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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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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继承制度是我国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权利义务不可分”,是我国继承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紧密联系,不可分离的。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作为社会主义法律区别于剥削阶级法律的一个重要特征,权利义务不可分的原则必然在我国继承制度中得到体现,而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继承法律制  相似文献   

2.
在法学界,权利义务一致性似乎已成定论。此命题有的表达为“权利义务相统一”,有的表达为“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有的表达为“权利义务一致性”。不论是何种表达,至少都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权利主体的权利义务是平等的”,二是“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即权利义务不仅是相对应而存在的,而且权利本身也就是一种义务。包括这两个含义的权利义务一致性被认为是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特征之一。这些观点看起来非常正确,然而照我看来,却过于绝对,过于笼统。我认为,一概而论无助于我们正确认识权利义务的关系问题,更会引起思想上的混乱。因此,有必要对权利义务一致性这一命题作更深入的分析。  相似文献   

3.
试论行政作为请求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杨小君 《北方法学》2009,3(1):68-79
行政作为请求权存在的条件有三:一是行政机关有作为的职责义务;二是请求权人有个人的权益;三是行政机关的作为职责义务涉及到相对人的权益。行政作为请求权的传统理论,即反射利益论、裁量权收缩论、内部规范外化论和法律规范细化论等存在问题与不足。行政作为请求权的理论基础是:政治上的人民主权原则须体现在法律权利上;法律关系理论决定了人是权利的主体;有效监督和权利保护需要行政作为请求权。  相似文献   

4.
在法理学界,权利义务一致性似乎已经成为一个定论。此命题有时表达为“权利义务相统一”,有的表达为“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有的表达为“权利义务一致性”。不沦是何种表达方法,至少都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权利主体的权利义务是平等的”,二是“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即权利义务不仅是相对应而存在的,而且权利本身也就是一种义务。包括这两个含义的权利义务  相似文献   

5.
行政合同是行政管理的新手段之一,行政合同法律关系在我国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一旦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方在运用行政合同时发生纠纷,如何确定双方的责任,分配其权利与义务就显得非常重要了。本文就我国行政合同的归责原则的建立与构成进行了探索,提出了违法原则与公平原则相结合是我国行政合同的主要归责原则的设想。  相似文献   

6.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权力与人民权利关系的法律,因而行政法律关系是一种具有二元结构的特殊权利、义务关系,即在基本的行政法律关系中,是人民全体与管理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具体的行政法律关系中,是管理主体与公民个体、社会组织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行政法律关系的二元结构对加强党的领导和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行政法与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是国家的组织活动,是国家活动的人格化。而“国家是建筑在社会生活和私人生活之间的矛盾上,建筑在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之间的矛盾上  相似文献   

7.
行政合同“违约责任”性质刍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对一项法律制度的研究是离不开对其相关的责任制度加以研究的,这不但是因为“责任制度”体现着法律的强制性,最终保障该项法律制度的贯彻实施,还在于在“责任制度”中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体现的最为明显,能很好的体现相关法律关系的性质与特征,有利于我们对该项制度之认识。对于行政合同制度的研究,亦离不开对其相关“责任制度”的考查。在这里我们借用民法上“违约责任”这一概念,来剖析一下行政合同中各方当事人在违反“合同义务”后所应承担的责任,及其所体现出来的特殊的法律性质。一、行政合同违约责任是一种行政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8.
本文认为:行政法的全部发展过程就是行政机关与相对一方的权利义务从不平衡到平衡的过程。现代行政法不应是管理法、控权法,而应是“平衡法”,其存在的理论基础则应当是“平衡论”:即在行政机关与相对一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中,权利与义务在总体上应当平衡。它既表现为行政机关与相对一方的权利和义务分别平衡,也表现为行政机关与相对一方各自权利义务的自我平衡。“平衡论”是以各种现实的法律手段作为存在基础和实现保障的。建立“平衡论”的理论范畴,对于推动行政法制建设沿着正确轨道发展,促进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对于实现民主与效率的有机统一,对于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行政法学体系,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9.
行政法人论     
任何法律关系都需通过当事人的活动来实现,没有当事人,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就没有承担主体,该法律关系也就不可能成立.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行政法关系也必须有双方当事人才能成立.本文试就行政法关系的当事人——行政法人的有关问题谈点不成熟的认识.  相似文献   

10.
“权利义务相一致”是不是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目前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我国继承法中多处提出了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要求,尤其在法定继承中,权利义务一致的精神较为突出。另一种意见认为,在继承关系中权利和义务不是对应关系,这在理论上说不通,在实际生活中,往往尽义务并不是取得继承权的前提,两者并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两种观点何者为是?就此谈点粗浅的认识。  相似文献   

11.
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审判中最基本、最主要的法律关系。行政关系经行政法律规范确认,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内容的,即是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实体法律关系与行政程序法律关系的有机统一。  相似文献   

