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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65 毫秒
1.
马伯里的判决不仅了结了马伯里一案,更重要的是它深深地触及到美国的政治制度。因为这一判决扩大了最高法院的司法权限,使它拥有了宪法没有明文赋予的司法审查权,即审查国会立法是否违宪的权力。以后,马伯里诉讼案的判决成为一项司法先例,各级法院都有权援例审查政府法律和政令是否违宪,凡被法院认定违宪的法律一概宣布无效。其中,对涉及解释联邦宪法的诉讼案,联邦最高法院享有最后发言权。法院的司法审查权逐渐得到公认,成为美国立法体制中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  相似文献   

2.
芬兰的合宪性审查体系主要以议会的宪法委员会的审查为核心,辅以法院实施的弱司法审查,形成了一种混合模式。该宪法委员会性质上是一个普通且不具独立性的议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由普通议员构成,审查内容以立法草案的合宪性审查为主。法院依据《宪法》第106条“宪法优位”条款对议会立法进行弱司法审查,审查必须遵循合宪性推定、冲突明显以及不得宣布立法违宪等原则。该模式对我国当前在合宪性审查制度建构中如何找准宪法与法律委员会的定位,以及如何充分发挥法院在合宪性审查中的作用都具有重大的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3.
凯斯·桑斯坦是当代美国最具学术影响力的宪法学家。作为20世纪80年代美国宪法共和主义复兴的理论主将,桑斯坦建构了以审议民主为中心的政治、宪法与司法审查理论。在政治理论中,审议民主构成了共和主义政治区别于多元主义政治的关键;在宪法理论中,美国宪法规定了以审议民主为核心的政治结构和决策过程,私人的"赤裸偏好"不是政府行为的正当性依据;而在司法审查理论中,法院的角色是审议政治的审议者,因此要求一种能动的司法审查。  相似文献   

4.
张志伟 《政法学刊》2010,27(1):7-10
从代议民主的角度看,司法审查和民主之间确实存在着矛盾,美国司法审查的几种理论路径不能解释清楚司法审查正当性的问题,伊利的程序主义理论回避司法审查合法性的实体问题即国会立法违背宪法的客观标准为何,宪法文本的不确定性使得司法审查的客观标准成为一个难题,但是如果从动态的民主参与方面看,对国会立法进行违宪审查的目的是建立一种动态的参与民主机制,在代议民主和大众之间建立沟通的桥梁,使民众的话语得到张扬,让民主运转起来,故美国确立司法审查的理论基础是动态的参与民主机制。  相似文献   

5.
自1962年毕克尔教授在其《最小危险部门》一书中提出"司法审查是我们民主体制中的一种反多数力量","反多数难题"就一直困扰着美国宪法学界以及其他已经建立或欲建立司法审查制度的国家。即使司法审查符合美国的政治现实,"反多数难题"也并非一个伪命题。宪法学者以及政治哲学研究者围绕"反多数难题"产生了无数争论。然而,但凡有学者提出解决该难题后,便有学者指出其理论上的漏洞。于是,尽管司法审查制度在美国运行良好,仍有一批著名的美国宪法学者坚决反对。在长期信奉议会主权的英联邦国家盛行的民主对话模式便是对司法审查进行的一种制度优化:其并非从理论层面对司法审查制度进行民主补强,而是在制度设计上直接引入民主要素,在立法和司法之间建立起一个对话平台。  相似文献   

6.
比克尔于1961年出版的《最小危险部门——政治法庭上的最高法院》一书体现了他的司法审查思想精髓,并在该书中提出了消极的美德理论。他认为,司法审查的正当性在于它对宪法原则的捍卫,并分别从最高法院的优势、最高法院对政治部门的尊重、最高法院对原则与权宜之计的调和等方面进行了论证。据此他主张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法院应该通过拒发调卷令、政治问题学说、狭窄的判决等方式践行消极的美德之策略。比克尔的消极的美德理论在美国宪法学界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尤其是他主张的法院之独特功能在于缓解原则与权宜之计的紧张这一观点,成为他宪法理论中最具原创性的贡献。  相似文献   

7.
论入世后我国的司法审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审查是法院对行政行所进行审查,法院是司法审查最合适的主体,本文就我国在入世后的司法审查问题,进行了探讨和研究。笔者认为我国司法审查的范围应该有所扩大,而司法审查所适用的法律,虽然主要应该是国内立法,但WTO相关协定对法院的司法审查也应该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8.
司法审查在美国民主政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美国确立司法审查的理论基础是动态的参与民主机制。对国会立法进行违宪审查目的是建立一种动态的参与民主机制,在代议制民主和大众之间建立沟通的桥梁,弥补代议制民主的不足,从根本上说司法审查不是反民主的,而是为了让民主运转起来。  相似文献   

