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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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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耿林 《比较法研究》2016,(4):179-191
任何法典的制定都必须面对不断发展变化的社会需求。法国民法典的演变与发展经验告诉人们,成文化法典的稳定性,与因应时代步伐的法解释理论的发展密不可分,也需要由司法判例伴随左右。同时,成文化法典也必然离不开法律的修改活动,且法典的存续时间越长,修改的幅度也越大。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国正在制定自己的民法典,法国民法典的演变与发展之路,对我国民法典的制定以及未来民法典的发展将会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民法典要立足于确定的法律基本思想、合理的法典框架与结构以及坚实的民法基本理论,此外,也要避免法律规则过于琐碎。只有这样,才既能充分照顾到民法典的稳定性,又能为未来法律发展留下足够空间。  相似文献   

2.
所有现代欧陆民法法典,不论是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抑或是继承两民法典之法典以及参考两民法典之法典,均设有民法总则之规定。中国最近有制定民法总则的计划,并已提出建议稿,但此前已经有了9个单行之民法法律规范,构建了松散型的民法典体例,而民法总则属于一体型民法典之构成部分,这就需要对以往民法法律规范重新整合。结合中国民法总则草案建议稿,对民法总则应加以规范之内容,以及法律原则、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法人、民事客体、法律事实、民事责任等具体规范加以分析探讨,以期为制定科学合理的民法总则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3.
高富平 《河北法学》2005,23(8):8-12
中国已经开始着手制定民法典。论述了20世纪法律发展中出现的几个现象,分析它们可能对我国民事立法产生的影响,尤其是对民法的制定产生的影响,提出在制定民法典的过程中应全面了解重新法典化和法典修改的本质,研究现代中的法典化技巧,制定出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民法典。  相似文献   

4.
法典化的趋同与鸿沟   总被引:6,自引:2,他引:4  
姚辉 《法学杂志》2004,25(2):24-26
制定《民法典》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经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制定《民法典》既要保持民法典的普遍性原理,同时也要体现历史传承并注重及时反映社会的现实需要。在法律移植过程中必须考虑所扎根的土壤。在法典的用词和用语上应该注意大众化和专业化的完美结合。在法典篇章结构的创新上应该尊重科学性和现实性。在法典的制定中,与其绞尽脑汁在法条的细化及类型的周延上下工夫,不如创建一套与法典并驾齐驱的“活的法律”。  相似文献   

5.
关于中国民法典的制定在理论界已经讨论很久了,现在民法典在立法上正一步步走向实现,对于很多支持制定民法典的法律人和其他各界人士来说这是一件令人欣喜的事情。相比发达国家,中国的民法思想启蒙晚,根基薄弱,这都为民法典制定产生了障碍,但制定出一部好的民法典就好似春天播下一粒希望的种子,时节来临它就会生根发芽,枝繁叶茂,给法治的大地带来一片绿。  相似文献   

6.
孝道是中国社会的传统美德。在中国当代法律实践中,尽管制定法未明确规定孝道概念,但孝道依然通过各种方式进入裁判者的视野,实质性地影响着司法实践。民法典编纂应当体现科学性、体系性和民族性。这就要求民法典编纂应当关注孝道在当代司法实践中的运行现状,从孝道的表现形式、适用的法律关系、内涵的主要内容和法律效果等角度出发,全面总结当代司法实践在以孝道作为相关裁判之正当性、合法性基础时所得出的有益经验。在此基础上,立法者应将这些经验反映到民法典相应抽象概念和具体规则的设计中来,及时回应社会现实需求对于法典编纂提出的挑战,完成立法者提出的法典编纂的历史使命。  相似文献   

