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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现实生活中,公权介入私权的现象大量出现,公域与私域之间存在着不可忽视的游移。因此,应当理性认识公权与私权的关系,厘清公权与私权的边界,明确公权应当在合理地介入私权的前提下,实现公权与私权的平衡,并通过构筑化解公权与私权冲突的完善机制促成和谐社会中公域和私域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2.
李宗才 《法制与社会》2011,(10):148-149
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具体形式和权力在民的集中体现,行政权和司法权同属于人民公权的执行权,司法权侧重执行权中的判断,行政权侧重执行权中的管理。长期以来,人民公权与行政权、司法权的关系不能严格依法行使,导致人民公权弱化,司法权过度依附行政权的局面。因此,应该进一步理顺宪政规定的权力间相互关系。  相似文献   

3.
私权(私法)自治与公权(公法)强制是逻辑统一的理论体系。公用事业的法律调整,应该确立起私权主体在提供公共产品中的本位地位和私权自治理念,以及公权机构在维护公共秩序中的主体价值和公权强制理念。公用事业法律调整的根本意义在于确保公用事业产品的效率供应,由此奠定的公用企业的本位地位决定了法律调整的私法性质。在现阶段大规模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的条件下,检讨和完善我国公用事业立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集中反映了公权与私权的冲突关系。本文认为有必要对城市房屋拆迁问题进行深入的剖析,找出房屋拆迁中公权与私权冲突的根源,并以此为突破口分析中国目前的公权与私权关系问题,从公权力的合理定位,完善私法制度,严格界定公共利益方面构建公权与私权冲突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5.
我国证券监管一直以公共利益理论为基础,形成了以政府监管为主的监管模式。随着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发展,大量中国公司境外上市,公共利益理论对监管制度理论上的支持作用明显下降,因此需要更丰富的私人利益理论共同完善对公司境外上市的监管理论基础。本文认为,公司境外上市监管体系的完善,要在反思传统公权监管理念的基础上,从政府公权监管和证券行业自律、政府公权监管和私权诉讼两个方面,选择我国公司境外上市法律监管体系的完善路径,进而提出重构我国公司境外上市法律监管体系的建议。  相似文献   

6.
社会自治与国家公权   总被引:29,自引:0,他引:29  
社会自治权是权利而不是权力,它是人民在将必要的权力交给国家后,由自己保留行使的权利。社会自治权之所以正当,其伦理基础在于自己具有决定自治事务的权利,是真正体现民主制度的要求和反映。现代法治国家,社会自治权的功能在于对抗国家公权对社会的挤压与侵蚀,与国家公权构成分离与制衡的良性互动关系。中国历史是一个国家公权强大、社会自治缺失的历史。重构中国社会自治与国家公权的法治系统,必须在政府自律的基础上,根据法治理念的指导,在宪法的框架内,改造社会自治与国家公权的关系,并以完善的司法运作保障社会自治权的行使,以抗衡国家公权力对社会自治的不当干预。  相似文献   

7.
布勒的公权理论可谓保护规范理论的始源形态,应当立足于其历史脉络与整体结构来理解。在布勒的保护规范理论中,法规的强行性排除了裁量规范,但包含不确定法律概念的法规范仍具有强行性。私益保护目的以公私益的划分为基础,构成了布勒保护规范理论的核心要义。援用可能性不同于诉讼可能性,是指受保护的私人可以援用法规范请求行政机关为特定行为。只要法律并未明确排除,即可承认援用可能性的存在。经由布勒保护规范理论所得出的公权具有严格的法规从属性,但也使公权受立法者的宰制。此外,布勒所讨论的公权仅指以特定实体决定为内容的实体性公权,程序性公权被排除在外。在审判实践中,我国法院应对布勒的旧保护规范理论保持警觉,合理地确定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  相似文献   

8.
公权的行使以促进公益的增加和保护私益为终极目标。当前,人们一直认为"公益高于私益",这为政府滥用公权提供了借口。因此,必须对"公益"给予明确界定,政府必须依法行使公权,维护公益。同时,法律必须对公权的行使进行控制,坚持合理行政,减少对私益的侵犯。  相似文献   

