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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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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美国宪法解释中的原旨主义——一种学术史的考察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对于原旨主义的争论如同美国当前的宪政联邦一样古老,从这个意义上而言,美国的宪政历史就是伴随着关于宪法解释正确方式的争论逐渐成长起来的。原旨主义是其中重要的一种宪法解释理论,主张解释宪法时要依据制宪者的原初意图或者宪法文本的原初含义;原旨主义处于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这种变化使得原旨主义在不同的时代表现出不同的特征。新旧原旨主义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新旧原旨主义的理论特征;新旧原旨主义与司法自制和民主的关系;从意图原旨主义到文本原旨主义的转变。无论旧原旨主义还是新原旨主义都必须解决如何确定宪法原旨的问题,意图原旨主义和文本原旨主义都面临着同样的困难。新原旨主义忽略或者并没有解决宪法先定约束和后代民主之间的冲突。  相似文献   

2.
原旨主义指依据制宪者的意图或宪法条文的含义来解释宪法,原旨主义者是美国宪法解释理论的基本阵营之一。本文简述了美国宪法解释理论中的原旨主义的基本内涵,美国宪法第九修正案的内容和解释历史,并探讨了原旨主义解释方法在第九修正案解释中的运用。  相似文献   

3.
原旨主义强调宪法的原初意图对宪法解释来说具有优先和主导的地位。原旨主义首先是一种解释理论,它的目的就是使解释与制宪者的原初意图相一致,这反映了一种真理符合论意义上的方法论的哲学解释学;于是在历史诠释学理论的参照下,原旨主义就发生了认识论的危机,它的理论诉求在认识上也是不可能的。宪法解释更多的是作为读者的法官在进行意义的重新解释与建构,法官受当下问题意识的指引而在原有的文义中置入政治道德的考量,以完成解释传统与当下意义的视域融合。  相似文献   

4.
马洪伦 《现代法学》2011,33(3):165-173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宪法解释具有创造性,其主要表现在司法审查权、三重审查标准、选择性吸收理论、推翻先例和创造新的公民权利等五个方面。原旨主义和非原旨主义都会达至具有创造性的宪法解释,原旨主义具有天然的民主合法性,有时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会以原旨主义来掩饰它们具有创造性的宪法解释。宪法解释的创造性是一把双刃剑,有积极性的一面也有消极性的一面。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宪法解释曾经也将永远具有创造性,只有如此它才能为宪法提供与时俱进的新意义。  相似文献   

5.
胡玉桃 《时代法学》2014,12(5):108-113
宪法解释是法院依照宪法审理案件、体现对社会动态合宪性评价的重要方式。通过对有关种族隔离案件的裁决,美国最高法院在推翻种族隔离、发展民权运动的历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本文选取三个典型案例——使"平等隔离"理论合宪化的"普莱西案"、推翻"平等隔离"理论的"布朗第一案"和将"平等保护"条款适用于联邦政府的"特区学校第一案"——阐述原旨主义与非原旨主义的论争以及历史解释和结构解释等宪法解释方法的运用。多种宪法解释方法时常结合使用,在具体案件审理中可能需要综合予以考虑。  相似文献   

6.
在美国宪法解释中,不同的学者或者法官具有不同的立场和解释方式,大体上形成了两大阵营,即原旨主义解释方式和能动主义解释方式。面对司法审查制度中的反多数难题,任何一种解释方式都必须树立自身的立场,原旨主义和能动主义亦是如此。这两种解释方式都选择利用民主来为自身的合法性进行辩护,在谁在坚持民主和谁能促进民主这两个问题上两种解释方式采取了一致的立场,并给出各自的论证。通过对双方论辩内容的细致梳理,我们会发现宪法解释中对立的双方是在利用不同的民主观作为自身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7.
宪法解释应该遵循原初意义还是回应时代需要,是原旨主义和“活的宪法”之争的焦点所在。在对宪法裁判进行批判与维护的过程中,原意解释方法和非原意解释方法都开始走向基础主义。两种解释方法执着于单一的理念,既无法证明自己比对方更为优秀,也未能对解释实践进行全面的描述。宪法解释是一个相当复杂、语境多元的过程,在不同复杂状况下,法官拥有不同程度的解释裁量权。有鉴于此,任何将宪法解释化约为单一解释哲学的做法,都是不恰当的。  相似文献   

8.
时间和宪法理论息息相关,不同的宪法理论对时间具有不同的想象。在源自英国的古代宪法理论中,宪法的正当性被认为奠基于久远的历史。在美国国父们的宪法理论中,宪法被视为政治科学的持续性创造,宪法应当时刻依赖人类的理性。在原旨主义的宪法理论看来,宪法起源于某个特定时间,日常时刻的宪法解释必须寻求宪法的原旨。在演化主义的宪法观看来,宪法是不断演化的,其成长有赖于时间。在以阿伦特为代表的共和主义宪法理论中,时间被设想为会在特定时刻“绽出”,只有在特定的时刻人类才能实现真正的自由。在实用主义的宪法理论中,时间被设想为一种未来的状态,宪法以永不停歇的民主实验面向未来。宪法理论中不同的时间观启示我们,应当以非本质主义的态度看待宪法。  相似文献   

9.
罗尔斯的无知之幕、原初状态假设与自然状态论契约假说具有密切的联系,在理论上,罗尔斯继承并发展了自然状态契约论的平等观念,并提出了两个正义原则。在方法上,罗尔斯依然采用了契约式的论证方式,并融入程序正义价值。文章认为罗尔斯的正义理论与自然状态契约论有很大的不同,其更加注重社会基本结构的问题,契约所选择的正义原则也旨于此。  相似文献   