7.
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不仅仅是法国大革命直接催生的产物,更是经深思熟虑、长期历史发展的成果。该法典不仅仅是法国私法的核心,而且也是整个大陆法系诸私法法典编纂的伟大范例;既强烈反映了自由与平等的革命需求,又十分关注社会现实与以社会形态为基础的法律的重合。在纪念《法国民法典》颁布200周年的今天,学习与研究《法国民法典》,进一步挖掘其制度文明的生成规律,深刻领会其基本精神与思想史上的价值.对于推进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民法典的制定具有重要的启迪与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8.
民事习惯是我国在制定民法典过程中非常重要的本土法律渊源。民事习惯的特性和功能决定了民事习惯与民法典的密切关系,为了更加有效地发挥其社会调控功能。我国民法典的制定,应对民事习惯予以深入思考和科学对待。一方面,应将民事习惯确认为民法典的渊源之一,另一方面,应在民法典中对民事习惯予以科学处理。  相似文献   

9.
德国民法典的鲜明特点,并不是其分则有多么与众不同,而是在于有一个从分则中提取并独立成编的总则。人类社会也许不存在永恒的价值,法典所蕴涵的法律技术才是最宝贵的东西。我国在继受德国模式制定自己民法典时,应更加关注其技术成份,而淡化其价值色彩。通过对民法总则建构技术的深入研究,发现法律关系、法律行为和权利在总则的建构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并成为总则得以确立的关键点。三种范式各有特点,彼此独立而又相互联系。三者结合在一起,对民法典实施着体系强制。我国民法典总则的应然结构亦应缘此而展开。  相似文献   

10.
关于制定民法典的必要性,列宁早在1922年就指出制定良法典是“特别紧急和特别重要的”国家大事,并且亲自领导制定了第一个社会主义民法典——《苏俄民法典》。毛泽东、周恩来、董必武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生前都关注我国民法典的制定。毛泽东同志在1962年曾尖锐地指出,不仅刑法要,民法也需要,现在是无法无天,没有法律不行,  相似文献   

11.
冯月 《法制与社会》2010,(7):265-265,280
我国民法典的制定已经经历了数十载,它对于我国公民所具有的重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如果我国民法典的制定不重视公民知法权,那么民法典对于我国人民的积极意义必将大打折扣。所以在规定与保障公民民事权利的民法典中明确与保障公民知法权具有基础性的法律意义。  相似文献   

12.
汪渊智 《法学杂志》2012,33(3):83-88
随着欧盟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客观上要求欧盟在私法领域制定一部内部协调统一、具有宏观性、体系性的民法典,经过法学家的理论准备,欧盟官方对学术研究的响应和对私法发展方向的正确选择,最终促使《共同参考框架(草案)》(DCFR)的完成。欧盟私法法典化进程中,虽然具有浓厚的工具色彩,但融合了不同的法律文化与传统,体现出了现代私法的最新理念与精神。欧盟私法法典化在法典的制定、法典的精神以及法典的结构、内容、统一性方面,无疑对我国民法典的制定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3.
陈绍松 《法制与经济》2013,(12):68-69,71
文章坚持应该制定一部属于中国的民法典,反对对制定法典的怀疑,但认为在当前还不具备制定法典的条件,并对此从两方面进行了重点论述:即制定民法典的理论准备不足;尚不具备制定民法典的社会条件。在以上论述的基础上,文章对制定民法典的时间作了大胆的预测,认为制定民法典的时间应当在30—50年后。  相似文献   

14.
埃塞俄比亚民法典:两股改革热情碰撞的结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上世纪中叶 ,为变法自强 ,埃塞俄比亚以《法国民法典》为蓝本 ,任命法国人为起草人 ,制定了自己的民法典。在法典中 ,结合自己的国情 ,埃塞俄比亚人创制了许多独特的法律制度。同时 ,该法典也体现了法国人改进自己民法典的许多设想。  相似文献   

