一套的做法,应当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这样才能使调解工作更加富有生命力。调解工作如何适应四化建设的需要,发挥其重要作用呢?我认为,在调解的组织形式上应当有所发展,使之更加制度化。新中国成立后,根据法律规定,我国调解民事纠纷的形式基本上有三种:一是人民调解,二是行政调解,三是法院调解。所谓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国家行政机关主持下,对发生纠纷双方进行劝说,使之互相谅解,自愿达成协议以解决纠纷的一种非诉讼性的调解活动。法院调解则是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人民法院主持,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使双方达成协议以解决纠纷,这种调解是一种诉讼活动。但从过去各地的实际做法来看,解决民事纠纷所采取的形式基本上只有人民调解和法院调解两种,而行政调解则没有形成制度。  相似文献   

13.
英国知识产权局推出的行政调解服务,从调解适用的范围、调解员的选任、调解程序的进行到调解协议的达成,均强调当事人的主导性。这一制度设计充分考量了知识产权纠纷的高度专业性以及当事人商业竞争层面的需求,有利于实现纠纷解决的双赢局面,对于我国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制度的完善有重要借鉴意义。我国知识产权行政调解的定位应该从行政执法回归行政服务,从政府主导回归当事人自治,这既是调解精神的本质所使然,也是强化服务型政府理念,实现社会管理方式创新的有效举措。  相似文献   

14.
徐星成 《法制与社会》2012,(26):148-149
行政法规定了行政机关管理活动的重要内容,而公安机关的双重性决定了公安机关既担负着对刑事案件的侦查,又具有保障社会治安稳定的职责,因此明确行政法在公安执法活动的地位和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试通过行政法基本原理的角度探讨其对于公安行政执法活动的指导性意义,更好地提高公安执法水平.  相似文献   

15.
法治语境下的公安调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赵石麟 《政法学刊》2007,24(6):105-109
公安机关调解了大量的社会纠纷是不争的事实,这不仅符合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服务社会的法定职能,也是符合法治精神的一种纠纷解决形式,公安调解协议的实质是当事人对自己合法权利的处分,应当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16.
论公安侦查中的行政行为李道清近年来,公安机关在打击经济犯罪过程中,有时也误将经济纠纷作为犯罪处理。由于公安机关担负刑事侦查与行政管理两项职能,有时行使两项职能的形式又极相似,人民法院对于公安机关误将经济纠纷作为犯罪处理的案件能否作为行政案件受理,说法...  相似文献   

17.
何炼红 《法律科学》2014,(1):155-165
中国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是伴随着政府服务功能的发展,从行政裁决范畴中独立出来的一种服务性行政事实行为。然而,以《专利行政执法办法》为样本进行剖析的结果显示,知识产权领域的行政调解目前在性质上仍然被视为是一种行政执法行为,调解过程习惯性地被烙上了行政执法的色彩,其实施效果不尽如人意。中国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应尽快实现从传统执法到现代服务理念的更新;通过制定专门的《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办法》,从制度层面切实推进行政调解服务主体的多样化、服务对象的类型化、服务程序的精细化和服务损害的可救济化。在实践层面,应积极探索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克服基层人民法院的管辖权障碍,实现行政调解和司法程序的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18.
公安机关扣押非物证物品的法律问题□何能高近年来,公安机关在行使侦查权和行政执法权过程中,经常采用扣押强制措施,扣押犯罪嫌疑人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物品。这些扣押物品的行为,有的是出于侦查、证实犯罪行为或查明、证实行政法律事实的需要,如,在侦查经济犯罪案件...  相似文献   

19.
正2011年,在处理一起复杂信访案件时,笔者通过公证调解方式,与当事人反复沟通,平衡矛盾各方利益诉求,终于妥善解决,做到了矛盾不上交、矛盾不激化,就地解决矛盾、有效化解了社会不和谐因素。从那以后,笔者开始有意识地运用公证调解方式解决复杂民事纠纷。至今,笔者通过公证调解方式成功化解复杂民事纠纷29起,另有3起调解不成引导当事人通过民事诉讼方式解决,3起正在调解过程中,调解成功率达90.63%。通过公证调解方式笔者共办理相关公证57件,其中继承公证35件、赠与合同  相似文献   

20.
公安机关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化解民事纠纷具有正当性,但公安机关化解的民事纠纷应当是可能或已经威胁到社会治安秩序的纠纷.当前我国公安机关在多元矛盾纠纷化解中处于主力军地位,形成了被动末端反应的警务模式,民事纠纷化解数量多与公安机关警力有限的困境阻碍了我国公安法治建设.公安机关要转换角色,必须在党政领导下建立以人民调解为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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