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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商品房预售合同 ,即“楼花”买卖合同 ,指房地产开发商与购房者约定 ,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 ,在未来一定日期内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的合同。由于商品房预售交易中 ,房屋在预售合同订立时仅处于待建或正在兴建状态 ,至最后完工交付 ,尚须经过一段较长的时间 ,期间不确定因素较多 ,购房者面临的风险也较大 ,所以 ,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中均规定 ,预售人应当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由此可见 ,我国法律规…  相似文献   

2.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公证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商品房预售,又称作‘’楼花”买卖,①是指房地产开发商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内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预售商品房的行为,是一种期货转让行为,在资金、风险等几个方面都有自己的特点。因其能及时融资并发挥房屋之效用而被房地产开发商乐于采用,同时由于购买方有较为自主的选择权(如楼层、朝向以及价格),也使更多的购房者愿意接受。但是另一方面,商品房预售活动有着极大的风险,它所隐含的纠纷隐患往往给购买方以损害。突出表现为购买方对其中许多相关…  相似文献   

3.
购房者对开发商的样板房表示满意,与开发商签订订购协议并向其交付了定金,约定双方于某日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后由于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预售格式合同中有样板房仅供参考等不利于购房者的条款,购房者对该格式条款提出异议要求删除,开发商不能立即给予答复,以致商品房预售合同没有在订购协议约定的日期订立的,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的"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开发商应当将收取的定金返还给购房者。  相似文献   

4.
正一、"五方验收"在房市交易中的争议商品房预售具有很强的技术和法律政策方面专业性,购房人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其权益常常受到开发商预售行为的侵害。最近,一些地方房地产市场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五方验收"交房条件,成为购房者与开发商纠纷的焦点。  相似文献   

5.
论楼花按揭中的担保链及其优越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楼花”一词来自香港,是对尚未竣工交付的商品房的形象称谓;而楼花按揭则是指在房地产开发建设中交付前,房地产开发商与置业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同时收取一定比例的价金作为定金或预付款,而余款则由置业者的金融机构(主要为银行)申请贷款,并以其所购商品房作担保,其后分期还本付息;同时又由房地产开发商承担还款保证责任的一种融资购房担保方式。但是需要指出的是,本文所讨论的楼花按揭制度不同于  相似文献   

6.
谈商品房预售中的登记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所谓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经营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入,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其重要法律特征是预售人用预购人的预购款开发建设预售的商品房,这种商品房是正在建设中的、尚未竣工的商品房,预售行为的合法、有效不以实际交付标的物和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为必要条件。预售商品房在现实生活中已司空见惯,但其登记问题不同于现房买卖登记。它是商品房买卖登记的极端特殊形态,因为商品房预售或者签定预售合同、预售转让合同,交易的商品房均未竣工,没有明确产权,预售人对此商品房只享有合法占有权.预购人享…  相似文献   

7.
析商品房预售合同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析商品房预售合同金俭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公司(预售方)与预购方达成的由预购方交付定金或预付款,预售方在合同约定的将来一定日期将符合要求的商品房及其所有权转移给预购方,明确预售和预购方权利与义务的书面协议。商品房预售是我国近年来房地产市场发展的...  相似文献   

8.
随着我国经济回暖,作为经济复苏重要晴雨表的房地产交易也开始逐渐显现出活跃的态势,“楼市”开始走出低迷逐渐复苏升温。当前,由于我国房地产法制的El臻完善和购房者的维权意识日益增强,开发商在建设预售商品房本身的过程中出现明显违约的“硬伤”逐渐减少,然而,在预售楼盘的相关物业环境方面开始出现“偷工减料”的现象,业主人住时才发现与预售楼盘时广告宣传的物业环境标准相距甚远。  相似文献   

9.
试论楼花按揭的法律属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楼花按揭法律关系分析“楼花”一词意指正在开发建设尚未取得产权 ,但已具备一定条件的商品房。而楼花按揭则是房地产开发商与购房者在房地产开发建设过程中 ,签订房屋预售合同并收取一定比例的价金 ,而余款则由购房者向银行申请贷款 ,并以预购房屋的有关权益向银行担保的购房方式。楼花按揭的具体操作过程是 :房地产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签订有按揭条款的房屋预售合同后 ,双方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按揭条款由购房者充当按揭人将其在合同中的权益转让给银行 ,银行以此为条件提供贷款。待银行把全部贷款本息及其他费用收回后 ,将按揭解除 ,购房…  相似文献   

10.
朱明 《法治研究》2006,(11):60-61
为了保护广大购房者的权益,国家对商品房的预售有着较为严格的法律限制,特别是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预售商品房时,硬性条件非常鲜明。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国家还对规范商品房预售后有关合同的登记备案制度及产权登记等事项进行了详细的事后调整,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等规定对商品房的预售条件、市场准入等予以事前调整及规范。另外,《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相似文献   

