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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律的制定实质就是利益的平衡与分配。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如何妥善平衡好各种利益关系,正确界定公开与不公开的范围,是各国立法的一个难点。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利益冲突源于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各利益主体对利益的追求。这些冲突包括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冲突,公共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冲突,个人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冲突。信息公开中的利益冲突直接表现为信息主体因权利享有和限制不同而导致相应各方利益的冲突。在信息公开制度中,对不同的利益进行平衡,主要依据的原则和方法是:权利平衡原则、公共利益优先原则和正当程序的保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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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涉及不同利益的冲突,要维持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平衡,必须确立法的明确性原则、利益衡量原则、有限行政自由裁量原则、可分割性原则和程序正当原则.建立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利益平衡机制,需要完善立法保障、行政规制、司法救济以及社会监督,才能使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和各方利益保持相对平衡的和谐状态. 相似文献
3.
当前社会转型期,各种利益结构的分化导致社会矛盾尖锐化,群体性事件逐年上升。降低群体性事件的烈度,维护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措施如下:健全利益表达机制;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政府坚持信息公开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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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救济制度的思考——比较、反思与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马元锋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0,12(2)
本文从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救济制度的立法概况入手,采用规范分析和比较分析的方法,从行政法视角剖析了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救济制度的现状、问题与困境,并进一步提出了完善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救济制度的具体建议:确立穷尽行政救济原则和司法最终原则;确立公民知情权的宪法地位;建立信息公开审查委员会和不公开审查制度;构建反信息公开诉讼制度的具体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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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与个人隐私权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政府信息公开实践中知情权与隐私权之间的矛盾不时存在,如果不能正确处理两者关系,会直接影响行政公开的进程和深度。在权利多元化的年代里,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立法时,遵循社会政治与公共利益优先、利益衡量、最大限度维护人格尊严等原则可以有效解决两者的冲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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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实施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既是顺应国际化趋势的要求,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当前,我国已初步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但在实施中存在诸多不足:部分单位和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内容简单、流于形式的现象;一些地方政府信息公开手段落后,不能满足人民群众获取信息的要求;一些领导不重视且缺乏监督机制,导致信息公开滞后;一些边远落后的农村居民无处可查政府公开的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实施应采取的思路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力戒形式主义;设立独立部门,实行专人负责制度并配齐相关的硬件设备;建立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机制,促使相关领导切实重视信息公开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向边远地区公开政府信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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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关于信息免予公开范围的规定存在"三个安全一个稳定"的信息不确定、免予公开情形界定不明、免除公开事项具备了无限扩大的可能、缺少对政府讨论过程信息和执法性信息的排除等问题。对此,我国政府信息免予公开范围需要确立"推定公开"原则并限制和说明"三个安全一个稳定"信息,界定政府信息免予公开的情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法律效力,增加对"讨论过程信息"和"执法性信息"免予公开的规定。 相似文献
9.
从各国政府信息公开的立法来看,"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是大家普遍认可的基本原则,我国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务例>(以下简称<条例>)虽然没有在条文中明确这一基本原则,但是从<条例>的立法目的、立法过程中的相关说明以及<条例>确定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基本制度来看,我国政府信息公开仍然是坚持这一原则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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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在应对群体性事件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当前存在许多问题:信息不公开诱发极端行为,助长了反体制意识;预警和应急机制不健全,现场处置不力;缺乏有效的利益表达机制,不满情绪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宣泄。解决这一问题的对策是:建立信息情报收集制度和科学的信息公开机制;加强应急能力与应急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群众利益表达机制和社会对话协商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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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与档案开放有许多不同: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与档案开放的信息不同;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与档案开放的服务对象不同;三是政府信息公开与档案开放有不同的执行主体。档案开放制度并没有问题。当然,政府信息公开与档案开放也存在着衔接问题,并提出了解决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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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是当今世界政治潮流所趋,也是我国发展民主政治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尚不完善,还存在诸多问题。完善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对策有:推动中国政治民主进程,真正完善政府制约监督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体系;提高公民的维权意识;完善行政及司法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14.
从各国政府信息公开的立法来看,“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是大家普遍认可的基本原则,我国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虽然没有在条文中明确这一基本原则,但是从《条例》的立法目的、立法过程中的相关说明以及《条例》确定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基本制度来看,我国政府信息公开仍然是坚持这一原则的。从《条例》的规定来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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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法不足以自行,有效的制约与充分的激励是法律制度有效运转的必要条件。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法治实践中,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尚处于一种失衡状态,其失衡主要体现在权利结构、公开范围、公开方式、救济途径四个方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从失衡走向平衡,就必须变革公共选择机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法、确立公开推定原则、保障公众参与、完善监督救济、健全权力平衡制度,从而构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制约机制与充分激励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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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原则随着信息社会的逐渐发展,越来越成为现代民主社会一个重要的基本特征,在越来越多的国家被确立为宪法性原则。这一原则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上则体现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欧洲从其20世纪50年代开始的从经济共同体逐步向政治一体化过渡的过程中,也在不断地探索与完善有关共同体或者是欧盟层面的信息公开制度。欧盟通过一系列立法逐渐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确立为其宪法性条约中的透明原则以及相关的一系列制度设计。欧盟的信息公开制度对我国刚刚起步的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具有非常有益的参考和借鉴价值。 相似文献
17.
《行政论坛》2015,(4):17-21
政府回应网络民意的政治沟通是一个政治沟通过程的两个方面。网络民意的急需在回应,政府回应是政治沟通的关键环节;政治沟通的关键在信息,信息准确对称是政府回应的必备前提;网络民意的主体在公民,公民认同是政府回应的成功标志;网络民意的核心在利益,利益诉求是政府回应的切入端口;网络民意的媒介在网络,网络渠道是政治沟通的物质前提。政府回应网络民意的政治沟通存在以下问题:回应力不足阻断沟通回路,信息不完备影响沟通实效,主体差异性导致目标错位,渠道不畅通造成沟通受阻。应对这些状况,就要做到:以满足利益诉求为重点,积极回应网络民意;以推进信息公开为突破,保障民众的知情权;以消除主体差异为契机,努力达成民意共识;以畅通沟通渠道为基础,保障民众的表达权。 相似文献
18.
从分析突发事件应对中的政府公开信息的特点入手,总结国内外有关突发事件应对中的政府信息公开的经验教训,阐述政府信息公开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必要性和应坚持的八个原则,并就如何正确把握政府在突发事件应对中的信息公开原则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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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涉及方方面面,而信息公开无疑应该成为建设的重点.政府信息失真、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公开已成为基层民主建设的障碍,也是导致民众社会心理失衡和利益失衡,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助燃剂;因此,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落实基层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已成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极为重要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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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布实施后,我国"阳光政府"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信息公开对各级政府尤其是对基层政府而言绝非易事。目前,一些基层政府在信息公开方面存在"空"、"假"、"慢"等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一些官员对公开政府信息的认识不到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身存在一些盲区,政府信息公开实践中存在着误区,对政府信息公开缺乏有效监督。因此,加强基层政府信息公开,要提高基层政府公开政府信息的自觉性,建立、完善和全面实施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加大公众对基层政务的参与和监督。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