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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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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业协会中强势会员的不正当行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行业协会内部,由于各企业在资财多寡、影响力大小等方面存有差异,因而有强势会员与中小会员之分。在利益的驱动下,强势会员可能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操纵和控制协会,侵害中小会员的利益,从而直接影响到行业协会的健康发展,因此,应当完善行业协会的内部治理结构,规范强势会员的不正当行为。  相似文献   

2.
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形成了政府主导型和市场内生型两类行业协会。行业协会目前面临定位不清的问题乃至"合法性危机"。为此,广东采取一元模式、温州采取新二元模式、上海采取三元模式进行了试点改革。结合美国、德国、日本等国行业协会运行及管理模式而论,我国行业协会市场化改革应遵循自愿原则、自治原则及外部性监管原则,并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推进:一是厘清行业协会法律性质,改革现行双重管理体制,废除"一业一会"制度,确立非法人行业协会的法律地位;二是实行分类指导与扶持政策;三是完善行业协会内部治理结构,建立民主决策、协会自治的治理模式;四是加强对行业协会的监管,维护自由竞争秩序;五是加快立法完善相应的法律体系,寻求制度层面的解决之道。  相似文献   

3.
我国转型时期行业协会的反垄断法规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的行业协会是政府在形成市场和退出市场中的产物。因与政府关系的不同,行业协会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形成了多种行为类型,我国反垄断法应当有针对性地分别予以规制。行业协会行使政府权力的行为应当按照反垄断法规制政府行为的规范和原则来进行规制;行业协会独立自治的行为可借鉴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反垄断法的一般经验来进行规制;而在政府支持下形成的反竞争行为,也不得以政府支持为由逃避反垄断法的审查。  相似文献   

4.
姚旭  车流畅 《法学杂志》2012,33(9):141-145
由行业协会的自身特点决定,行业协会不应在会员产品存在瑕疵并给消费者造成损害时独善其身,且应当在一定条件下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目前我国对行业协会承担产品责任的立法尚处于初级阶段。一方面,应当更加系统地在立法中明确、细化由行业协会承担产品责任的具体情形,另一方面应采用民事责任承担的新模式,将会员利益与行业协会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相结合,让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督职能真正得以实现,使其成为遏制行业性产品责任事件的一道有效的"防火墙"。  相似文献   

5.
行业协会自治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弥补市场失灵和政府缺陷的重要途径。行业协会自治过程中必然会涉及权力的行使,而任何权力都存在被滥用的可能性,作为一种社会权力,行业协会自治权也不例外。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治权的积极功能,尽量避免其消极效果,需要建立健全对行业协会自治权的程序规制。此外,须设立赔偿基金,以落实行业协会自治权行使中的责任追究机制。  相似文献   

6.
李乾 《法制与社会》2011,(1):196-200
行业协会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一种民间性质的中介组织。作为介于政府与市场之间的独立社会之间层,行业协会充当着政府、企业与市场之间的纽带与桥梁。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我国对行业协会的法律地位等一系列问题存在着争议,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行业协会的发展,并由此影响了经济健康、稳定的运行。本文阐述了对行业协会及其法律地位的理解,并分析我国当下行业协会存在的一些问题,与此相应地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7.
我国现在的行业协会既不同于国外资本主义国家的行业协会。也不同于以前的帮口或同业公会,而是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出现的新生事物,是我国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它是随着政府行业管理部门职能的转变横向经济联合的发展同行业企业群体同行业企业集团的兴起而发展成长的。但是,至今还有不少人没有认识到它的重要作用而不时侵犯它的合法权益。同时行业协会本身也感到自己缺乏法律保护,参加活动时总有“名不正、言不顺”之感。下面我们就行业协会的性质、作用以及立法保护的几个主要问题谈谈我们的浅见。  相似文献   

8.
行业协会虽然不直接参与市场竞争,但为了维护成员利益,他们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实施了诸多限制竞争的行为。在我国,行业协会组建上的特殊性,行业协会的反竞争行为具有经济垄断与行政垄断的双重特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已对此作出规定,但不足以规制行业协会的反竞争行为。  相似文献   

9.
王林  李凡 《政法学刊》2008,25(1):71-77
行业协会可以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发挥重要的调谐功能,从而实现政府、市场、社会间的良性互动,但这需要行业协会民间化、规范化本位回归的实现。应以"政会分开"为视角,考察我国行业协会由"初现→消匿→滞存→新生"的历史发展轨迹,以及由"政府全能"到"政府依附"到"政会分开"的发展模式演进,并应以行业协会的主体地位、组织构成、自治权能、社会责任作为主要视点,对我国行业协会发展之法律保障和规制中的争点问题进行必要的研究及阐释。  相似文献   