11.
商品房预售制度对于推动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商品房预售所具有的不同于一般现房买卖的特征,也给预购人带来了较大的风险。如何对这些风险进行有效的防范,不仅是关涉预购人权利保护的问题,同时也是关涉我国未来房地产市场能否健康有序发展的问题。  相似文献   

12.
浅析商品房产权证纠纷的法律适用□王晓霞郑新强当前,购买了商品房,虽已实际使用但迟迟拿不到房屋产权证的现象十分普遍,时间短则几个月,长则四、五年,由此而引发的商品房产权证纠纷是近几年在房地产审判实践中出现的一种新情况。它是指在商品房买卖(包括预售及现房...  相似文献   

13.
商品房买卖对活跃房地产市场,促进居民住房条件的改善,实现资产保值具有积极的意义。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由于有些售房方的违规操作,使购房者虽已实际使用房屋,但迟迟拿不到房屋产权证的现象时有发生。诉讼中,售房方如能补办产权证,法院即判决对购房者要求解除预售、出售合同及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但购房者往往对判决不服,认为售房方对商品房的交付有瑕疵,  相似文献   

14.
自我国实行住房改革以来,房地产业逐渐成长为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龙头产业,一升再升的住房价格,已经逐渐超出了普通百姓的承受能力。近来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低迷,打破了房地产开发商只赚不赔的局面,有的开发商甚至走到了破产的边缘。开发商破产,相关利益群体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但其中购房者可能是损失最大的。本文结合我国的商品房预售制度和破产制度,探讨开发商破产后对购房者利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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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购)合同公证应注意的问题及对策张静涛在房地产市场的房屋交易活动中,商品房(包括商住楼、写字楼、公寓、别墅等)买卖非常活跃,现房买卖与期货预售(购)并存,其中以商品房的期货预售(购)居多。众多的房地产商为扩大销路,在给予各种优惠条件的同时,...  相似文献   

16.
在房地产市场的房屋交易活动中,商品房(包括商住楼、写字楼、公寓、别墅等)买卖活跃,现房买卖与期货预售(购)并存,其中以商品房的期货预售(购)居多。众多的房地产商为扩大销路,在给予各种优惠条件的同时,采取公证证明商品房预售(购)合同的方式吸弓喀商,促进销售。这样一来,给公证处带来新的情况、新的困难。笔者通过几年的工作实践,谈一谈商品房预售(购)合同公证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一、目前商品房预售(购)的几种情况商品房预售即期货预售,是指具有开发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三资公司)将正在建设中、尚未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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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给楼宇购买者提供按揭贷款,是美国、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在六、七十年代兴起的一项房地产金融业务,此项房地产金融业务的兴起,为一时资金不足又需要置业的人土提供了能够购买楼宇的机会和条件,推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给楼宇购买者提供按揭贷款,可分为购买现房和预购商品房两种。笔者仅就个人的实践和理解,对为预售商品房购房者提供按揭贷款实务,谈点看法。一、按揭的法律性质及按揭双方的权利、义务按揭一词源于英语Mortgage一词的音译,其法律含义是指以房地产抵押取得贷款,并且所贷之款只能用于…  相似文献   

18.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商品房预售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房屋买卖形式,然而,由于预售合同在订立之时,合同标的物——房屋尚不存在,因此,与现房销售相比,预购方面临的风险更大。为了应对这种风险,我国法律规定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但由于规定的不合理,使得预售方可能进行"重复预售"行为,本文主要分析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法律规定的缺陷以及相应的完善策略。  相似文献   

19.
吴迪 《法制与社会》2012,(25):198-199
商品房预售方式在缓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压力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其远期交易的特性使得作为弱势一方的购房者的利益极易受到侵犯.因此,对于商品房预售预售的监管.本文通过我国现实中不同地区的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模式,以监管主体为核心,在比较分析的基础之上,分析了我国现有三种模式的利弊,并在此基础上,为我国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管模式提出有效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20.
与“项目的特殊性和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的现状”有关的“测绘、确权”等政府行为,是否可以视作不可抗力,使开发商在业主没有如期获得房产证的时候“免单”,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25业主讨要产权证败诉2000年初,25名购房者先后与望京新城的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购买了望京新城A-5区410楼的商品房,同年5月30日开发商向这25名业主交付了房屋,但购房者却迟迟拿不到房屋产权证书,直至他们于2003年9月将开发商告上法庭之时,有关房屋的权属证书尚未办理完毕。作为原告的业主认为,根据法律规定,被告开发商应于房屋交付后90日内将房屋权属证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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