10.
基于多种诱惑,"协动主义"论成为最近国内诉讼法学界关于民事诉讼模式讨论的新宠.协动主义诉讼模式论实际上是一种企图利用职权主义模式改良当事人主义模式的混合型诉讼模式论,不过是以"新瓶"装"老酒"的形式出现,并加上了"洋商标"."协动主义"由于缺乏个性内容和可操作性,不具备成为独立诉讼模式的条件,只能沦为当事人主义模式的附庸,或者当事人主义与职权主义结合的"乌托邦",而不能作为我国司法改革的方向.  相似文献   

11.
《现代法学》2017,(3):12-20
从域外宪法文本解释方法的历史演进看,在众多宪法解释方法中,原旨主义与"活的宪法"与其说是法条解释的方法和技术,毋宁说代表了如何理解"忠于宪法"抑或切入宪法的不同进路。宪法文本解释径路和解释方法的"诸神之争",本质上是对宪法文本的话语权归属之争。通过宪法文本解释方法的讨论,可藉以"发现"宪法在新的社会条件下"原本可能有的"的原旨与含义。在此过程中,宪法文本解释活动将立法机制、司法实践、学术研究统摄在以宪法文本为形式的共同基础上,以形成稳定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秩序。  相似文献   

12.
奚玮 《河北法学》2008,26(3):138-142
当事人主义与当事人进行主义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混淆。两大法系在民事诉讼的运作方式上有职权进行主义和当事人进行主义之别,而在审理的内容上都采取辩论主义,由当事人发挥主导权。但当今世界的两大法系都不约而同地对辩论主义进行修正,加强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协力与合作,促进法官在事实发现上的能动性,而逐步采行协同主义民事诉讼模式。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和谐司法,要求建立适合于中国国情的协同主义民事诉讼模式。  相似文献   

13.
当下中国刑事诉讼模式为何,目前学术界主要有以下观点:一是职权主义模式;二是混合模式;三是超或强职权主义模式。这些归类并不能全面概括中国刑事诉讼的形态,也不能满足中国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现实需求。  相似文献   

14.
罗尔斯以其《正义论》而奠定了他在当代政治哲学界的地位。据说,他扭转了政治哲学的方向,从新回到了近代的契约论传统,并使之上升到更高的抽象水平而提出了他的“作为公平的正义”的理论。他整个理论的逻辑起点是“原初状态”,那么通过分析“原初状态”构建及其内在的困境我们可以透视其整个理论的说服力。  相似文献   

15.
杜德利案说明,后果主义既作为一种评价行为正当性的道德推理模式,又作为评价裁判正当性的法律推理模式。在知识谱系上,后果主义作为一种决策方式来自于伦理学,根据行为结果评判行为的正当性,功利主义是其典型版本,因其理论局限而分化为行为后果主义和规则后果主义;对于司法裁判而言,规则后果主义更具应用价值。作为裁判思维,后果主义根据裁判后果对裁判理由进行调整,追求个案裁判结果的实践合理性,其理论形态为法律实用主义的裁判哲学,其实践表征为结果导向的法律适用方法。后果主义审判出于对概念法学或形式主义法学的反思而具有合理性,但在司法实践中后果主义具有因“后果”之名而越法裁判的风险。为此,须对后果主义审判进行方法论意义上的控制。  相似文献   

16.
政体与法治:一个思想史的检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下载免费PDF全文
徐爱国 《法学研究》2006,28(2):43-56
从思想史的角度,主要有三种法治与政体之间内在理论结构的范式:法治工具主义论、法治目的主义论和法治社会秩序论。法治工具主义是人类社会的普遍现象,法治目的论则是人类社会的特定历史条件下独特的现象。在非宪政的政体之下,法治工具主义与法治目的主义不能并存;而在宪政的政体下,法治工具主义与法治目的主义则可以并存。  相似文献   

17.
论司法的原初与衍生功能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在"司法改革"如火如荼的当下中国,讨论我国的法院或者法官应该扮演怎样的角色,应是学界认真考虑的一个课题。本文以一种复眼式的角度,把司法功能分为原初功能与衍生功能。文章认为,作为原初功能,司法的纠纷解决还包括中介、缓和及促进纠纷解决等子功能。而以历史演变为线索,现代司法的衍生功能则包括法律维护与规则创设、权力制约与权利保障、社会控制与政策推进等功能。  相似文献   

18.
刘志刚 《现代法学》2006,28(3):3-10
作为一种人文制度,立宪主义背后蕴涵着深厚的人文精神。对立宪主义语境下的人性,可以沿着三方面的理路进行。其一,就人性的本质而言,立宪主义更倾向于持悲观的态度,即“人性本恶”;其二,就人性的特性而言,立宪主义更倾向于认为人只具有有限理性;其三就人性分析的方法论而言,立宪主义更倾向于采信个体主义。  相似文献   

19.
从2002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产生了诸多不良影响,民事司法陷入困境。协同主义是指在以当事人为诉讼程序主体的前提下,法院、当事人、律师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互相配合,和谐地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诉讼模式。它具有独特的功能和诸多优点。以"协同主义"作为民事司法的指导思想可以帮助我们走出困境,同时我国的现实状况和文化背景也决定了民事司法要以"协同主义"作为指导思想。  相似文献   

20.
与当事人主义中典型的预断防止做法相比,职权主义刑事诉讼有五个明显的差异,说明职权主义刑事诉讼中没有预断防止机制。法国和德国的做法都不能反驳这一点。预断防止机制的缺失,并不必然导致职权主义刑事诉讼审判不公。英美法国家当事人主义刑事诉讼产生预断防止的原因是为了维护陪审团裁决的权威性。职业法官审理和陪审团审理有许多地方不同,尤其是审判责任追究的压力,导致法官审理时必然采取"刨根问底"的方式,使预断防止失去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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