15.
中国民法典编纂工作的进行取决于对法典观念的合理定位。大陆法系从罗马法以来,出现了两种不同的法典观念。中国民法典编纂应遵循汇编式、重述式的法典观念。中国的民事立法需要通过法典编纂来实现民事立法的科学化,补充制度缺漏。民法典编纂还有助于建构合理的中国民法的法源体系,清晰界定立法与司法之间的界限。民法典编纂对于体系的考虑,需要服务于实践的考虑,不宜为了追求体系建构而破坏已经形成的法律体制的基本框架。民法典编纂对于总则编的内容安排应当以服务于司法实务为主要考虑因素,注重提供具体规范。民法典编纂在思路上,应采取整体推进,一次性编纂完毕。  相似文献   

16.
民法典的编纂不仅仅是私法领域的一场革命,公私法的关系以及公法的发展和完善都必须纳入民法典编纂的视野,否则我们将步入理想主义的误区,民法典的制定及其实施也必将陷入困境。一部民法典能否达到我们期望的效果不仅要考究法典本身的制度安排,更要将法典放在整个法律体系和法治环境之中。只有协调私法与公法的关系才能制定一部完善的民法典并从根本上扫清民法发展的障碍。  相似文献   

17.
论知识产权制度纳入未来民法典的理由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世纪更迭之际,民法典的制定又一次成为中国法学界和立法机构关注的核心议题之一。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 (以下简称《民法(草案)》已经由学者们起草完成,并于去年年底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这表明民法典的制定工作已经取得了初步的实质性进展。 围绕着民法典的起草,学术界对民法的诸多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其中,知识产权制度是否作为独立一编纳入法典也是焦点之一。对此各方面意见分歧较大,对法典的起草过程产生了明显的影响。虽然立法者最初  相似文献   

18.
论制定中国民法典的积极意义与现实障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作者借鉴近期海内外学人基本公允的社会现代化改革理论以及韦伯的法律社会学方法,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历史现,以中国国情为着眼点,强调社会进步必须用良好精密的法律保障发展的有序性,倡议制定中国民法典。作者认为制定中国民法典至少有四个方面的积极意义:一、促进并保障商品经济在中国发育和安全增长;二、保障市民社会运行的有序性;三、保障市民社会的成员在严格的“铁笼”中求得相对的自由;四、促使中国由“政治型”国家向“法治型”国家转变。同时作者更进一步指出制定中国民法典至少有四个层面的现实障碍:一、中西对于法律和法典的不同态度层面;二、民法固有精神价值与中国固有传统精神价值相冲突层面;三、目前中国民法理论欠缺和立法技术存在障碍层面;四、目前在中国法典暂无相应资格的职业机构操作层面。在本文中,作者仅以用法治对社会宏观控制保证改革秩序的有序性为主题,略论制定中国民法典某些方面的问题,至于如何克服现实障碍,如何制定中国民法典诸多深入具体的问题有待与学界同仁共同探讨。本刊竭诚欢迎对这些问题有兴趣的同志踊跃投稿,使这一专题研究不断深化,以促成中国民法典的早日诞生。  相似文献   

19.
论民法法典化模式的选择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民法法典化就意味着必须面对是否制定民法典和制定何种类型民法典的争议,祖国大陆在这方面的争论十分激烈。法典化只是手段,我们必须明确法典作为法律的意义、法典的应有功能和价值要求,而这也是选择法典化模式的指导思想。在选择法典化模式时应斟酌民法的继受性、国内研究水平、立法者与法官的素质等因素。具体而言,民法的法典化模式共有四种可供选择的立法方案,每种都各有其优缺点。目前制定民法典的时机并不成熟。就现状所表露出来的立法方向而言,立法者采纳了体系化单行立法模式,并以制定松散式完整民法典为目标。这种趋向值得肯定。  相似文献   

20.
民法典的品格是民法典内在核心价值追求,其具有深刻的法律文化内涵和时代特征。民法典不是简单的条文堆砌,一国民法典的品格既是该国民族素质的凝聚与疏通,也是不同时代各种力量酝酿与斟酌之下的结果。世界上不同历史时期的两大民法典都有其独特的品格。中国未来民法典的品格形成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对此,立法者应扬长避短,注重中华民族自身的特点,以便使其能更好地服务于中国社会,并确立起其特有的民族品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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