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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84 毫秒
1.
P2P网络借贷犯罪侦防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P2P网络借贷作为互联网金融的一种创新模式,在当前得到蓬勃发展,但由于其目前尚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对其进行规范和监管,使得一些受不法利益驱动的经营者利用P2P网贷平台私设资金池,违规动用资金,吸取高额利息,严重者甚至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以及洗钱等犯罪。对此,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应当积极应对,及时打击利用P2P网贷平台实施的犯罪案件,并配合相关行业、部门逐步建立起P2P网贷的监管平台和监管机制。  相似文献   

2.
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自2007年出现至今,借由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以具有便捷、普惠之优势,呈现出迅猛生长态势。然而,由于准入门槛低、监管不到位等原因,P2P网络借贷平台也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成为非法集资犯罪的一大温床。公安机关应结合实际,通过大数据情报研判、创新调查取证模式,加强平台资金查控,适时公布案件情况、压降涉稳风险等措施,实现对此类犯罪的打击防范,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相似文献   

3.
P2P(Person-to-Person或Peer-to-Peer)网络贷款是基于互联网技术脱离对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的依赖由个人直接在互联网上进行资金借贷的一种交易模式,是互联网金融的分支之一。该模式自2006年传入中国,特别是2013年以来,交易平台和交易额以每年数倍的速度增长,由于我国行业和市场监管部门对该交易平台和模式在监管主体和监管规则上一段时期内采用了观望、先发展再规范的态度,导致此类平台大面积出现跑路、失联乃至诈骗等不正常现象,严重损害了投资人的财产利益。公安经侦部门应加强学习、深入调研、熟悉互联网金融知识,准确理解相关法律精神,切实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投资人合法财产权益,充分体现公安经侦部门治理社会的能力。  相似文献   

4.
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与传统金融行业融合形成的新产业与新业态,是共享经济的重要创新实践,目前P2P网络借贷是其主要形态。互联网金融有助于创新金融产品、提升资金资源配置效率、实现金融运营去中介化、推动PPP模式的广泛应用等,但由于监管缺失及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近年来我国P2P网络借贷问题频发,互联网金融遭遇发展障碍。针对上述问题,应通过制定完整的借贷规则、细化P2P网络借贷平台、加大监管力度、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等措施,促进和规范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健康有序发展。  相似文献   

5.
P2P网络借贷平台,是传统借贷与网络服务相结合的金融服务网站,其随着互联网的高速普及和民间借贷的不断升温而快速发展。我国于2007年正式引进该融资模式,但因其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机构监管使得该行业在野蛮发展的同时鱼龙混杂和良莠不齐,一些运营模式因"过度创新"而触碰到非法集资犯罪的红线,其中甚至存在着借P2P平台进行集资诈骗的犯罪团伙。准确界定P2P网络借贷平台所面临的刑事法律风险,合理划定罪与非罪的边界,是解决上述问题的可行性路径。  相似文献   

6.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和民间借贷的兴起,网络信贷作为一种新生事物悄然出现。其中最常见的模式是"人人贷"(P2P),即个人对个人的贷款。P2P网络信贷平台是一种提供网络无抵押担保贷款服务的机构。它既不吸储,也不放贷,而是为借款人和出借人提供一个资金融通的平台,并在其中为双方达成借款协议提供某些服务。作为一种新型信贷方式,网络信贷具备简洁、方便等特点,有利于解决借贷人的资金"短缺之渴"。但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加之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当前国内的网络信贷处于无序状态。网络信贷存在放贷资金安全难以保证、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亟待有关部门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将其纳入金融监测和管理的范畴,引导和规范其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7.
通过信息中介在网络上实现点对点借贷是P2P网络借贷的核心要素。将P2P网络借贷等同于网络非法集资,混淆了信息中介和信用中介在网络投融资活动中的功能和定位,是对互联网金融创新的误读。通过对2007-2015年公开的案例研究发现,司法机关在治理网络非法集资中,面临着互联网金融创新保护与非法集资犯罪惩治的两难选择,但这种司法治理过程同时也构成了矫正民间融资治理过度刑法化的有利契机。网络非法集资的刑法治理应当以刑法谦抑为核心,改善治理方向、结构与路径,满足民间融资行为逐步去罪化的趋势。  相似文献   

8.
P2P网贷领域监管政策主要是"一个办法三个指引"。从平台运营时间、涉案金额、投资人数、侦查判决时间和返还率以及定罪量刑等多个角度,对P2P网贷业态领城的犯罪情况及法律风险进行分析。互联网金融犯罪的侦防应充分利用各种资金查控手段,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金;建立跨区城、跨警种的合成作战机制和多部门联动协作的预警机制;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强数据化实战,促进类罪模型的研发。  相似文献   