10.
根据美国《经济学百科全书》的定义,行业协会是"一些为达到共同目标而自愿组织起来的同行或商人的团体"。依法设置行业协会是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无论是美国式的自由市场经济。还是日本式的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抑或是德国式的社会市场经济,政府与企业的联系都是以行业协会为中介的。加入世贸组织后,政府所承担的许多管理和行政审批职能逐步都要由行业协会来承担,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尤其是在反倾销、反补贴申请和协助企业应诉方面,行业协会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近来,中国无锡多媒体有限公司、无锡东强数码  相似文献   

11.
行业协会的垄断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全球化第三部门兴起的语境下,作为非营利性社团法人的行业协会无疑将显示其独特的制度功能。但在中国"双重管理"的社团治理模式下,其弊端在竞争法的视野中也逐步凸显。因此应当在明确行业协会能够成为《反垄断法》上"经营者"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其垄断问题进行类型化分析,以此指出行业协会为当前《反垄断法》所规制的重心所在。  相似文献   

12.
行业协会是为实现行业的共同利益而组织起来的有会员参加的非营利性、非政府性、自律性的社团法人组织。现代行业协会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在企业开展反倾销时起着非常重要的协调管理作用。本文旨在探讨入世大背景下,行业协会在我国反倾销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而提出发挥我国行业协会在反倾销中作用的建议。  相似文献   

13.
现代社会,行业协会作为非政府、非营利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在社会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积极作用,但作为维护小范围社会成员利益的团体,也具有私或私益的一面,对其擅长的限制或损害竞争的行为必须加以防范和制止。随着《反垄断法》的出台,我国对行业协会的规制也有法可依,不仅促进了行业协会的良性发展,也维护了经济建设的有序进行。  相似文献   

14.
论行业协会的法律规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谈萧 《行政与法》2005,(1):69-71
行业协会作为一种介入政府与市场的社会中间协调机制,对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十分重要。目前我国政府、行业协会与市场的良性互动机制尚未形成,尤其是行业协会发育极不建全。为此,有必要对行业协会的设立与运作进行法律规制。本文在分析行业协会运作机制及其法律规制需求的基础上,提出了行业协会法律制度建设的建议。  相似文献   

15.
对我国行业协会性质错位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业协会作为民间经济组织,在维护企业共同利益,促进企业和行业发展,监管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协调国家与企业、行业的关系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行业协会在我国由于过多地受到政府行政干预甚至左右,因此发生了性质错位。通过分析其性质本原,可以纠正目前我国行业协会发展中的性质错位现象,以促进行业协会的正常发展。  相似文献   

16.
成熟的社会离不开行业协会的健康发展,行业协会作为民间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政府、市场共同构成现代社会的三大支柱.本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分析了目前吉林省行业协会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建立健全法规体系、加强行业协会的自身建设和规范管理的发展建议.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行业协会如雨后春笋,纷纷成立。行业协会是一种民间中介组织,它是推动经济发展的一股重要力量,对内协调、服务会员单位,对外成为沟通企业与政府、企业与市场的桥梁。因此,行业协会被人们称作为市场经济的“润滑剂”,尤其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行业协会在接轨国际、处理贸易磨擦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相似文献   

18.
文章通过对"权力"和"权利"概念的分析,以及我国体育行业协会现状的简单描述,揭示了困扰体育行业协会行使和享有"权力"与"权利"的症结所在。最后提出了在政府与体育行业协会的互动关系良性发展的基础上,促进体育行业协会权力的获取和权利的保障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9.
论行业协会的经济法主体地位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从政府、市场与行业协会三者的互动关系中可以看出,行业协会之经济法主体地位是由其自身的特殊性决定的作为调控主体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矫正双重缺陷;作为受控主体,它如果采取了限制竞争行为,必然受到竞争法的规制。考虑我国行业协会的现实状况及经济发展水平,在确立行业协会经济法主体地位时,应适当地强化行业协会之调控主体地位,弱化行业协会之受控主体地位。  相似文献   

20.
赵延聪 《法制与社会》2010,(29):279-280
现代社会,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公共行政任务日趋多样化和复杂化,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现象日益严重,以行业协会为代表的社会组织的作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学界对行业协会的研究由来已久,成果汗牛充栋,但却鲜有学者将行业协会与相关概念作较体系化的厘定。本文在简要介绍行业协会概念与特征的基础上,将其与社会中介组织、社会团体、商会、职业协会等相关概念作对比分析,以求理清它们的相互关系,形成相对体系化的认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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