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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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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学者研究表明,尧舜时期设立进善旌、诽谤木、敢谏之鼓;周王朝设立了路鼓和肺石;秦汉时期出现了公车司马、周鼓上言变事和诣阙上书制度;魏晋时设置登闻和华表木制度;南朝设有谏鼓和谤木;北齐时期正式出现了"邀车驾"的上访形式;隋代设置了谒者台,并继续保留谏鼓制度;唐代继续设有肺石和登闻鼓,武则天时还创设匦使院;宋代先继承了唐代的登闻鼓和匦使院两个系统,后又演变为登闻鼓院、登闻检和理检司等信访机构;元明两代继续保留登闻鼓与邀车驾等信访制度;清代出现了叩阍与上控等信访制度等.  相似文献   

2.
武则天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女皇帝,为维护来之不易的政权,她采取尽可能的措施来垄断皇权,在民间却允许百姓直诉,并于垂拱年间推行函匦制度.武则天时期的直诉制度主要有四种:肺石制、登闻鼓制、函匦制度、邀车驾制度,它们的运行程序在法律中被明确规定.直诉制度对于当时社会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作为封建制度下的产物,它又存在一定的缺陷.我国当下的信访制度实则来源于古代的直诉制度,面对信访难题,探析武则天时的直诉制度,以期有所启示.  相似文献   

3.
在中国古代,封建帝王为了听取官民谏议之言或冤抑之情,特别在皇宫大门外设登闻鼓,规定若有认为审判不公的,可以击登闻鼓诉冤.负责登闻鼓的官吏听到鼓声则立即出庭受理立案,不得有误. 我国古代典籍对登闻鼓的记载最早见于西晋.《晋书·武帝纪》日“西平人曲路,伐登闻鼓”.《晋书·范坚传》也载:“永嘉年间,殿中帐吏邵广因盗宫幔三张被处以死刑.他的两个儿子认为判决太重,于是“黄幡挝登闻鼓乞恩”.上述说明,西晋建立之初,司马炎便令人设置了登闻鼓,其主要用途是使官民击之诉冤.西晋统治者置登闻鼓以听民冤是受上古“谏鼓”“谤木”之制的影响.《淮南子·立木训》载“尧置敢谏之鼓,舜立诽谤之木”.最初的目的是为了便于下情上达,防  相似文献   

4.
一、我国古代直诉制度的考察我国古代的直诉制度是指有冤情的当事人或近亲属 ,为伸冤情 ,直接将案件陈述于皇帝(王) ,希望皇帝(王)予以公正审判的一种诉讼制度。关于直诉制度的记载最早见于《周礼》所记载的路鼓和肺石制度。《周礼·夏官·大仆》记载 :“建路鼓于大寝之门外而(大仆)掌其政 ,以待达穷者遽令 ,闻鼓声 ,则速逆御仆与御庶子。”意思是说 ,在宫殿最里层门外设立路鼓 ,让大仆掌管。如有冤无门者和有紧急事的人要上达于王 ,就来击鼓。大仆听到鼓声 ,要迅速去迎接看守路鼓的御仆与御庶子 ,以便了解情况后向王报告。《周礼·秋…  相似文献   

5.
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启用了新的人民来访接待室和申诉立案大厅,外界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而说到信访,其实古来就有之。学者研究表明,尧舜时期设立进善旌、诽谤木、敢谏之鼓;周王朝设立了路鼓和肺石;秦汉时期出现了公车司马、周鼓上言变事和诣阙上书制度;魏晋时设置登闻和华表木制度,南朝设有谏鼓和谤木,北齐时期正式出现了“邀车驾”的上访形式;隋代设置了谒者台,并继续保留谏鼓制度;  相似文献   

6.
李晓巧 《政府法制》2014,(36):14-17
封建专权时期,最高统治者为巩固统治常常出台一些笼络安抚、听取百姓疾苦的措施,直诉制(上访制)即其中之一.直诉制的意思是,某些重大案情和冤屈莫申者,觉得自己的正当利益被误判而受侵犯时,可超出一般诉讼管辖和诉讼程序之范围,直接向最高统治者申诉(类似“上访”),以达到缓和社会矛盾的目的.  相似文献   

