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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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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条 为了对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以下简称流浪乞讨人员)实行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救助站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是一项临时性社会救助措施。 第三条 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及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并应当将救助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国家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救助流浪乞讨人员。  相似文献   

2.
永远的告别     
也许,再也不会有孙志刚式的收容悲剧了. 6月2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第381号令,公布施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办法>共18条,包括对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原则、救助站设立和管理、为求助人员提供的救助内容、救助站工作人员的行为,以及违反者责任追究等,标志着我国对在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3.
2003年6月18日,国务院第12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同时,民政部制定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于2003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同时废止。 《办法》共18条,包括对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原则、救助站设立和管理、为求助人员提供的救助内容、救助站工作人员的行为,以及违反者责任追究等,标志着我国对在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细则》共24条,明确了《办法》规定的救助对象。同时还对救助方式、救助内容、救…  相似文献   

4.
救助站困境     
承载着“扶危济困”职责的救助站,从收容遣送站脱胎一年半以来境况如何?它是挣扎在社会最底层的贫弱者的天堂,还是懒汉的福地?选择了春节前后万家欢乐的时段,本刊记者走进全国多个城市的救助站,来到流浪者身边,探询一个真实的现实。我们看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制度取代收容遣送制度仅仅一年多,救助的乞讨人员就已经超过67万,“以人为本”的制度展现出了它超凡的“魅力”。有人因此将之称为“中国社会福利立法的开端”。但福利制度的称谓却丝毫未能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制度摆脱由于制度缺陷所引发的种种窘相:救助人员鱼龙混杂、难辩真假,救急场所变成了傻子“集中营”、儿童乐园,甚至义务养老院、公费医院。还有一个不可回避的事实是,大量的乞讨人员不买救助制度的账。救助与拒绝救助之间的路究竟有多远?新生的救助制度如何走出困境?中国著名的社会学家夏学銮教授开出的“药方”是尽快制定一部“中国乞丐法”。  相似文献   

5.
《法治与社会》2007,(10):80-80,F0003
“不要直接向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施舍钱物。”前不久,北京市海淀救助站工作人员走上街头,向市民宣传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同时发放《致全体市民公开信》。  相似文献   

6.
收容遣送制度寿终正寝以后,全国各个城市都纷纷建立了救助管理站,为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免费救助。然而,生活在城市的人们却发现,街头的流浪乞讨人员非但没有明显减少的迹象,反而在急剧增加。来自北京民政部门的一项统计数字显示,在全市公安机关告知的流浪乞讨人员中,自愿接受救助的仅占15%,而占85%的乞讨人员拒绝救助。他们为什么不愿意走进救助站呢?这一问题,引起了本刊的极大关注。街头救助遭遇尴尬2005年2月5日(农历腊月二十七)上午9时,记者随郑州市救助管理站街头巡回救助服务队展开救助服务。行至郑州市火车站附近,街头乞讨…  相似文献   

7.
乞讨是一项权利吗?——透视城市乞讨现象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朱振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教师 ) :孙志刚案及《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施行被喻为 2 0 0 3年中国法治进程中最具标志性的事件。新的救助办法以自愿为原则 ,来去自由 ,只有个人提出申请时 ,才能进行而且必须进行救助 ,为保障人身自由 ,不允许再进行强制性的收容遣送。然而这部旨在以尊重受助者自由意志和防止国家权力滥用为核心的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的法律并没有得到乞丐们的欢迎 ,实际上 ,现在城市流浪乞讨人员越来越多 ,且呈现出“职业化”的倾向。据合肥市救助站调查 ,职业乞丐占到总数的 80 %。福州市救助站成…  相似文献   

8.
流浪乞讨人员生存权及其实现方式的确认和保障,是我国行政法治研究的重要课题。承认流浪乞讨人员生存权具有公共性,并基于对生存权公共性的认知,从法律规范和制度操作层面对流浪乞讨行为的界限、社会救助机构的强制救助权及救助管理制度做出系统安排,是完善我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法制的现实路径。  相似文献   

9.
法制信息     
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 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已经实施 了,按其规定,那些生活无着落的流浪者 及乞讨人员可以向救助站求助。但是,笔 者发现,在辽宁大连的许多繁华地区,仍 可看到乞讨者的身影。 笔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这些在天 桥、闹市中乞讨的失学少年、外地残疾 人、卖艺者等,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流浪  相似文献   

10.
漫步于繁华都市,总有一些蓬头垢面、衣衫槛褛的乞丐在游荡。只要有城市的繁华,就必然有乞丐的登场。为了头上那片共同的蓝天,国家出台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至今已有半年多时间,但据各城市救助站的不完全统计,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不足全部求助者的10%,而街头的乞讨群落却在日渐壮大,且真伪难辨——  相似文献   

11.
张阳  高凛 《行政与法》2007,(11):89-91
行政指导作为行政管理民主化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已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采用并发挥着巨大的作用。然而,作为一项新型行政手段,在实践中难免会造成行政侵权。文章拟由行政指导的概念及特征入手,从理论上揭示行政指导的应然性及其制度设计的优越性并将行政指导的应然性与其在行政实践中的实然性进行对比,结合行政指导救济的现状及相关法律规定,论证行政指导救济的必要性,并就建立与完善我国行政指导的法律救济制度提出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2.
赵钢  朱建敏 《中国法学》2005,(3):174-181
司法救助制度是直接关涉相关主体能否实际、有效地利用诉讼机制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其之完善与否,事关宏旨。我国的司法救助制度虽然已有数年历史,但不论是在基本法理方面,还是在规则体例、具体内容以及其实施效果方面,与应然状态及实际需要相比,均存在诸多不足。本文在对该项制度的不足之处加以分析的基础上,从以下几个主要方面提出了完善建议:(1)司法救助制度应由《民事诉讼法》而非司法解释加以规定;(2)实施司法救助所需之成本应由国家作专项开支而非由救助法院自行负担;(3) 司法救助的适用主体形态应合理拓展至单位当事人;(4)司法救助的适用条件亟待进行“改良”。  相似文献   

