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7 毫秒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一个重要特点是:不仅明确规定了人民警察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受法律保护,而且明确规定了人民警察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人民警察违法使用警械、武器,造成不应有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 相似文献
2.
3.
正确使用警械和武器──写在《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颁布实施之际本刊记者郭光华人民警察十分关注、盼望已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1996年1月8日国务院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已颁布正式实施。它是《... 相似文献
4.
编辑同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规定,人民警察可以使用警械和武器。究竟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警械和武器,使用警械和武器的原则是什么? 广西:覃卫江覃卫江同志: 为了保障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正确使用警械和武器,及时有效地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国务院于1996 相似文献
5.
缪世淮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1996,(4)
人民警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是人民警察履行职责的重要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以下简称《人民警察法》)第十条规定:“遇有拒捕、 相似文献
6.
反恐视野下民警武器使用能力训练优化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媒体时代对警察合法、规范使用武器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的《警察武器使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佩戴使用枪支规范》教学内容还不能解决警察实战中开枪的关键问题,这些问题影响着民警武器使用效果,改革势在必行。为此,根据国际上先进的警察训练理念和发展趋势,提出了优化警察武器使用训练五个阶段的设想:第一训练阶段以警械、武器基本操作为主,优化武器使用训练内容,将使用武器的法律规定作为训练的有机组成部分;第二阶段加强彩弹对抗训练;第三阶段加大近距离和弱光情景的实战训练;第四阶段警组配合,警械、武器转化实战对抗阶段;第五阶段想定对抗阶段。 相似文献
7.
《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1996,(4)
国务院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已经1996年1月8日国务院第四十一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发布施行。总理李鹏一九九六年一月十六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人民警... 相似文献
8.
9.
警察的枪支使用一直是警察执法中的热点问题,《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对于警察在执法中的枪支使用范围有着明确规定。严格规范枪支使用可以有效避免人民警察错误使用枪支,依法维护公共安全,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犯罪嫌疑人的生命权。因此,在研究警察枪支使用问题时,要对相关法律法规学懂吃透,明确其中准确的要求和规范,同时对于错误使用的案例要精准分析,找到其中症结所在。 相似文献
10.
依法使用武器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是法律赋予人民警察的法定职责。《人民警察法》《枪支管理法》和《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佩带使用枪支规范》《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人民警察申领持枪证时的武器训练、持枪上岗后的日常训练和依法使用武器等都进行了规范,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相似文献
11.
<正>警察在处置严重暴力犯罪时,既要合法合规使用武器,保护公共安全、他人和自身的生命安全,也要及时、准确地判明案件的性质和面临的危急形势,以避免在使用武器的过程中被社会公众质疑。警察使用武器的规定散见于《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实践中存在不便记忆、不易理解等问题,特别是在接处警等环节,在紧急的状态下判断是否可以使用武器,更需要简便实用的方法来准确把握尺度。 相似文献
12.
在我国,涉及保障民警权益的法律法规多种多样,除了《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综合类法律法规,也有针对人民警察这一特殊群体的《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等具体法律法规,更有不少针对某类具体工作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重要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作为我国的基本法之 相似文献
13.
14.
<正>“武器使用”课程是公安院校的专业基础课程,具有普适性、全员性的典型特点。“武器使用”课程也是培养未来公安民警使用武器实战综合能力的重要路径,是公安民警安全、高效、顺利执行任务的重要保障与力量支撑。新时代,执法环境发生新的变化,人民警察要依法使用、敢于使用、善于使用武器,特别是面对行凶作案和暴力抗法的犯罪分子时,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规定, 相似文献
15.
随着刑事案件不断朝着多样化、复杂化方向发展,各种暴力性案件的发生也日趋严重,特别是涉枪、爆炸、劫持人质、抢劫以及暴力拒捕、暴力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袭警等严重犯罪的不断发生,使得每一位战斗在执法工作一线的人民警察都面临着严峻的考验。《人民警察法》第十条规定:“遇有拒捕、暴乱、越狱、抢夺枪支或者其他暴力行为的紧急情况,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可以使用武器。”《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二条规定:“人民警察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可以采取强制手段;根据需要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使用警械;… 相似文献
16.
李晓萍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16,(3):23-29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规定了警察违法或合法使用武器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时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由于相关规范抽象模糊,以致在司法实践中滋生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有必要重新探讨警察用枪行为的性质,构建警察枪械致害赔偿案件统一的救济模式。同时,警察用枪合法与否的判断有赖于一套科学、公正的枪案调查制度。经客观、专业的枪案调查,如若警察用枪行为合法则,警察机关应承担国家补偿责任,相应的补偿渠道和补偿标准值得探讨。 相似文献
17.
周许阳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21,34(1):38-51
何时开枪、开枪限度如何是警察枪支使用制度中的核心议题。对此,德国法不仅通过“开枪目的”和“行为罪质”(重罪或轻罪)来限定准许开枪的适法情形,还根据射击动作的各个环节动态地分解最小武力原则。德国制度设计的内在机理为解决我国警察实践中不敢用枪、过度用枪问题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撑。其一,《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9条列举的14种开枪适法情形应在与刑法关联的意义上理解,即应将相对应的犯罪构成要件导入到枪械使用的要件判断中去。其二,可以开枪的适法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9条明文例举的14种情形。根据立法者本意,该条兜底条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武器的其他情形”,是指所有为《刑法》所规定,最低刑在3年以上的犯罪。其三,中德制度之比较为全面理解我国落实最小武力原则的相关制度以及多个关键的不确定法律概念提供了广阔视角与智识资源。 相似文献
18.
在刑事案件极有可能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后的极短时间内,允许警察行使临时性的人身控制权是极其必要的。而警察行使临时人身控制权时,不可避免地涉及警械武器的使用。警械武器的使用事关相对人及社会公众的安全,故当谨慎为之。当前我国对于警察行使临时人身控制权中的警械武器使用有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仍存在问题。笔者认为应当遵循比例原则,按照存在使用必要、最小伤害和及时停止这三方面的标准,构建我国的警察行使临时人身控制权中的警械武器使用制度。 相似文献
19.
一、使用武器的原则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规定了人民警察使用武器的原则:一是依法使用武器的原则,人民警察不得违反《条例》的规定使用武器。二是人民警察使用武器,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尽量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原则。人民警察使用武器的根本出发点是为了及时有效地制止违法犯罪活动,而不是以伤害或者剥夺违法犯罪人员的生命健康为目的,因此,即使是依法使用武器,也要注意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和对公私财产的损坏。应当说,上述规定对人民警察使用武器的原则作了比较明确和严格的限制,是不难理… 相似文献
20.
人民警察实战技能是指警察在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或在履行职务中遇到不法侵害行为时,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或不准、不能以及来不及使用警械和武器的情况下,徒手制服擒获犯罪嫌疑人的一项专门技术,是人民警察为保证顺利执行任务而必须掌握的一项重要的警务实战技能,它属于警察体育中的一门重要的实用性学科。其主要表现形式可分为:徒手对徒手、徒手对器械和器械对器械三大类,而其中徒手实战技能是警察实战技能的基础之必备。人民警察实战技能的课程一直是警察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我国对人民警察实战技能教学与训练及其理论研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