9.
与民法财产权不同,宪法财产权的意义在于厘定国家公权与公民财产权的制衡关系。我国因城建改造中进行的房屋拆迁而引发的权利与权力的紧张关系表明,对公民房屋产权构成最大威胁的其实就是国家公权,并且因为冠以了“公共利益”的名义而获得了正当性。因此,在我国房屋拆迁中,对公共利益的范围进行明确界定,在个人财产转化为公共财产时实行等值置换,并辅之以公正程序,从而削减大而不当的公权力当不失为现实之举。  相似文献   

10.
公权源于私权,即公权是私权让渡出来的,这是人类契约文明的逻辑起点。以公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权为研究对象的行政法学以及规范行政权运作的行政法体系,自然要关注私权的文化潜能。由公权启动的行政法理论和行政法制体系,不仅割断了公权与私权之间的脐带,而且解决不了私权领域的现实问题,甚至可能把自然的行政法学理论导入歧途或把行政权的变异披上合理、合法的外衣。著名的行政法学家关保英教授在其新著《行政法的私权文化与潜能》(以下简称《私权文化与潜能》)中、不仅体现出了作者深厚的法哲学功底和对法治实践的准确把  相似文献   

11.
从"权力"与"权利"之间的关系来看法治演进的轨迹,法治建设主要有三个阶段:"以权力制约权利"的法治阶段、"以权力制约权力"的法治阶段、"以权利制约权力"的法治阶段。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我国人民享有广泛的、真实的民主,法治建设适宜"以权利制约权力",以实现人民监督政府与政府服务人民的有机统一。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也存在着诸多不足,而推进法治建设的步伐,必须营造法治变革所需要的友好型环境。  相似文献   

12.
梅扬 《法学研究》2020,(2):57-70
比例原则是对限制公民权利的国家权力的限制,其适用需要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比例原则保护的是一种相对权利,审查的是国家权力行使的合理性问题,不可克减的公民权利以及目的正当性不在其适用范围内。比例原则具有独特的内涵和价值功能,没有必要也不应当在民法、刑法等部门法中普遍适用,理应回归行政法这一固有领地。为适应国家任务的多样性,比例原则在关注侵益行政行为的同时,也应当向授益行政行为和互益行政行为的领域拓展,但“最小侵害”的严格标准和“法益均衡”的目标追求,决定了其主要用于规制常态意义下的行政权力行使,在紧急状态中的适用要受到一定限制。  相似文献   

13.
周旺生 《现代法学》2004,26(4):3-10
对权力资源实行法律调控,是法治的重大主题,是权力资源合法化的必经之途,是抑制权力弊病所必需。权力资源对社会历史有重大作用,但也容易滋生弊病:作为一种支配性力量,权力资源是使许多追求它的人堕入深渊的重要原因;一个被授予权力的人,总是面临着滥用权力的诱惑;权力的行使常以不可忍受的压制为标志;不受制约的政治权力乃是世界上最肆无忌惮的力量之一;对自由和权利而言,最大的威胁和危险来自权力的滥用和权力的侵害。抑制权力资源的弊病,离不开法律调控。对权力资源实行法律调控,亦完全可能。法律可成为权力来源的制度渠道,先进的法律注重寻求国家生活的稳定和进步、社会生活的和平和安宁,因而对权力往往表现出来的侵略性、扩张性具有天然的抑制作用,发达的法律制度总是经常致力于阻止压制性权力结构的出现。权力和法律都是强力的象征,法律对权力资源实行调控是强强碰撞和强力之间的抑制和平衡。当然,法律对权力资源的调控作用并非没有限度。  相似文献   

14.
立论于我国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一元论而对我国检察机关的公诉权、侦查权、侦查监督权、审判监督权和执行监督权等检察权的权能进行法律监督权的解析,这使我们看到每一项法定的检察权权能都是法律监督权的具体表现形式,检察权的全部权能在性质上都应当统一于法律监督权.从而证明我国宪法第129条对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定位的科学性。  相似文献   

