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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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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交通安全管理,根据全市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发〔2006〕14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6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06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相似文献   

2.
各区县(自治县、市)经委(计经委、经贸委):为加强我市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设立审批工作,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44号令)的有关规定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设立及改、扩建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5〕21号)及市政府《关于市经委承担原市化工行业管理办公室有关管理职能的批复》(渝府〔2005〕208号)要求,我委研究修订了《重庆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设立及改、扩建  相似文献   

3.
<正>渝府办发[2017]31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3月23日重庆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深刻吸取2015年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对全市  相似文献   

4.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近日,国家安监局、公安部、交通部、国家工商总局等11部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安监管危化字[2004]69号),明确了2004年至2005年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进度安排。根据国家11部局的统一部署和市政府的工作安排,现将我市2004年至2005年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依法整顿、综合治理、巩固提高、强化监管、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做到标本兼治。  相似文献   

5.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2006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2006〕4号)要求,结合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6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6.
<正>(2014年6月11日)沪府办发〔2014〕2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安全监管局制订的《上海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二批)》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二批)《上海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二批)》(以下简称《目录》)由全市禁止部分、中心城禁止部分、限制和控制部分组成.对各个部分的禁止、限制和控制要求如下:一、《目录》中,全市禁止部分所列危险化学品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中心城禁止部分中所列危险化学品在外环线以内(国家和市级批准的工业园区、地块和产业基地除外)禁止  相似文献   

7.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发〔2006〕14号)文件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6年全市安全生产重点任务及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加强领导,保证投入,严格按照进度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二○○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相似文献   

8.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办发[2009]224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  相似文献   

9.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根据《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镇综合改革切实加强和改进乡镇工作的意见》(渝委发〔2005〕27号)、《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发(2006)14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六年六月五日  相似文献   

10.
甬政发[2009]5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切实加强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发[2009]27号),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相似文献   

11.
正渝府办发[2018]4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4月26日重庆市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相似文献   

12.
各产煤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21号)精神,国务院和市政府下达了全市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232个煤矿的任务。2005年12月6日和2006年1月20日,市政府办公厅先后下发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5〕247号)、  相似文献   

13.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我市是国家确定的全国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的8个试点省市之一。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协调字〔2004〕56号)有关规定,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发〔2006〕14号)要求,为全面掌握全市范围内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及其分布,进一步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大危险源的申报、登记、建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4.
2021年2月8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江西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此件主动公开)江西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任务分工表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  相似文献   

15.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已经2006年8月1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同时废止。局长李毅中二○○六年九月二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行为,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实施办法。  相似文献   

16.
【正】京安监发[2012]28号各区县、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监管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以下简称《办法》),做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现将本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权限及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7.
正(2020年2月21日)沪应急行规[2020]3号各区应急局、各有关单位:现将《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和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和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危险化学品和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充分发挥保险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技术防范水平,切实保障投保单位及有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8.
各产煤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全国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打好煤矿整顿关闭和瓦斯治理“两个攻坚战”,强化煤矿企业主体责任和地方政府监管责任,推进“双基”工作向企业延伸,有效遏制煤矿事故,切实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促进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6年全市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相似文献   

19.
正川应急[2021]49号各市(州)应急管理局,有关单位、企业: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3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20]58号)要求,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刻吸取江苏响水"3·21"、宜宾恒达"7·12"等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精细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0.
渝办发[2008]4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全国、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落实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工作要求,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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