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29 毫秒
1.
论行政执法程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秩序、自由、公正、效率和进步,是当代政治和社会哲学最为关切的基本课题,也是当代法律制度追求的价值目标。行政执法作为行政法实施的基本制度必须遵循严格的程序,如果没有合理的严格的程序,这个价值目标就不可能实现。  相似文献   

2.
《现代法学》2018,(1):28-42
行政相对人基本程序权是指行政相对人所享有的与行政法治中的程序有关的权利,这个权利既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权利,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程序权利,它是能够主宰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最为核心和系统的程序权利。行政相对人基本程序权利有着非常重要的法治价值,可以"倒逼"行政正义实现、使行政法治与时俱进、使行政执法人性化、使行政相对人权利过程化。然而,在我国,基本程序权利概念尚未形成、基本程序权利体系尚未形成、基本程序权利尚未有内容构造、基本程序权利缺少程序制度支撑。如何在行政法治建设中建构行政相对人基本程序权需要诸多具体的路径,主要应对行政相对人程序权利进行梳理、完善行政法上的程序制度、制定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合理处理程序规则与实体规则的关系。  相似文献   

3.
《政法学刊》2015,(6):22-29
行政执法和解制度是一种典型的价值与风险的共存体。风险控制是世界各国在适用行政执法和解时都高度重视的问题。我国已存在适用"行政执法和解"的情况,但在法律上只有《反垄断法》有简略规定,而且只注重了赋予行政机关可以和解的职权,倡导行政机关在和解程序适用上的绝对主导地位,很少对行政执法和解潜在的风险作出评估和控制。设置程序对风险的控制具有重要价值。从行政执法和解适用阶段来看,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控制风险。第一,"先决程序"控制。在拟适用阶段,为了防止行政相对人寻租公权力或者为了防止行政机关追求执法简便而简单执法,泛化和解适用,规定以行政机关穷尽职权调查不能掌握充足证据为标准。第二,"操作程序"控制。在决定适用行政执法和解的具体操作过程中,为使行政执法和解不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将操作程序过程透明化,并赋予法院对行政执法和解协议的司法审查权。第三,"后续程序"控制。在行政执法和解协议的履行阶段,为使其预期目标得以实现,防止和解协议在履行中发生偏差,对行政执法和解协议的履行设置程序保障。  相似文献   

4.
WTO对我国制定统一行政程序法典的影响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加入 WTO与制定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是当代中国在经济与法制领域所面临的两项重要变革。WTO对我国制定行政程序法典的影响是极为深远的。对于行政程序法典的立法宗旨,WTO协定不是偏重于追求行政效率也不是兼顾行政效率与公民合法权益,而是注重保护和增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对于基本原则,WTO协定要求增设程序统一原则,并在公开与公平原则上,展现出更为丰富的内容;对于基本的程序制度,WTO协定要求扩充新的制度种类,如行政时效制度,并要求基本制度在价值取向、适用主体、内容等方面进行更新。  相似文献   

5.
行政解释普遍存在于行政执法活动之中,行政执法过程必然涉及法律的适用性解释。从实践逻辑上讲,行政执法过程就是法律的解释过程,无解释即无行政。但相对于司法解释、立法解释而言,行政解释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度存在严重不足,导致其功能暗弱无彰。基于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之需要,发挥行政执法在法律实施中的主渠道作用,有必要正视行政解释的内在价值和实践功能,并参仿司法解释制度,重塑行政解释机制和程序,形成解释权相对集中的行政解释制度。  相似文献   

6.
陈珺珺 《法制与社会》2013,(36):241-244
我国行政执法中存在着阻碍行政法治实现的因素,表现为传统理念阻滞因素,法律认识阻滞因素,行政执法监督不力阻滞因素等。为了克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阻滞因素。行政执法主体制度、行政执法程序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等亟待建立健全。  相似文献   

7.
程序公正具有丰富意蕴和实践价值,须要通过科学完备和严格执行的程序法律规范予以实现;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是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的重要抓手,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是釜底抽薪的有效举措,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重在细化移送标准和各方严格执行;要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必须普遍树立以人为本、法治至上的观念,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法制;既往关于行政执法一般程序规范的地方探索经验值得认真总结,应在此基础上形成更多共识,推动统一行政执法程序立法。  相似文献   

8.
法治政府即要求政府的运行必须在法律之下,在法治政府中,法律具有最高的权威。法治的价值目标便是在微观上体现为保障公民的权利,在宏观上体现为维护社会利益。在法治政府的环境中,行政执法的目标体现为保障公民权利、尊重社会利益和社会自律、维护政府权威等。实现这些目标,应在行政执法的主体,行政执法的制度设置及行政执法的环境方面对我国的行政执法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9.
先行为效力是行政过程中作为阶段性行为的先行为对后行为的约束力,是行政过程性介入行政行为理论的必然结果,是先定力、程序经济、程序信用、禁反言的必然要求,是政府公信力、程序渐进性在行政行为过程中的折射反应.其基本要求包括:行政过程中的阶段性行为同样有程序价值和法律效力,行政机关不得随意否定和推翻先行为.后行为不能有悖于先行为目的.非因法定理由并经法定程序不得有程序省略、遗漏、添加、停顿、回转、反复等“反程序”现象.我国当下制度设计中已有诸如行政执法证据在刑事程序中的证明力、提请或移送处理、职能分离等源于先行为效力的相关制度“影像”,今后应加紧确立和完善先行为效力的理论体系和相关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10.
关于在我国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中设置听证程序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我国正在抓紧起草《行政处罚法》,其中大多数学者主张在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程序中设置听证程序。但是,学术界在对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中的听证程序的理解上,在对如何设计听证程序的具体细节上,以及在移植该程序于我国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之中如何处理与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主要是行政复议制度)的关系等方面,存在着不同的看法。就此,作者提出一些想法。  相似文献   