7.
“教唆”一词,原见于《元曲》无名氏《赚蒯通》第四折。但作为法律术语则始于《大明律·刑律·诉讼》“教唆词讼”条,其含义,明《六部成语·刑部·教唆注解》为:“暗中调唆害人也”。今一般都认为“教唆”的概念始于汉代,并将“造意”与之等同。此说有误。  相似文献   

8.
《明史·刑法志》:“天顺三年令每岁霜降后,三法司同公、侯、伯会审重囚,谓之朝审.”明朝每年在规定时间内将法司在押的重囚,引到承天门外,三法司会同稿·刑法志》:“秋审亦原于明之奏决单,冬至前会审之.”按清律规定,凡严重危害“社稷”的犯罪,应立即处决的,称“斩立决”.如危害性较小或有可疑者,暂判“斩监候”或“绞监候”,缓期处决,延至秋天由九卿重审.秋  相似文献   

9.
猴年说猴谜     
羊踏彩云去,猴带灵气来。按农历春节一到便是甲申年,生肖猴, 在猴年说猴谜正合时宜。生肖类。在生肖排列中,申即猴,猴即申,二者不分你我,互相借代。如“猴子称大王”打法律名词二,谜底:“申诉、自首”,申即猴; 诉,诉说,扣“称”;首,首脑,扣“大王”——申猴诉说自己是首脑(大王)。  相似文献   

10.
官民不婚就是指监临官不得同所监临部民相婚。它究竟是封建官吏的一种婚姻等级特权还是一项封建吏治措施呢?笔者认为是后者。在中国封建社会历史上,关于官民婚姻的限制始于汉代。《后汉书·蔡邕传》载有“三互法”。就是禁止监临官吏之间缔结婚姻关系。随着封建制度的发展和封建立法的完备化,封建国家进一步禁止监临官同  相似文献   

11.
宪政:和谐的生活哲学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宪政属于宪法哲学范畴。宪法哲学属于哲学 ,属于法哲学、生活哲学、未来之学 ,属于科学。在宪法哲学的上述不同层面 ,宪政分别聚焦于对“宪法·人民·政府”、“权力·法律·权利”、“宪法·生活·政治”、“传统·现实·理想”、“正义·科学·效益”等相互关系之本源和应然的追问。对此 ,我们的回答是 :宪法是作为国家权力所有者的人民与作为国家权利行使者的政府之间的“契约” ;法治的精义在于通过对公权力廉洁性和完整性的“保障”而实现对人权的保障 ;宪政既以民主为基础又对民主的某些性格保持着警惕 ;宪政的理想可以激发完善现状的热情 ,历史的评判则可防杜社会的倒退 ;宪政同时结晶着科学、正义、效益三种精神。  相似文献   

12.
1998年5月18日.一场跨世纪的超级审判美利坚合众国和20个州起诉微软公司违反托拉斯法(简称美国诉微软案)的案件拉开了大幕,1999年11月5日.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法官托马斯·彭菲尔德·杰克逊对该案件做出初步裁决。该裁决认定微软公司从事了垄断行为,①2000年6月7日.杰克逊法官对微软公司案做出最终判决.将微软分解为两个独立的公司.一个经营电脑操作系统.另一个经营此外的应用软件、“探索者”浏览器等其他业务。至此.被称为“世纪末审判”的“美国司法部诉微软公司案”暂告一段落②,该份判决成为自1984…  相似文献   

13.
在我国历代文论著作中,文章学家和文学批评家对司法文书说不上十分重视,但在其谈到文章辨体问题时却时见论及。曹丕《典论·论文》里提到的“书”,刘勰《文心雕龙·书记》所列举的“律者”、“契者”、“券者”,即属于司法文书的范畴。到明代,吴纳的《文章辨体》和徐师曾的《文体明辨》都曾把“判词”列为专门文体加以论  相似文献   