12.
授益行政由一定的权利义务构成。授益行政对于受益人而言,主要意味着权利,但它同时也负有一定的义务;对于行政主体而言,主要意味着义务,但对个人和组织负有义务的又不仅限于行政主体,国家、社会、受益人以及第三人均负有相应的义务。合理界分各方义务主体的义务属性和义务内容,正确处理各方之间的关系,科学配置权利义务资源,是完善授益行政制度体系的前提条件。  相似文献   

13.
行政合同“违约责任”性质刍议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对一项法律制度的研究是离不开对其相关的责 任制度加以研究的,这不但是因为“责任制度”体现 着法律的强制性,最终保障该项法律制度的贯彻实 施,还在于在“责任制度”中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 义务体现的最为明显,能很好的体现相关法律关系 的性质与特征,有利于我们对该项制度之认识。对 于行政合同制度的研究,亦离不开对其相关“责任制 度”的考查。在这里我们借用民法上“违约责任”这 一概念,来剖析一下行政合同中各方当事人在违反 “合同义务”后所应承担的责任,及其所体现出来的 特殊的法律性质,希望为我国行政合同制度的建立…  相似文献   

14.
论行政主体义务的法律意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主体义务对行政法关系乃至于行政法治的走向起着决定性作用,它与行政法中的"权利"和"权力"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然而,在我国行政法学界历来重视对后两者的研究而忽视了前者,没有给行政主体义务以科学的定位,这不能不说是行政法学理论的一大缺憾。行政主体义务的成立,必须有法律或职权上的依据,有行政法上的义务形态,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主体,有完成义务的行为能力;行政主体义务在法律表现上有其独特之处,它是一个复杂的义务链条,是管理义务与服务义务的统一,是积极义务与消极义务的统一,是职权义务与行为义务的统一,是法规义务与契约义务的统一;行政主体义务对行政职权定"责",对行政法关系定"性",对行政行为定"量",对行政救济定"度"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相似文献   

15.
简论行政指导与法治行政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行政指导作为政府的新型行政行为,是现代国家发展经济、科技、文化、教育和环境保护等事业的有效行政手段。现代政府更多地通过服务行政来实现其功能并体现其存在价值,为社会带来更多的福利。实质法治的目标与现代行政的目标是一致的。政府没有权力借口无行为法的依据而放弃其行政管理,在没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政府亦应当依据法律原则、法治精神施以指导,这是由现代政府职责与法治行政要求所决定的。行政指导应当体现责任行政。  相似文献   

16.
依法治理主体是指依照宪法和法律享有依法治理权利和履行依法治理义务的组织和个人。依法治理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各类主体明确自己的权利,认真行使权利;还需要明确自己的义务,履行好义务。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责任联结着权利和义务两个方面,责任意识是权利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孕育出来的一种积极向上的心理状态。依法治理主体的价值就在于责任。所以,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需要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理工作的今天,各类依法治理主体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7.
<正> 法律以什么为重心?也就是以什么为基础、为中心、为本位的问题,这是我国法学理论界目前正在热烈讨论的一个问题。有的同志主张法律以义务为本位,有的同志主张法律以权利为本位,两种看法,各执一端。它们的共同之点是同现实社会相脱节,不能用以恰当地处理我国社会生活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也不能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立法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指导原则。所以笔者对此持有不同看法。法律关系是这样一种关系,即由法定权利和法定义务联系起来的人们(或人的联合体——组织)之间的关系。法律关系区别  相似文献   

18.
行政不作为是一种违法的行政行为,其法律责任包括宪法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三类。本文认为借鉴民法学界关于民事责任归责原则,结合行政实体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对等的特点,行政不作为的行政责任的归责原则应该采用过错推定原则。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有赔礼道歉、承认错误,被通报批评,履行行政作为义务,行政赔偿;行政公务人员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有赔礼道歉、承认错误,接受批评教育,被行政追偿,行政处分。行政不作为构成犯罪的,有关行政公务人员应承担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9.
行政决定的效力本质上是不同社会主体对行政决定创设的权利义务所负担的特殊法定义务,可分三个方面:其一为基于行政程序的进行行政决定所取得的效力,是程序价值在行政决定效力上的体现;其二为基于法律评价行政决定应具有的效力,是法律和正义观念在行政决定效力上的体现;其三为法律与社会变迁对行政决定效力的影响,是情势变化对行政决定效力作用的结果。前者旨在保障行政机关积极形成行政法律秩序,后两者旨在维护法治与正义,保障私人合法权益或新生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20.
一、关于交付保费期限列入保险合同内容问题保险合同属于双务合同范畴,在这类合同中,合同一方所享受的权利是以合同另一方所承担的义务为基础的.双方应互有权利与义务,即存在着法律上所说的对价原则,无对价的保险合同是不存在的.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中,相当重要的内容是投保人必须履行交纳保险费的义务,享有出险得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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