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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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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今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研发了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在部分检察机关测试运行的基础上,10月开始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推行。这是检察机关推行司法公开重大战略决策的重要举措,而检察机关法律文书公开是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的重要内容,公开的法律文书范围包括《起诉书》《抗诉书》《不起诉决定书》《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等终结性法律文书。笔者结合基层工作实践,对检察法律文书的公开做了一些调查研究,以期对终结性检察法律文书的公开工  相似文献   

2.
正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推行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性,……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曹建明检察长在2014年1月召开的全国检察长会议强调:"细化各检察环节执法办案公开的内容、对象、时机、方式,建立不立案、不逮捕、不起诉、不予提起抗诉决定书等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制度,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性……"。检务  相似文献   

3.
检察法律文书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所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公文。检察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充分、妥当,无疑会增加提高文书的质量,同时规范检察法律文书的释法说理也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要求,有利于推进促进司法改革的步伐。从检察法律文书释法说理的实际现状出发.阐述了检察法律文书释法说理的必要性,提出了规范检察法律文书释法说理的具体设想。  相似文献   

4.
正检务公开,是指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办案过程以及终结性法律文书的公开。目前,对于公开的终结性法律文书的范围有哪些,最高人民检察院还没有给予明确回答。实践中,各地检察机关对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的范围,大都为不立案通知书、不批准逮捕决定书、不起诉决定书、已生效判决的起诉书等,并未将量  相似文献   

5.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在司法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制度创新,具有监督检察机关查办自侦案件、增强检察执法透明度的独特价值,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切实执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加大对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宣传力度可以有效深化检务公开工作。  相似文献   

6.
正检务公开制度是指检察机关依法通过合适的渠道向人民群众和诉讼参与人公开与检察职权相关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等有关活动和事项,让更多的人知悉、理解、支持检察工作,是司法改革和检察权科学配置的重要内容。检察公信力作为司法公信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指的是检察机关的公正执法行为  相似文献   

7.
2014年初,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检务公开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此举对促进司法公开透明,加强检察机关外部监督,促进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提升检察机关形象和司法公信力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本文从检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当前实践中检务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完善检务公开制度的对策和建议、当下作为检察机关应着重从几方面积极推进检务公开工作等几个方面阐述检务公开与司法公正的必然联系,希望能对实际工作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8.
刘源吉  张艳  舒鑫 《法制与社会》2013,(34):210-210,218
在公众对于知情权日益重视的社会环境下,检察机关如何健全完善新形势下检察权的运行机制成为一个重要课题.检察宣告制度的创立顺应了司法公开的要求,增强了检察执法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提升了检察执法的规范化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相似文献   

9.
缺失与构建:对“检务公开”制度的反思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检务公开制度是我国检察机关实践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是检察民主的具体彰显,增加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了检察机关公正执法,保障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但是,检务公开作为检察改革的突破性措施,规定粗疏,缺乏相应的配套措施,操作性不强,理论研究和阐述不够等因素,影响了这一制度的有效推行.应该以梳理检务公开制度的内涵为基点,以制约检务公开制度的瓶颈为研究视角,借鉴域外检务公开制度中的成功经验,以期构建一种制度化、程序化,从而符合现代检察规律和诉讼规律的检务公开制度.  相似文献   

10.
公开是监督的前提,而检务公开是检察机关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的前提。为了实现检察机关的国家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和维护司法公正,就必须实行司法公开和检务公开,使检察机关权力的运行在阳光下运行。而在检察实践中,怎样有效地推行检务公开制度,完善检务公开形式以及开辟检务公开途径都是我们必须加以考虑的问题。本文主要就检务公开的基本途径问题讨论怎样推进检务公开的深入发展,使检务公开逐渐规范化和程序化。  相似文献   

11.
公开是监督的前提,而检务公开是检察机关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的前提。为了实现检察机关的国家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和维护司法公正,就必须实行司法公开和检务公开,使检察机关权力的运行在阳光下运行。而在检察实践中,怎样有效地推行检务公开制度,完善检务公开形式以及开辟检务公开途径都是我们必须加以考虑的问题。本文主要就检务公开的基本途径问题讨论怎样推进检务公开的深入发展,使检务公开逐渐规范化和程序化。  相似文献   