9.
自2012年至2015年,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我国P2P网络借贷行业呈现"爆炸式增长"。P2P网贷是一种独立于正规金融机构之外的借贷行为,作为金融创新,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大众理财需求和经营消费个贷需求,在"小微金融市场"做了普惠金融意义的事情。但是,由于监管滞后和行业自律性较差,P2P网贷行业高速发展的背后隐藏着众多风险,本文运用期望效用理论定量分析了P2P平台高收益率风险以及定性分析了其他风险,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监管建议。  相似文献   

10.
P2P网络借贷是将原有的资金借贷流程通过网络平台来实现的一种新兴金融模式,在创新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多种新型的运营模式,这些创新模式积聚了许多风险,也成了非法集资等经济违法犯罪的高发区域。基于经济犯罪自身固有的特征以及刑法谦抑性等因素的影响,刑法在介入P2P网络借贷犯罪的治理时应当极为谨慎,需要贯彻轻缓化的刑事政策精神,注重刑事责任实现的多样化。完善刑法治理制度可以从曾加资格刑的种类、完善非刑罚处罚制度、修改个罪的犯罪构成与刑罚适用等方面着手进行。  相似文献   

11.
<正>Since Ppdai.com,China's first peer-to-peer(P2P)lending company,was set up in 2007,the number of P2P lending platforms in the country has been growing rapidly.By October 31,2014,China had had a total of 1,474 P2P lending companies,and the lending amount had been far higher than that in  相似文献   

12.
对等网阻隔原理是“网络节点”中的监听主机首先将用户的数据劫持到本地,然后利用arp伪造arp包同时欺骗网关和客户机,达到阻隔目的。  相似文献   

13.
正The peer-to-peer(P2P)lending industry is facing waves of crises.In June,a total of 16 Internet-based financial platforms closed their doors,and 63 were found to have serious problems;in July,another two P2P platforms with annual transaction volume of more  相似文献   

14.
"校园贷"类P2P平台与传统借贷和信用卡相比,具有门槛低、零首付、额度大、放款迅速和快捷方便等优点,同时也存在信息审核不严、高利率、高违约金等风险,并会进一步衍生暴力逼债、高利贷、非法经营、交易欺诈等违法违规问题。应切实加强"校园贷"类P2P平台监管,明确P2P平台监管主体,完善监管制度规范,全面排查风险,强化宣传防范和分析预警,开展专项打击,督促"校园贷"类P2P平台加强行业自律、守法经营,堵塞监管漏洞,推进"校园贷"P2P金融服务平台规范运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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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P2P网贷行业目前已成为我国经济犯罪的高发地带.现阶段,追赃挽损是侦办P2P网贷经济犯罪案件的一大难题,存在追赃机制不畅、监督效能缺位、办案机关漠视、部门协作机制不完善及受害人相关知识匮乏等问题.面对困境,有必要通过多维度破除P2P网贷经济犯罪案件追赃挽损工作瓶颈,提升投资人的风险防控意识,提高办案人员专业素质,加强公安机关内部监督及外部监督,督促各部门协作,形成全国一盘棋的追赃格局.  相似文献   

17.
为了净化互联网金融领域经济秩序,并为下一步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P2P网贷平台业及其健康运营打下基础,在全国范围内对P2P网贷平台的运营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已迫在眉睫。排查过程中,有关部门排查人员不但要深入了解违法违规运营平台通常表现出的特点,而且还要根据这些特点,通过调查平台的总部设置地或注册地、运营资质及经营范围、平台实际控制人资料及经营团队高管背景、平台自融和对借款项目自担保、借款项目的真实性、平台运营的数据,以及平台运营其他情况等途径进行排查。  相似文献   

18.
疯长后的P2P网贷深陷清退。虽然清退政策有利于净化金融市场,但部分爆雷平台仍涉嫌非法集资犯罪。司法实践中,平台涉嫌非法集资的风险主要源于资金池、自融自用及不适格借款人三方面。但归根结底,这源于传统的非法集资刑法认定标准存在问题,主要包括互联网金融政策与司法适用扩大化的矛盾、定罪量刑标准设置不当、刑事处罚配置失当等。故建议通过对非吸犯罪中“非法性”、集资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目的”进行限缩解释、提高可量化的客观刑罚标准、加强财产刑的司法适用圈等,进一步修正非法集资的传统刑法认定标准,更契合P2P网贷良性发展和服务经济的深层需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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