13.
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有多种进路。法经济学仰仗其强大的解释力和不断自我升级的活力,为分析社会问题提供了一种新颖实用的视角。我们可以运用法经济学的分析范式研究禁止儿童乞讨的问题。儿童乞讨问题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有人建议立法干预,甚至全面禁止儿童乞讨。通过法经济学的视角可以剖析儿童乞讨问题的社会根源,并就制度设计过程中需要界清的有关概念以及各种社会成本与收益进行分析,进而按照法经济学的评价体系对各种主张进行考察,从技术层面与国际比较的层面上对禁止儿童乞讨作出制度设计或改进方面的具体分析与建议。  相似文献   

14.
现代法律关于权利之保护,以公力救济为原则,一般不允许私力救济。但有时难免对权利之保护不周,因此,法律容许一定条件下的自助行为。我国由于民事立法上自助行为制度的空缺,使某些民事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在民法上确立自助行为,对完善我国的民事法律制度,更加充分地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从而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是非常必要的。我国民事立法应参酌国外相关法例,将自助行为确认为民事权利保护的一种特殊手段。并对其要件、行使范围及限度、使用方式、效力、监督和汇报制度做出规定。  相似文献   

15.
行政诉讼中对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的权利救济,虽然在修改前后的《行政诉讼法》及其相应司法解释中都有涉及,但是无论在实体还是在程序方面,均存在较多的问题。这不仅给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的权利救济带来一定的困难,也成为许多行政案件案结事未了,甚至行政案件申诉、上访、信访率高的重要原因之一。要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行政诉讼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权利救济制度体系,以下几个问题值得关注: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未获准,应当赋予其上诉权;没有申请参加诉讼,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遗漏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的案件,二审法院并非一律发回重审;应赋予被遗漏的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提起再审之诉的权利;应当赋予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管辖异议权;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在终审前都可以参与诉讼程序;参照原被告举证责任完善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的举证责任制度;强化行政诉讼生效裁判执行中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的权利保障。  相似文献   

16.
朱艳艳  邹雄 《行政与法》2005,(8):114-116
因环境污染遭受侵害的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加害者损害赔偿,然而受害者现实的得到救济决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即单纯的采用司法救济的方式已经不能实现对受害者的完全救济。法学界在沿袭一般侵权行为民事救济的基础上,借鉴日本、台湾地区在环境问题中的公害纠纷处理法,提出了由环保行政机关处理环境侵权民事纠纷制度。这一制度目前在我国还不是很成熟,学理界对此在认识上尚存在很多争议。本文从行政处理环境侵权民事纠纷概念的界定入手,就其必要性进行了阐述,并着重对行政处理的效力予以了较为充分的论证。  相似文献   

17.
病人安全:法律不应缺位——病人安全立法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频发的医疗不良事件和医疗错误呼唤健全的病人安全体系。法律能引导和规范人们的行为,其在病人安全体系中应扮演积极的角色。借鉴国外的经验,中国的病人安全立法的重点应当放在建立和完善医疗伤害的预防机制上,病人安全法的原则有:以病人为中心原则,预防为主、重在治本原则,社会系统工程原则,多元风险保障原则。  相似文献   

18.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在征地领域的纠纷日益增多,迫切需要行之有效的纠纷解决方式。由于我国司法救济存在着难以克服的固有缺陷,因而凸显出行政救济机制的重要性。目前构成我国行政解决机制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和信访等制度的设计还存在法律效力和程序保障不足等问题。因此,应完善各种行政救济途径、构建科学的行政救济体系,建立行政救济机制与其他救济机制的有机衔接,充分发挥行政解决机制在我国农村土地征收中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9.
诈骗罪中的财产损害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郑泽善 《北方法学》2013,7(4):100-109
诈骗罪是事关财产的犯罪,诈骗罪的成立应当要求被害人具有财产损失,即在未遂的情况下,要求欺骗行为具有造成被害人财产损失的危险性;在既遂的情况下,则要求诈骗行为造成被害人现实的财产损失。整体财产减少说、形式性个别财产减少说以及折中说均有不足之处,因此,诈骗罪中的财产损害应当以实质性个别财产减少为基准进行判断,即综合处分行为前后财产的价值,在此基础上,以处分后的财产是否受到损失为基准进行判断。另外,相应给付,欺诈性乞讨、募捐,欺诈性权利行使均可以成立诈骗罪。  相似文献   

20.
油污符合巨灾保险承保对象所具有的损失发生巨大性、风险发生概率低、风险预测难度大和风险难以分散的识别标准,应属于巨灾保险承保对象.油污巨灾保险具有公共产品属性、石油利益的获得者具有广泛性、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呈现社会化分担趋势,故政府应当作为油污巨灾保险的投保人.将油污纳入巨灾保险体系中,有助于丰富油污保险类型,构建油污巨灾保险与普通油污保险二元并列的局面,以社会力量督促石油行业提高安全生产力度,并达到弥补普通油污保险、油污基金、政府救济等其他油污灾后救济制度缺陷的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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