12.
检察公开听证较之于传统的案件审查方式,不仅具有提升办案质效,促进公平公正的重要司法价值,更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在化解社会矛盾,推动普法宣传,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社会价值。实践中,检察公开听证存在着开展不广泛不平衡、公开听证工作机制不健全、缺乏统一有效规范指引、公开听证工作宣传力度不够和影响力不足等问题亟待解决。针对这些问题,检察机关可以通过建立健全推动公开听证全覆盖、加强公开听证规范化、加大公开听证宣传力度的相关配套机制予以改善解决,促进检察公开听证工作高质量发展。  相似文献   

13.
徐舜  刘艳 《法制与社会》2010,(10):125-125,134
“检务公开”是指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的重要途径,也是检察工作为人民服务的制度保障。检务公开制度有其深厚的法理基础为前导和立身之根基,是法治思想的现实体现、权利制约的必然要求、公民知情权的法律保障,司法公正性的迫切需要以及检察诚信原则的制度支撑。作为检察机关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进人民群众了解、支持和监督检察工作的重要渠道,检务公开制度意义非凡。  相似文献   

14.
李淮 《人民检察》2023,(14):26-28
听证制度融入检察监督办案活动是确保程序正当、落实司法民主和司法公开的必然要求,是求索司法公正、践行实质法治的基本旨趣,是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从内在机理上看,检察听证属于检察机关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相似文献   

15.
检务公开改革在我国呈现出一种层层推进的演变历程,其内容和涵义也在逐渐丰富发展。在当下全面推进司法改革语境下,检务公开被赋予更多的使命和意义,也成为提高检察机关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方式之一。我国的幅员辽阔,人文地理环境各异,加之检察活动自身亦具有多重属性及阶段性特征;所以推行检务公开必须要紧扣检察权特性,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文件精神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坚持规范操作与探索创新相统一,积极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期待。S省G市人民检察院作为此次检务公开改革试点院之一,开展了一系列工作探索,也集中反映了我国当前检务公开改革过程中的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  相似文献   

16.
张健 《法制与社会》2010,(27):283-284
实行“检务公开”是检察机关在新时期进行的一项检察改革。不断完善“检务公开”工作机制,对检察机关落实科学发展观,紧贴“强化法律监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正确履行检察职能,提高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促进检察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和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17.
王强  王成 《中国司法》2007,(10):90-91
2000年5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厅制定了《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试行规定》),该《试行规定》第三条明确将举行公开听证会作为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的主要形式。对刑事申诉案件实行公开听证的制度,无疑是检察机关深化检务公开、透明司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有效保障申诉人诉讼权利的重要举措,也顺应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关于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但由于这一制度尚处于探索阶段,试行过程中难免存在一些不完善之处。本文结合司法实践,就该制度在实践中暴露出的一些不足以及如何完善略陈己见。  相似文献   

18.
检务公开制度是我国检察机关实践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举措,本文以梳理法治思维与检务公开的内涵及契合性为基点,以检务公开现状与存在的主要问题为视角,以期运用法治思维,构建一种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符合现代检察规律和诉讼规律的检务公开制度。  相似文献   

19.
金莉 《青海检察》2001,(1):16-19
目前,我国检察体制与司法制度存在一定的偏差,主要表现为检察权与司法权的偏离,这已影响到我国检察机关的生命力和战斗力,检察改革势在必行。检察改革是一项重大课题,其首要任务就是检察机关的定位问题,准确定位有助于把握改革的方向。检察机关定位的核心内容在于,检察权属于行政权还是司法权,检察官属于行政官还是司法官。根据我国司法制度和法律政策,我国检察权应当属于司法权,检察改革的核心应当是检察司法化问题。  相似文献   

20.
民事检察和解虽然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上没有明确规定,但符合立法本意,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检察机关如何做好民事检察和解工作,惠济区检察院紧密结合民事申诉案件的受理、立案、公开听证、审查终结、制作和解书等不同的办案环节,探索建立了会见申诉人、风险告知、公开和解、拟定和解标准、确认和解效力等五项制度,从而规范民事检察和解程序,促使双方当事人和解,达到化解社会矛盾,节约司法资源,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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