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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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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土地上下空间使用权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土地上下空间的使用权具有不同的名称,其中包括区分地上权说、分层地上权说和空间权说。我国理论界采纳空间权说。对于土地空间使用权的法律性质学界也存在争议,有人主张独立物权说,也有人认为不是独立的物权,而主张综合权利说,也有人否认独立权利的观点,认为应包括在建设用地使用权中。土地空间使用权的客体应该是独立于土地的空间,空间也可以成为物权的客体,视为不动产。  相似文献   

2.
李杨艺 《法制与社会》2013,(29):167-168
我国《物权法》承认土地空间权的存在,但没用赋予空间权独立的法律地位。我国城市的土地权利系统包括国家土地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日本为了最大程度的利用土地,设立了地上权,包括普通地上权和空间地上权。借鉴日本的做法,我国立法应当将土地空间权视为独立的物权,将空间利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别予以规定,我国的城市土地的权利系统由国家对土地和空间的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空间利用权构成。  相似文献   

3.
我国《物权法》第136条确认了土地分层地上权,将空间利用问题纳入到传统地上权制度中进行调整。但由于土地分层利用极为复杂,且该条款又过于简单,因而,如何理解、适用该条就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已设立单一的土地使用权情形下,基于土地对空间的吸收,空间利用权利的设立主要是从地上权人处获得,这种权利实为"空间利用权"。在分层使用下,土地和空间既相互依存又相对独立。对于分层土地使用权,有必要基于客体对地上权进行事实上的分解。空间地上权会受到比普通地上权更多的限制。权利人通过出让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包含的空间范围不应设定过大,因为土地和空间的纵向分层利用在土地上下狭窄的范围内最有必要。土地使用权的范围确定以后,国家保留了其上下的空间所有权,并可将其出让给其他主体。登记机关在确定该空间范围以后,可予以登记。在《物权法》颁布之前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如果不便对该土地使用权的上下空间进行限制,则该土地使用权和国家土地使用权的客体是一致的,登记机关应比照国家依出让设定空间地上权的方式,对土地使用权转让空间地上权,办理过户登记。  相似文献   

4.
以立体方式利用土地,已成为世界范围的普遍趋势。空间权具有物权属性,是对一定空间上所设定的各种空间权利类型的抽象概括,其体系包括空间所有权和空间利用权,而空间利用权又可分为空间地上权和空间地役权。这不仅将债权性质的空间利用权排除在外,而且也昭示其法律关系的复杂性。笔者通过分析空间权与传统土地权利之间的关系,欲确立空间权独立的法律地位。本文提出了采取基本法与单行法并举的立法模式,以期完备的空间权制度成为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部分。  相似文献   

5.
不同的土地所有制性质会影响土地上的权利群种类 ,这尽管对抽象意义上的相邻权并没有直接关系 ,但相邻权的适用范围、具体内容及其实现方式却会随土地公有或私有而有所不同。本文重点研究了受此影响较大的建筑物相邻关系中房屋和地上权的关系以及空间相邻关系中空间权的界定问题。同时明确指出相邻权亦是不动产物权能得以合理界定以及其作用能得以最大发挥的调合剂  相似文献   

6.
《物权法》从民事基本法层面开创了我国土地空间权制度的先河,更新了我国传统的土地利用模式和权利观念,但其条文规定极其简洁,给土地空间权的实际运行带来诸多不便。本文试从土地空间权的渊源入手,分析其含义、性质及内容,并对其在法律体系中的运行规则提出一些粗浅看法。  相似文献   

7.
李延荣 《法学家》2006,(3):103-108
本文通过对空间利用权之概念、特征、性质及其存在条件的分析探讨了空间利用权与空间权之区别及其与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关系,针对我国有关立法的现状,提出我国物权法对核心物权土地权利的规定应考虑未来实践发展的需要.  相似文献   

8.
“他项权利”一词直接来自台湾土地法.指土地所有权以外一切有关土地的权利,包括地上权、永佃权,地役权、典权、抵押权、耕作权.所有权是所有人对其所有物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有权被称为“自物权”与所有权相对应,他物权是非所有人在他  相似文献   

9.
地上权论纲     
地上权论纲江流地上权,亦称地上权转让(Superficies)①系指建造房屋、隧道、地下铁路(地铁)、桥梁、墙垣、堤岸、沟渠等工作物及种植树木、竹木等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供给土地之人为土地所有人,其权利人,为地上权人。②地上权以使用他人土地为内容,...  相似文献   

10.
论我国地下空间权建构的法律问题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胡正方 《政治与法律》2006,3(5):133-136
土地资源的紧缺,使得人们对土地的利用从平面转向立体,但我国在地下空间的立法方面是缺位的,本文从地下空间权的主体,客体和性质三方面对地下空间权进行剖析,分析其对传统民法理论的突破,借鉴外国的立法例,对物权法的立法体系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1.
空间权:一种新型的财产权利   总被引:20,自引:0,他引:20  
王利明 《法律科学》2007,25(2):117-128
空间权是一种新型的财产权利,空间权可以与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分离,成为一项独立的物权.当土地所有权与建设用地使用权发生分离之后,并不意味着空间权完全归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内容,土地所有权人也仍然在一定范围内享有对空间利用的权利.空间权归建设用地使用权支配的范围是有限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支配,而超出的支配范围由所有权人享有,并由所有权人进行支配.因而,对土地上下的空间,只要未予明确的,剩余权利都应归所有权人而不是使用权人享有.  相似文献   

