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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发达国家普遍以法治为手段来保障公共服务设施的质量安全:美国实施全面质量控制,建立了严格的许可证制度和强制性的建筑担保制度;日本有公共建筑质量保障的三项基本制度,严把设计质量关和强化验收与"体检"制度;英国注重利用社会专业机构或人员的审查和监督作用;法国强调质量保险与公众参与;德国则通过独立检验制度维护各方利益。这些经验给我们的启示在于:一要明确业主的责任;二要严把设计和施工质量关;三要完善建筑监理制度;四要落实政府的监管作用;五要建立建筑担保和保险机制;六要建立定期"体检"制度;七要实行公众参与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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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高尚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等专家认为,基于个人能力和公平竞争导致的效率和收入差距不是社会争议的焦点,真正引起人们不满或加剧社会分配失衡的根源,在于人们参与市场竞争的机会不平等以及竞争过程中的不平等。这类不平等主要是待改革的体制性因素所致,是分配关系扭曲的重要表现。其中在非收入分配政策和制度方面,政府的"缺位和越位"贯穿始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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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公正与博弈均衡——一种关于法律制度的博弈论分析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从博弈论的角度看,公正是社会多元利益关系多次复杂博弈的相对均衡,法律制度 的形成与实施实际上就是对这种博弈均衡的确认与保障,同时也只有法律的制定与实施体现社会 主体的利益博弈的相对均衡才能形成公正和良好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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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思想观念、制度结构、主体行为三个维度来分析当代中国社会管理制度创新的推进路径,可以发现,思想观念是社会管理制度创新的根本影响因素,需从制度人本、制度公正、制度统一、制度合理、制度法治等五个方面强化社会管理制度创新的观念变革;制度结构是社会管理制度创新的核心影响因素,需从政府与社会的关系重构、完善社会管理职能体系、重组社会管理组织结构、健全社会管理相关规范、加强制度实施机制建设等五个方面优化社会管理制度创新的体系安排;主体行为是社会管理制度创新的关键影响因素,需从加强党委领导、突出人大监督、促进政府负责、注重司法保障、推动社会协同、增强公众参与等六个方面改善社会管理制度创新的主体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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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探讨》2015,(6)
从思想观念、制度结构、主体行为三个维度来分析当代中国社会管理制度创新的推进路径,可以发现,思想观念是社会管理制度创新的根本影响因素,需从制度人本、制度公正、制度统一、制度合理、制度法治等五个方面强化社会管理制度创新的观念变革;制度结构是社会管理制度创新的核心影响因素,需从政府与社会的关系重构、完善社会管理职能体系、重组社会管理组织结构、健全社会管理相关规范、加强制度实施机制建设等五个方面优化社会管理制度创新的体系安排;主体行为是社会管理制度创新的关键影响因素,需从加强党委领导、突出人大监督、促进政府负责、注重司法保障、推动社会协同、增强公众参与等六个方面改善社会管理制度创新的主体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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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监督回避制度从形式上保证了监督报道活动的中立地位,凸显程序正义及新闻公正原则.然而在舆论监督实践中回避制度仍存在执行困境,亟待从制度改良和监督机制配套等方面克服其"短板"效应,并着力强化该制度的执行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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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社会治理及创新实践应遵循行政法治理念,行政法治的发展也必须积极回应社会治理创新的需求,为之提供相应的理念和制度保障。当前,政府社会治理在观念、主体、手段、制度等方面的创新存在一些与行政法治不相适应的问题。破解之道在于加强行政法基础理论的研究,强化相关理论的适应性,体现社会治理观念的创新;修正"行政主体"理论,重塑"国家—社会—公民"的关系,反映社会治理的新格局;完善行政程序制度,构建参与式行政模式,搭建社会治理公众监督和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应急法制建设,建立有效的社会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监督体系,保证社会纠纷化解机制的良性运作与衔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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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亚琼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13,(6):26-29
加强社会管理创新中法律程序问题的研究,对我国学术界和实务界深入对社会管理的理解和认识具有重大意义。之所以强调法律程序的重要性,一方面在于当前社会管理中受"唯目的思维"影响的"维稳"任务的破产,另一方面在于法律程序是保障社会管理创新过程化、制度化的基石。因此,为保障法律程序在社会管理中发挥应有的功能,当前社会管理创新的关键就在于完善立法程序,推进程序性立法和现代社会管理法律体系建设;健全行政程序,保障行政权力行使的正当性;完善司法程序,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完善程序性制裁制度,树立法律程序在社会管理中的权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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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公正强调在资源环境利益分配方面建立人际间和区域间的平等关系,它是实现社会公正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友好型社会应当遵循的重要原则。维护环境公正需要人们建立一个全方位的保障体系,包括强化法规,严厉执法;政府决策,以民为本;生态补偿,区别发展;集体维权,司法救助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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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惩治预防腐败体系,确保监所公正严格执法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际行动。这就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教育模式,强化主体监督;创新领导体制,强化权力监督;创新管理体系,强化重点监督;创新运行机制,强化民主监督;创新廉政制度,强化网络监督。从源头上惩治预防腐败,避免权力寻租、造租、设租的现象发生。实现良性互动,综合双赢,事半功倍,依法治警治监,公正严格执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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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地方立法在宪法中没有得到完整的体现",较大的市"的宪法地位不明确。这种不明确导致地方无法参与到中央立法的有效博弈之中,同时也影响了中央立法本身的施行和中央与地方争议的有效解决。对地方立法制度的完善应该体现民主参与、维系国家稳定、分权和利益均衡的原则。在具体的宪政制度设计上,需要在宪法中确立地方立法的地位及约束机制,规范地方立法主体的增补和清退机制,强化地方立法的自主度和优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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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良行政行为进行司法监督是实现社会公正与维护行政行为公信力的需要,是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运行的需要,是行政行为正当性的基础,是保障公民正当权益的需要。其可行性在于:现行法律制度已经明确了对部分不良行政行为实行司法监督的法律依据,司法实践中已有对不良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的先例,对不良行政行为进行司法监督的外部条件已成熟。对不良行政行为进行司法监督的具体措施是:对不良行政行为进行司法问责,通过行政公益诉讼对不良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完善对不良行政行为司法监督的具体规定。 相似文献
16.