11.
行政执法程序抗辩权的内在制度构建是指其作为一个有机系统所应当包含的内在因素,它既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现代行政法治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行政执法程序抗辩权之内在制度构建的主要路径在于:在范围上,必须明确与拓展行政执法程序抗辩权适用的范围以及规定适用行政执法程序抗辩权的例外情形;在内容上,应当包括辩解权、质证权以及反驳权;在形式上,行政执法程序抗辩权的行使存在直接形式与间接形式、口头形式与书面形式;在效力上,行政主体必须按抗辩笔录作出决定、必须采纳合法或正当的方式抗辩以及对抗辩不能加重处罚。  相似文献   

12.
程序安定论──以民事诉讼为对象的分析   总被引:29,自引:0,他引:29  
对民事诉讼价值体系的认识仅仅局限于公正与效益是远远不够的。程序安定应成为民事诉讼制度的又一基本价值取向。程序安定包含两个不同层面的安定,即程序规范的安定和程序运作的安定。其基本要素包括:程序的有序性、程序的不可逆性、程序的时限性、程序的终结性、程序的法定性。民事诉讼法上的讼争一成不变原则、管辖恒定原则和应诉管辖制度、限制撤诉原则、禁止任意诉讼原则和放弃责问权制度等都是以或主要是以程序安定为价值理想而设计的。为了实现程序安定,应当在民事诉讼中摈弃有错必纠原则,强化既判力;把调解原则从民事审判程序中分离出去,以限制法官的恣意;建立举证时限制度,以防止“突然袭击”;当事人主义与职权主义相结合应成为我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目标。  相似文献   

13.
由于受规范主义传统与控权理论以及重实体轻程序观念的影响,行政程序被普遍认为是一种控制行政权的工具,导致程序的独立价值与功能长期被忽略而未得到应有的关注与重视。在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着力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而需要积极发挥行政权功能的关键时期,这种试图以行政法和行政程序来控制行政权的理念与理论的根基已经动摇,行政法逐渐转向功能主义。行政法总则当中的行政程序制度设计,应以“求同”为路径和价值目标,既要能维持行政秩序,也要能保持行政活力,还要能回应社会需求。行政法总则中的行政程序来源于单行法,并超越和引领所有的单行法,是适用于包括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司法等行政权运行、行政行为实施、监督行政,乃至于制定行政程序规范等所有行政活动的总的程序规范。  相似文献   

14.
由于受规范主义传统与控权理论以及重实体轻程序观念的影响,行政程序被普遍认为是一种控制行政权的工具,导致程序的独立价值与功能长期被忽略而未得到应有的关注与重视。在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着力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而需要积极发挥行政权功能的关键时期,这种试图以行政法和行政程序来控制行政权的理念与理论的根基已经动摇,行政法逐渐转向功能主义。行政法总则当中的行政程序制度设计,应以"求同"为路径和价值目标,既要能维持行政秩序,也要能保持行政活力,还要能回应社会需求。行政法总则中的行政程序来源于单行法,并超越和引领所有的单行法,是适用于包括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司法等行政权运行、行政行为实施、监督行政,乃至于制定行政程序规范等所有行政活动的总的程序规范。  相似文献   

15.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问题一直是我国司法实践中难以解决的问题,其中两者相衔接的程序衔接机制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问题的重中之重。本文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者的程序衔接机制上现存的主要问题出发,深入分析两者程序衔接机制问题的根本原因,提出了从完善立法模式、确立检察院独立地位、规定具体的内部衔接部门、制定两机关对相关案件的职责和移送程序、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等方面来解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程序衔接机制上的问题,以期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程序的有效衔接。  相似文献   

16.
行政执法机关间以及与业务主管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关系是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根据整体政府和行政主体理论,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应当树立政府主体责任理念,实现行政协调的法治化,建立纵向无缝隙衔接、横向跨区域跨部门协作机制,通过行政程序立法确立行政协助、权限争议裁决程序制度。  相似文献   

17.
行政简易程序是指行政主体在行政执法中适用的对行政事态进行快速、简捷和超常规处置的行政行为规则。它只适用于特定情形,适用范围包括有利行政行为、紧急处置、案件事实明晰、行政相对人困境等情形。在各种情形中,它都具有降低程序成本、缩短行政过程、拓宽行政裁量权、使行政相对人信服行政权威等价值。构建我国程序简易程序制度,应该研究它在行政程序法典中的定位、其适用条件、程序环节和配套救济制度等问题。  相似文献   

18.
高文英 《法学家》2001,(6):71-73
设定和规范一种程序立法的目标模式是一国程序立法首先要解决的一个基本问题。所谓程序立法的目标模式即指一国制定有关程序规范时所要达到的目标或者目的,因此有人将有关程序立法的目标模式又称为程序立法的宗旨。设定和规范一种程序目标模式或者宗旨决定了程序立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9.
服务型政府是现代民主国家政府追求的价值目标,也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政府应有的基本品质。本文针对我国现行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从服务型政府的理念着手,对行政执法体制的改革进行了粗浅的探讨。  相似文献   

20.
浅述行政执法的程序合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加强行政程序法制建设,强化程序意识,成为当下社会各界的一个普遍要求。行政执法程序中最核心和基本的就是在行政决定作出前的调查取证程序。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