12.
许勇 《政法学刊》2011,28(3):59-63
现代社会,由于土地的分层利用、立体利用日益普遍,空间权制度在国外发达国家和地区纷纷建立。随着《物权法》规定了"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空间权制度在我国迈出了第一步。至于空间役权是否有在我国设立的必要,目前尚有争议。空间役权是空间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其自身特殊的存在价值。空间权的设立,一方面是完善我国用益物权制度的需要,地役权和相邻关系都无法替代,另一方面是解决新的空间利用社会问题、促进资源优化配置进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相似文献   

13.
史岚  张丹丹 《行政与法》2005,(1):103-105
我国现行的用益物权制度存在问题较多,严重影响了其实践作用的发挥。在重构我国用益物权体系时,不仅应对实践中争议较大的问题作出合理的解释,也要对缺漏之处及新情况、新问题做出积极的反映,最终形成以地上权、农用权、地益权、用益权为基础的民事基本法中的用益物权与特别法相辅相成的现代用益物权体系。  相似文献   

14.
王燕霞 《河北法学》2012,30(7):101-107
《物权法》第136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地下分别设立.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由此创造出了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层出让制度.如何保证该制度顺利实施,涉及到诸多法律问题.通过对地下、地表、地上空间的范围的界定、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定、登记公示制度构建以及土地立体空间的不同用益物权之间的权利冲突如何协调等问题的全面研究,试图构筑科学的土地分层利用制度,使得我国土地的空间利用成为可能.  相似文献   

15.
论我国地下空间利用法的建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正处在地下空间利用的快速发展期,相关法律的缺失导致了不少问题和隐忧,十分有必要建构地下空间利用法。我们要建构地下区分地上权法、地下征收征用法、地下登记法、地下建设基准法、地下空间规划法、地下空间利用促进法、大深度法、地下环境保护与灾害防治法等。在建构的进程中应该走综合化的道路,尽量中央立法和复合立法。  相似文献   

16.
随着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海域事实上已经逐渐取得了类似于土地的不动产地位。因此,需要对传统民法的物权理论进行革新:注重自然资源物权与传统物权的协调;对物权客体特定性的含义进行重新定位;对自然资源物权进行类型化分析;海域物权与土地物权并列,都应受民事立法和特别立法的共同规范。宪法中应明确规定海域资源的法律地位,物权法也应对海域物权的基本问题做出规定,并通过专门立法来协调在海域物权中的公益与私益冲突。  相似文献   

17.
空间碎片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高国柱 《河北法学》2006,24(5):108-112
空间碎片是散布在近地轨道和同步轨道上的非功能性人造物体包括其碎片和零件的总称.随着对空间碎片的了解的加深,相关的法律问题也应加以探讨.对空间碎片的概念、特征进行研究,探讨空间碎片与空间物体的关系,对空间碎片的损害赔偿提出见解.  相似文献   

18.
空间碎片造成空间环境污染的国际责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李寿平 《河北法学》2006,24(12):160-163
空间碎片是人类发射空间实体在外空留下的太空垃圾,其造成空间环境污染是一特殊种类的环境污染问题.空间实体发射国在外空留下空间碎片违背了其应承担的国际法义务,在外空的空间碎片无法辨认其归属的情况下,清扫外空的空间碎片和预防产生新的空间碎片应该是国际社会所有的空间实体发射国的共同国际责任.  相似文献   

19.
傅瑜  祝捷 《时代法学》2012,(1):107-114
在网络色情言论管制中,美国司法机关通过案例建立起“空间”标准,以及对“空间”标准的审查基准。“空间”标准是指在网络色情信息和成年人之间形成封闭空间,避免未成年人轻易接触网络色情信息。“空间”标准的建立,是保障特定人群免遭色情言论污染的一个重要运用。网络的虚拟性和开放性决定了这一封闭空间很难做到完美,而有可能侵害非色情信息发布者的言论自由。ACLU案和ALA案是美国最高法院建立和完善“空间”标准的两个里程碑式的案例。经过案例的积累和发展,美国最高法院逐渐形成了立体化的“空间”标准。为保障未成年人免遭色情言论侵扰提供了法制上的保障,也缓解了网络色情言论管制与言论自由之间的张力。  相似文献   

20.
中美火箭残骸碰撞事件引发的法律责任问题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蒋新 《河北法学》2005,23(12):89-92
随着人类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的迅速发展,外空环境中的空间碎片急剧增加,发生空间物体损害责任事故的可能性随之日益增大。中美火箭残骸碰撞事件引发了作者对《空间物体造成损害的国际责任公约》能否有效应对当前责任事故的思考。基于空间开发新形势的需要,有必要对该公约进行修改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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