9.
田雷 《中外法学》2011,(5):971-996
对于美国宪政的想象,在很大程度上塑造着中国法律人对本国宪政问题的思考。本文指出,美国司法审查基本上被中国宪法学者误解为一种单向度的横向审查,即一种发生在联邦政府层级内的水平审查。但在美国两百多年的司法审查史内,司法审查主要表现为纵向审查,即中央对地方的宪法审查。马伯里范式的司法审查实际上并未能真正把握司法审查的意义所在,只有在纵向分权的国家建设视野内,才能发现美国司法审查的历史性意义。  相似文献   

10.
宪法是政治法,其具有浓厚的政治性格;加上宪法所具有的抽象性与不明确性,使司法违宪审查中经常面对政治上的争议事件和人民基本权利的争议事件,因此,常常引发法律与政治之间陷入紧张关系之中。那么美国联邦法院是如何把握介入这些争议的限度?其对政府其他分支进行违宪审查的基准是什么?本文整理美国违宪审查基准的理论,以期作为中国违宪审查制度建构的他山之石,同时也期许一种更规范化的宪法研究方法。  相似文献   

11.
中美行政行为司法审查标准的比较与反思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王学栋 《河北法学》2004,22(11):19-23
中美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标准 ,既有相似的一面 ,又有重大区别。在我国加入WTO的新形势下 ,应积极借鉴美国行政行为司法审查标准的有益经验 ,对我国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标准予以重构 :确立司法审查的灵活性标准 ;确立司法审查的正当程序标准 ;确立司法审查的合理性标准。  相似文献   

12.
制度能力与司法节制——论对技术标准的司法审查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在制度能力与司法节制的理论下,法院不能代替行政作最终的实体性判断。法院在行政审判中,在更多的情况下尊重行政机关依据技术标准做出的事实认定,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适用了无效或错误的技术标准,以及依据技术标准来填充法律漏洞。我国目前尚难以程序违法为由对技术标准制定程序提起诉讼。  相似文献   

13.
行政规范的司法审查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刘丽 《河北法学》2005,23(6):113-116
对行政规范进行司法审查是司法权制约行政权的重要方式,也是民主、法治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我国现行的司法审查制度排除了对行政规范的审查,这不利于保护相对人的权益,亦与依法行政的宗旨相悖。故此,应将行政规范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并从司法审查的方式上进行完善,以期实现司法权对行政权的有效监督。  相似文献   

14.
本文讨论的基本命题是:对抽象行政行为合法性的有效监督是行政法治必须解决的一个关键问题.针对长时期以来我国抽象行政行为领域所表现出来的监督缺陷,本文认为应该寻求根本的、长效的机制来解决问题,提出和论证了在进一步开展原有立法监督和行政监督制度资源的同时,引入司法审查机制,即将我国司法审查的范围扩大至非法源性抽象行政行为的领域,并在理论上分析了引入这一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相似文献   

15.
高峰  曹睿 《政法学刊》2007,24(3):104-107
司法令状是司法审查原则的重要形式,与两大法系国家的司法令状制度相比,欧洲人权法院的审查机制和审查标准独具特色,欧洲人权法院关于强制侦查司法审查的相关判例本身已经预示着欧洲主要国家令状制度的发展方向。此外,其司法审查标准对其它国家的司法令状制度的变革和令状程序的运行实践均有深刻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6.
在我国,法院在行政诉讼中对于作为行政行为依据的行政立法不具有审查权,而其他国家则毫无例外地将这种审查权赋予了法院。法院在诉讼中之所以必须审查行政立法,不仅是由于议会审查和行政审查存在着缺陷,而且也是由于司法权的特点决定的。法院的这种审查权是行政诉讼制度发挥功能的必要条件,没有这种审查权,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就无法落实。  相似文献   

17.
Since April 2009 judicial reviews may be dealt with at regional centres and in Cardiff. This change significantly relaxed the hitherto highly centralised system of judicial review in England and Wales. The main aims were to improve access to public law redress by enabling cases to be listed and heard at the most appropriate regional location. Despite recognition of the need to improve regional access, fears exist that this reform will threaten the standing and authority of judicial review in this jurisdiction; that it will contribute to a fragmentation of judicial review and, in the regions, reduce the quality of public law adjudication, legal advice and representation. Drawing on an empirical study on the regional use of judicial review, this paper assesses these matters and considers the early effects of regionalisation on access to judicial review and the development of regional markets for legal services in public law.  相似文献   

18.
周婷婷 《河北法学》2005,23(7):100-102
对于中国而言,“入世”的过程与其说是经济与世界接轨的过程,还不如说是政府行为与世界接轨的过程;WTO规则与其说是市场规则,还不如说是政府规则;而任何形式的政府规则,都应当导向于这样一个共同的目标,那就是法治政府,或者说,有限且有效政府。从司法审查与行政立法、WTO与行政立法的司法审查以及建立与WTO要求相适应的司法审查制度等三个层面对WTO与中国行政立法的司法审查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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