社会公正是人类社会的永恒理想与不懈追求。对当代中国而言,实现社会公正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努力方向。在借鉴中外学者关于社会公正的理论论述并结合当前中国社会现实的基础上,可从五个方面来构建我国的社会公正体系,即一个前提(公正理念)、两个层次(程序公正与实质公正)、三个环节(机会平等、按贡献进行初次分配和公正的社会调剂)、四个方面(阶层公正、区域公正、性别公正和代际公正)、五个支撑(基本权利的保障、基本生活条件的保障、合理竞争规则的保障、教育的保障和就业的保障),而这五个方面都需要公共政策体制的保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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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知》2013,(11):64-64
夏志军在《行政论坛》013年第4期撰文指出,从本质内容上看。实现社会公正与维护人民尊严之间相互渗透、相得益彰。社会公正内含着人人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自由和权利,并在物质和精神层面上能够享受做人的尊严,心情舒畅,畅所欲言。人民尊严内含着每个人在社会规则或制度面前具有无例外的权利和机会,在权力的阳光运行下,社会的个体都享有平等的地位、自由的生活、体面的工作。实现社会公正的过程,也就是人人都能实现平等人格和有序地参与政治的过程.是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逐渐实现的过程。而人民的尊严只有在权利平等、机会均等、规则公正、分配公平的社会中才能实现.亦在公平正义的社会中才能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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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长期以来主要靠政府通过再分配来实现社会公平,非政府组织和公民个人在再分配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得到认识和重视。非政府组织和公民个人在收入再分配中占有重要地位,其参与分配活动不应成为第三次分配。发挥非政府组织和公民个人在收入再分配中的作用,要培育更多的社会组织、发动更多的公民个人参与收入再分配过程,使更多的组织和个人关心公益事业和弱势群体。同时,政府要在制度和法律上给予确定和保障,使非政府组织和公民个人有序地、合法地参与再分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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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探索》2015,(6)
国家-社会-生态的互动体现了当代中国的环境政治过程,当代中国的生态建设更多地依赖于国家建设,而较少受社会建设的影响。在国家﹑社会和生态三者之间,国家居于主导地位,社会与生态处于从属地位。环境政治过程主体包括个人和团体,其中团体是环境政治过程的主要参与者,按照团体属性的不同,可以将其划分为政治性团体、经济性团体和社会性团体;在环境政治过程中,各主体之间围绕着环境利益的分配进行着利益协商和博弈。当代中国环境政治过程的形成机制复杂,多重环境利益的分配格局决定着各环境主体的行为方式和策略选择,最终型构了环境政治过程。优化当代中国环境政治过程,要依法规制政府环境行动,牵住环境政治过程优化的"牛鼻子";大力推动环境NGO等社会组织的发展,切实保障社会环境利益的实现;逐步完善环境诉讼制度,保障公民个体的环境利益;努力参与国际环境事务,为我国环境利益的保障争取更为有利的外部国际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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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地征收政策社会公正化:由“保障”到“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我国城市化建设中的土地征收,实施以"保障"为基点的"社会补偿"政策,既不能合理分配土地增值资源,实现社会资源"分配的正义",又不能切实保障被征收土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达到社会资源"持有的正义"。因此,我国土地征收社会公正化,应在社会主义社会公正观指导下,实施体现社会公正原则——"保护"、并以"社会赔偿"为基点的政策,使城市化建设中的土地征收既能"化地"实现工程建设现代化,又能"化人"实现农民身份转型市民化。社会赔偿区别于国家赔偿、民事赔偿,是基于社会发展需要而对承担社会发展代价一方给予的符合社会公正的赔偿。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