14.
法律书签 汉德公式 汉德公式是由美国联邦上诉法院第二巡回法庭法官勒尼德·汉德在1947年“美国诉卡洛尔·波音拖船公司”一案中提出的过失认定公式,即B <PL.其中,B为预防费用,P为损害可能性,L为损害中造成的损害.意思是说,只有在潜在的致害者预防未来事故的成本小于预期事故的可能性乘以预期事故损失时,他才负过失侵权责任.此公式成为美国各级法院在侵权案件中经常使用的、判定过失有无的标准.  相似文献   

15.
“与受同科”是我国封建刑法中处理行贿、受贿犯罪的一项重要刑罚原则和刑罚制度。与,意为给予、提供、交付,受,意为收受。同科,意为一并处罚。所以,“与受同科”的基本含义是对行、受贿双方一并科以刑罚,任何一方都不能得到宽免。有人把“与受同科”解释为“对行贿和受贿予以相同的处罚”。这是不正确的。《唐律·职制篇》规定:“诸监临主司受财而枉法者,一尺杖一百,一匹加一等,十五匹绞,不枉法者,一尺杖九十,二匹加一等,三十匹加役流。”“诸受人财而为请求者,坐赃论加二等;监临势要,  相似文献   

16.
《法学》1991,(1)
“对于免予起诉的决定,被告人如果不服,可以在七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刑诉法第103条并未明确此申诉应由作出决定的检察院受理还是上一级检察院受理,实践中都由前者受理。这样不仅客观上给申诉人造成心理障碍,不敢大胆地行使自己的申诉权利,而且由作出决定的检察院自己纠正自己的错误难度较大,效果也不甚显著.因此,我们认为改为由上一级检察院受理,更为合适·上一级检察院受理后应借鉴上诉程序,并在一个月内复查完毕,少数疑难案件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一个  相似文献   

17.
(一) 发闻《魏志·武帝纪》:“汉皇后伏氏坐昔与父故屯骑校尉完书,云帝以董承被诛怨恨公,辞甚丑恶,发闻,后废黜死,兄弟皆伏法。”卢弼《三国志集解》(下称《集解》):“不曰‘事泄’,而曰‘发闻’,谁发之?谁闻之?”华按:“发闻”,谓其事显见,被人闻知也。《同语·齐语》:“有居处好学,慈孝于父母、聪慧质仁、发闻于乡里者。”《韩非子·说疑》:“众归而民留之,以誉盈于国,发闻于主。”《潜夫论·潜叹》:“虞舜之大圣也,德音发闻。”《后汉书·寇恂传》载董崇  相似文献   

18.
法网疏密议     
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过去何以打击不力?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我以为从“法网”上找一找原因,不是没有益处的。“法网”者,刑法也。《后汉书·庞参传》载,马融上书说:庞参和梁懂二位将军“今皆幽囚,陷于法网”。《宋史·太祖纪》载:“尧舜之罪四凶,止从投窜,何近代法网之密乎!”  相似文献   

19.
两汉赎刑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赎刑是我国古代重要刑罚之一,大约起源于原始社会末期。最早的赎刑是以金(铜)抵销过失犯罪,如《尚书·舜典》日:“金作赎刑”,郑注:“意善功恶,使出金赎罪。”《尚书·吕刑》对出金数额作了详细的规定。后来,使用赎刑的范围扩大,用以抵罪的物品种类也有所增加。《国语·齐语》就曾提到管仲“制重罪赎以犀甲,轻罪赎以鞼盾。” 值得注意的是“赎”和“赎刑”的涵义并不相同。赎者,《说文》释为“贸也”,  相似文献   

20.
40多年前,一个名叫恩纳斯托·米兰达(Ernesto Miranda)的青年,因为对法庭认定他有罪并加重判处他20至30年监禁不服,上诉到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谁也没有想到,这样一个不起眼的案件,会产生不亚于里氏12级地震的强烈震动,深刻地改变了美国法律的审判程序,影响了世界上一些国家的法治进程。这就是被称作“影响美国人生活的三大判例”之一的“米兰达诉亚利桑那州案”,此案所确立的“米兰达警告”或称“米兰达规则”,时至今日仍值得世人深思。米兰达警告1963年3月3日,凌晨,亚利桑那州,非尼克斯市,一名弱智的剧场服务员、18岁的芭芭拉·约翰逊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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