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50 毫秒
1.
行政追偿是基于国家赔偿而产生的一项法律制度.我国的行政追偿制度是在国家责任说这一理论的基础上确立的.行政追偿权是具有惩戒性质的公权力.分析探讨行政追偿的成立要件、追偿标准、追偿程序以及救济途径,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行政追偿制度.  相似文献   

2.
行政赔偿属于国家赔偿。本文论述了行政赔偿的概念和特征,行政赔偿的范围,行政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行政赔偿程序包括赔偿方式,行政赔偿费用的来源和监督管理,行政赔偿中的国家追偿权,尤其是构成国家追偿的条件。  相似文献   

3.
国家赔偿法修改中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9,自引:1,他引:8  
国家赔偿法是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体现。适时修改国家赔偿法,完善国家赔偿制度,是我国法治发展的客观要求。目前,国家赔偿法的修改与完善,重点涉及归责原则、赔偿范围、赔偿程序、赔偿方式和标准、国家赔偿费用、追偿等几大问题。  相似文献   

4.
国家赔偿法中的公务员法律责任包括追偿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以及违宪责任。当前,重人情而轻法治的社会文化、体制化而非法治化的制度设计、模糊化而非精细化的文本规范等因素共同造就了国家赔偿法中公务员法律责任难以实现之困境。通过重构追责主体,进一步明确细化监察委员会追责权;完善追责程序,确保追责有据可循;建立相关责任机制,提升问责法治化;增强责任意识,培育问责文化等路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破解这一难题。  相似文献   

5.
行政赔偿中的追偿权对被追偿者来说是一种重大过错行政责任,与民法中的追偿制度有本质的不同。追偿权的行使必须具备四个要素:从外部行政法律关系的角度看,必须是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而行政侵权的实际主体是行政公务人员;行政公务人员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赔偿义务机关已代表国家向受害人支付了赔偿费用或履行了赔偿义务;行政公务人员主观上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此外,赔偿义务机关在行使追偿权时应符合正当法律程序,并应将追偿争议纳入司法救济的范围。  相似文献   

6.
行政赔偿是国家赔偿的主要组成部分 ,行政赔偿程序的完备与否直接关系到受害人能否及时获得行政赔偿。海峡两岸对处理前置、赔偿诉讼与追偿阶段有不同的制度安排和程序设置。  相似文献   

7.
已经施行了15年之久的《国家赔偿法》,正显露出诸多"不适"症状:门槛高、标准低、范围窄、程序乱,等等。修改完善《国家赔偿法》,应当着眼于以下几个方面:调整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扩大国家赔偿的范围;提高国家赔偿的标准,增加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取消违法确认程序,完善国家赔偿的程序规定;确立国家补偿制度。  相似文献   

8.
国家赔偿中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修正案首次以"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形式对国家精神损害赔偿作了明确规定,但是缺乏相关的具体配套实施细则,这将导致国家精神损害赔偿实施陷入无序的境地。以"精神损害抚慰金"为切入点,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标准、适用标准、追偿制度等方面,就完善国家赔偿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9.
法律赋予当事人"最低限度公平"的程序性权利,是程序法律制度最起码应当满足的要求,对实体性权利的实现有着密切联系。将程序性权利纳入国家赔偿范围,可以彰显程序性权利的独立价值,保障当事人得到充分救济,而且可以通过追偿制度完善违法行为主体的责任制度,这是应然层面国家赔偿法的要求。  相似文献   

10.
自 8 0年代末 90年代初以来 ,在中国这一传统的“重实体、轻程序”的东方大国逐渐形成了一股“程序热”的研究浪潮。但迄今为止我国在涉及国家追偿制度的有关立法文件中 ,并没有对国家追偿的有关程序问题作出必要的、具体的规定。所以建立一部既适合我国国情又不违法理的赔偿程序法在我国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1.
论国家侵权精神损害赔偿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国家侵权精神损害是指因国家侵权损害自然人的人身权,致使其精神活动出现障碍而产生的身体上和精神上的痛苦。我国《国家赔偿法》应建立国家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国家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当包括物质性人格权侵害的赔偿和精神性人格权侵害的赔偿;赔偿请求权人仅限于受到精神损害的自然人,不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国家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应确立"金钱赔偿为主,精神补救为辅"的原则,算定精神抚慰金时应兼采"不同损害不同赔偿"和最高赔偿限额两种方法。  相似文献   