15.
从"国家垄断公权力原则"出发,行使公权力的组织原则上应当受民主统制,所以,公权力行使原则上不能委托给非行政机关组织。这是行政委托的内在边界。从这一边界来看,我国的行政委托理论亟需正本清源,行政委托实践亟需适当收缩和明确界限。  相似文献   

16.
法庭警察权乃法院为维护法庭秩序及审判的威严所享有的采取秩序措施及施加秩序罚的权力。法庭警察权有妨害预防作用、妨害排除作用与妨害制裁作用三种基本形态。基于法庭秩序维护的实效性与法庭警察权实施基础的客观实在性,法庭警察权依附于裁判权,由担当裁判权的法院行使。法庭警察权以功能意义上的法庭为其实施的时空范围,以妨害法庭秩序及审判威严的行为及状态为规制对象。对于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实施何种作用形态的法庭警察权取决于法院的合目的性裁量,应受比例原则的规制。法庭警察权在我国由三大诉讼法分别规范,不仅未能科学地体认法庭警察权的性质,也未能正确地廓清法庭警察权应有的实施边界,加剧了司法实务中法庭警察权制度适用之乱象,亟待统一立法构建。  相似文献   

17.
论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的职权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张卫平 《法学论坛》2004,19(5):11-20
法院是民事纠纷的裁判者 ,裁判权是其最基本的职权 ,然而 ,在围绕着这一职权的行使而展开的一系列程序中 ,又衍生出诸多权利 ,如程序控制权、程序事项裁决权、调查取证权、释明权、事实认定权等。程序控制权和程序事项裁决权是法院控制诉讼的发生、发展和终止的节奏和方式并对程序争议事项进行裁判的权力 ;调查取证权、释明权和事实认定权作为法院的三大审理权 ,在不同的诉讼模式下是有所区别的。笔者认为 ,在我国 ,法院不应通过职权干预调查取证 ;释明权作为一把双刃剑 ,应正确把握和运用 ;而事实认定权的行使 ,则必须通过建立一套科学的证据规则 ,以确保法官心证的公开化和客观化  相似文献   

18.
试论警察盘查权与人权保障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蒋连舟  李新钰 《河北法学》2006,24(4):117-120
警察盘查权包括当场盘问权和检查权和继续盘问权,其中,当场盘查是任意性行政措施,继续盘问为强制性行政措施.警察盘问权是一种由警察在没有中立机关干预下随机实施的一项措施,决定了自由裁量权较常态下要大的多,导致了侵犯人权现象比较突出,主要表现为经常使用拉网式的盘查,盘查执法随意性过大,对盘查理解偏狭和滥用盘查权.因此,必须进一步改造盘查权,对盘查的对象、时间、继续盘查的地点严格限制,将盘查纳入刑事检察监督的视野,提高警察素质,加强人权教育,严格依法办案,在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和切实保障公民人权方面寻求最佳结合点.  相似文献   

19.
刑事诉讼法赋予了法官庭外调查权,但由于法律规定的过于笼统,使人们对法官庭外调查权的理解和适用产生了分歧。本文在贯彻法官中立原则和有利于被告人原则的前提下,对法官庭外调查权进行定位并从程序上对该项权利进行完善,从而防止审判权的异化并维护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20.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方式授予国家监察委员会监察法规制定权,形成了以人大立法权为核心且以行政立法权、监察立法权和军事立法权为补充的更优的“一元三系”立法分工体系,监察权也得到了极大丰富,进而有利于织密权力监督之网。当前的紧要任务在于明确界定监察法规制定权限,以在推进监察法律规范体系立体建设的同时保障监察法规制定权规范演进。利用“三维考察+三层掘进”的阐释模型耙梳可以发现,目前国家监察委员会既可以为执行监察法律、监察直接相关法和间接相关法的规定,单独或者联合其他国家机关进行执行性立法,也可以在遵守法律保留原则的前提下,就领导性管理事项进行创制性立法,还可以基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专门授权,就法律的相对保留事项和监督性管理事项进行授权性立法。接下来应当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监察法规的决定》的基础上对制定监察法规的立法权限、形式和备审等内容作进一步规范,以备我国《立法法》修改之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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