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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究必”,这十六字方针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努力目标,经过近十多年来的奋斗,在这方面已经取得明显进展。一个以宪法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形成,我国在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的基本方面,已经不再是无法可依,而是有法可依了。当前,从法制建设的实践来看,尽管我们的法律还不完善、不完备,立法任务还相当繁重,但相对说来,如何保证法律的执行,已经突出起来了。因此,如何运用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执法问题,是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  相似文献   
2.
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加强廉政建设,反对腐败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要条件和重要保证。在反腐败斗争中,如何进一步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切实保证反腐败这一长期的、艰巨的斗争的任务顺利进行,对此,本刊约请了部分司法理论工作者进行了讨论。  相似文献   
3.
法理学改革和发展所要追求的目标封曰贤(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编审)"法理学的改革与发展"是一个大题目、好题目,我谈三点意见:一、名称问题。法理学现已成为人们约定俗成的学科名称,但这一名称能否体现它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值得研究。法理学有一般法理...  相似文献   
4.
<正> 法律以什么为重心?也就是以什么为基础、为中心、为本位的问题,这是我国法学理论界目前正在热烈讨论的一个问题。有的同志主张法律以义务为本位,有的同志主张法律以权利为本位,两种看法,各执一端。它们的共同之点是同现实社会相脱节,不能用以恰当地处理我国社会生活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也不能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立法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指导原则。所以笔者对此持有不同看法。法律关系是这样一种关系,即由法定权利和法定义务联系起来的人们(或人的联合体——组织)之间的关系。法律关系区别  相似文献   
5.
不知是谁、不知从何时起,给我国法学取了一个雅号,叫做“传统法学”,起初,我并不介意,一晃而过,后来说的人多了,就引起了思考,并请教了一些法学界同仁,还是不解其意。看来,对“传统法学”很有一番分析的必要。一些学者常把与他们观点相左的法学理论称为“传统法学”,无独有偶,“权利本位”法律观的倡导者也是这样:什么“引入权利论是克服传统法学三大缺陷的有效办法”啦,什么“传统法学的权利观是极端的国家本位  相似文献   
6.
(一) 法律社会学是对法律现象形成和运行的机制和规律以及法律体系的社会功能进行研究的一门学科,它是介于法学和社会学之间的一门边缘学科.守法社会学则是法律社会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它用社会学的理论、原则和方法,研究法律现象运行机制中的守法问题.即研究守法这个环节在法制建设中的地位、作用,守法的内容、特点,以及守法和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文化道德素质的关系,并探索不同社会群体(阶级、阶层)于不同时期、不同地区  相似文献   
7.
我国现行宪法颁行的十年,是它的总的指导思想——四项基本原则取得伟大胜利的十年。彭真同志在1982年11月26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的报告》中指出,我国宪法“总的指导思想是四项基本原则,这就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  相似文献   
8.
<正> 近些年来,在我国法学理论研究中,出现了一个新说——权利本位说,即法要以权利为本位,并应以此为基础重构我国法学理论。对此,有的学者认为是一个创新,有的学者则不以为然。《中国法学》1990年第4期发表的张文显同志撰写的《“权利本位”之语  相似文献   
9.
<正> 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运用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认了私营经济在我国的法律地位,这是符合我国国情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十年改革在经济领域的一个突破性成果,在我国社会主义立宪史上尚属首次。宪法修正案对私营经济的确认,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和商品经济。本文仅就私营经济的法律机制问题谈一点学习体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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