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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背景继2001年正式确定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以下简称“CAFTA”)计划之后,2002年11月4日,出席中国与东盟领导人会议的中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和东盟10国领导人共同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决定到201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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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贸易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一开始就列入了双方的谈判议程。2004年11月《货物贸易协议》签署后,双方加快了服务贸易谈判。经过多轮磋商,双方就《服务贸易协议》文本和各国的第一批具体承诺减让表达成一致,并于2007年1月14日正式签署《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服务贸易协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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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保险业发展比较与经验借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2007年7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协议》的正式生效,中国与东盟的合作又向前迈了一大步,经济贸易交往和金融交流合作将越来越频繁."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东盟10国以发展中国家为主,同我国一样处于逐步开放、发展与完善阶段,而且地理位置、人文渊源、保险市场、竞争环境等与我国有一定的可比性,极具参考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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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在新加坡举行的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时任中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首次提出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2001年,在文莱举行的第五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宣布,决定在10年内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2002年,中国与东盟正式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标志着CAFTA正式启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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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4日,中国与东盟国家在柬埔寨首都金边正式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确定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经济合作与交流的基本框架。这标志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简称为CAFTA)进程的正式启动,在中国与东盟的关系史上树立了一个新的里程碑,中国与东盟的经济合作进入了全面发展的历史新阶段。尤其是2004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启动以降低关税为核心的早期收获计划以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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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在双方的努力推动下,合作机制和制度基础不断得到完善。2004年签署的《中国—东盟货物贸易协议》和《中国—东盟争端解决机制协议》,标志着双方在推进区域经济合作进程上又取得了实质性的新进展。本文在分析我国工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结合中国—东盟自由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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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FTA框架下中国—东盟相互投资的特征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2年11月4日,中国与东盟10国的领导人在金边共同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这标志着中国-东盟自贸区进程的正式启动。此后,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之下,中国与东盟分别于2004年11月和2007年1月正式签署了《货物贸易协议》和《服务贸易协议》,目前双方已经完成了《投资协议》谈判工作,并有望在年内签署正式协议。2009年4月,中国政府决定设立总规模为100亿美元的“中国一东盟投资合作基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