12.
在侦查阶段,由于公安机关未破获案件或做出撤销案件决定,导致刑事诉讼中断,从而使犯罪被害人无法通过正常诉讼途径获得赔偿而身陷绝境,因此在侦查环节亟需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有其理论基础和必要性。当前,我国在侦查环节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必须以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在法定期限内未侦破案件为前提,从补偿对象、补偿条件、补偿金额及其来源、补偿机构与补偿程序、国家追偿等方面予以规范。  相似文献   

13.
抽象行政行为是否应当纳入国家赔偿的范围,已经成为国家赔偿法修改时必须妥善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国家赔偿范围已经是国家赔偿法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这是由国家赔偿的本质与目的、抽象行政行为侵权的现实性、建设法治政府的战略目标等原因共同决定的。在我国目前阶段,我们应当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赔偿范围,同时,对抽象行政行为的赔偿程序与制度进行重构。最具可行性又能满足基本公正性要求的制度设计是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行政赔偿委员会,由其负责审理部分抽象行政行为赔偿案件。  相似文献   

14.
国家赔偿归责原则体系主要有过错归责原则、违法归责原则和以过错为主、危险责任为辅归责原则的几种立法例体系.针对我国现行国家赔偿归责原则体系存在的一些缺陷,应以违法归责原则为主,以结果、过错、无过错等归责原则为辅来重构我国的国家赔偿归责原则体系.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我国犯罪数量逐年递增,受司法能力和犯罪分子个人经济状况制约,每年有相当规模的刑事被害人难以从犯罪分子手中取得基本的赔偿。通过对从国外引入一系舛相关学说的批判,并结合社会契约理论,提出了有限国家责任说。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的理论体系应以有限国家责任说和社会保险说为主要理论构件。以社会福利说为辅。并对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作了内部区分。通过对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的补偿主体进行探讨,进而提出了补偿慷慨原则。  相似文献   

16.
离婚损害赔偿是配偶一方违法侵害他方的合法权益 ,导致婚姻关系破裂 ,离婚时对无过错配偶方所受的损害 ,过错配偶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制度。离婚损害赔偿民事责任须具备一定的构成要件。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主体应是无过错的配偶方 ,义务主体应是实施了法定违法行为的过错配偶方 ,不宜将离婚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也视为义务主体。离婚损害赔偿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 ,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而精神损害赔偿意在对无过错受害方给予精神抚慰。  相似文献   

17.
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已实施四年有余,但仍存在许多问题有待完善。文章针对它的保障范围规定的不足,提出了应对财产损失的赔偿进行限制的完善对策;为保障受害第三人能及时获得足额赔偿,应赋予其对保险人的直接请求权;针对社会救助基金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社会救助基金的适用范围、拓展其资金来源、明确其管理机构等建议,以期进一步完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  相似文献   

18.
精神损害赔偿是国家赔偿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我国《国家赔偿法》没有明确规定精神损害金钱赔偿制度,这不利于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在国家赔偿制度中规定精神损害金钱赔偿制度具有必要性与可行性。  相似文献   

19.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国家赔偿法〉的决定》,该修正案从总体上对原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修改。在刑事赔偿制度方面,删除了原国家赔偿法要求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规定,取消国家赔偿的确认程序,完善了刑事赔偿程序和国家赔偿费用支付程序,明确了精神损害赔偿,保障当事人有效得到的赔偿。但《国家赔偿法》仍有需要完善之处,如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标准的确定。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