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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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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中,具体的争端解决方式有协商、斡旋、调解、调停、诉讼和仲裁等,其中仲裁是常选的方式。加入WTO对我国仲裁事业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特别是WTO争端解决机制中有关仲裁的规定给我国仲裁法律制度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而现阶段我国仲裁法律制度中还存在着一些缺陷,从客观上影响了与WTO规则的一致性。该文从WTO仲裁规则的历史发展和主要内容出发,分析WTO规则对我国仲裁法律制度的要求,提出了我国仲裁法律制度具体变革的措施。  相似文献   

2.
中国加入WTO已指日可待。根据我国的法律制度,我国缔结或加入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可以直接在国内发生效力;当条约与国内法发生冲突时,应优先适用条约。故入世后,"乌拉圭回合"所确定的、被世人公认为WTO三大支柱之一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简称TRIPS,下同)的一些法律规则,将逐步成为我国人民法院在履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职责方面直接适用的法律条款,因此亟待引起国内法律界和司法界的密切关注。  本文所述的司法复审规则仅涉及TRIPS文本的第41、第62条之规定,即有关商标、专利和外观设计等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救济…  相似文献   

3.
国际技术转让问题与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是紧密结合的,我国应当逐步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环境,为技术引进和输出创造良好条件。本文介绍了国际技术转让与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一般现状认识,主要探讨了国际技术转让中运用有关法律来保护知识产权的途径,并进一步讨论了我国在国际技术转让中相应的此方面问题的对策。  相似文献   

4.
WTO有关国民待遇、透明度和自由化的规则对于我国外汇管理法律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国应该按照WTO的有关规则来完善外汇管理法律制度。本文指出可以通过提高立法层级,构建以《外汇法》为主体的多层次的立法体系,实现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5.
WTO与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制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已经入世,这对民营经济来说,是一次难得的进一步发展的机会,然而中国民营经 济的发展却面临着一系列的法律、制度方面的制约,而且我国的有关规定与协议的某些规则是不相符WTO的。本文试从我国有关民营经济的规定与协议的差距的角度剖析民营经济发展的障碍,并提出了一些WTO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6.
我国目前关于起诉中断诉讼时效的基本规则明确以提交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为时间点,在理论上仍有若干值得解释和细化的内容。以德国、日本、英国和美国为代表的西方法治国家,都在大致达到类似制度效果的同时,采取了各具特色的法律解释和适用思路。各国普遍采取了与我国相同的基本规则,也提示我国应进一步细化诉状补正的期限规定;诉状应当满足起诉要件的规定,但当事人申请诉讼救助时可规定宽限期;在诉状送达后撤诉也可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在立法论上则应当规定权利人撤诉后必须起诉的期限。  相似文献   

7.
析TRIPS协议与我国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是对地理标志国际保护的最新国际公约。其设定的一般保护原则及例外规定,对完善各成员的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协调成员立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国新修定的《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增加了对地理标志进行保护的内容,初步建立了我国的地理标志法律保护制度。但是,我国法律对地理标志的内涵及认定标准,保护范围,管理模式等内容尚缺乏统一完善的规定;对地名商标与地理标志关系的界定也很模糊。我国已经加入WTO,建立与国际规则相适应的地理标志法律保护体系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8.
附条件不起诉又称暂缓起诉,由于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在我国仍属一项新生制度,需要经过实践经验后再逐步推进.因此我国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只规定了对未成年人案件可以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法律确定的一项基本政策.我国在对待未成年人犯罪方面,有着各种不同但行之有效的法律制度.也由此决定了对失足的未成年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必须注重与这些法律制度的统一和协调.  相似文献   

9.
加入WTO对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加入WTO对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影响很大。为了更好地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接轨 ,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经过几次全面修改与完善 ,已完全符合WTO有关规则与我国所做承诺。我国已经建立起一套先进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0.
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70条确立了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但对起诉主体范围之界定不够科学,且未对起诉主体顺位作出安排。在起诉主体范围方面,检察院在个人信息权益保护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应予以保留;“法律规定的消费者组织”过于狭窄,其他旨在保护个人信息公共利益的社会组织也应享有起诉资格,从立法协调性角度考虑并与首次确定了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民诉法》第58条第1款保持一致,应将“法律规定的消费者组织”改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作为行政机关的国家网信部门不适宜提起诉讼,也不拥有确定起诉主体之权力,故应删除“由国家网信部门确定的组织”之表述。在起诉主体顺位方面,《个人信息保护法》第70条将检察院列于首位,这一做法与《民诉法》第58条以及《检察公益诉讼解释》第13条之规定不符,也与检察实践之具体做法相悖;应遵循检察谦抑性之要求,坚持“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第一顺位、检察院第二顺位之起诉主体安排;且检察院在提起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之前均应履行诉前公告程序;在独立的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之间,检察院应作何选择或会作何选择,值得关注。  相似文献   

11.
张虎 《政法论丛》2020,(2):91-101
单边经济制裁具有单方性、目标性、强制性、多样性的特点。WTO对单边经济制裁的实施采取了限制的态度,但依然无法阻止一些成员依据其法律制度对他国或地区实施单边经济制裁。近年来,美国依据其国内法,对中国启动调查并实施了相应的单边经济制裁举措,这些措施违反了WTO规则,背离了联合国大会决议的精神和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中国政府采取的适当反制措施契合国际法的基本原则,符合WTO规则,是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反制美国单边主义的合法选择。  相似文献   

12.
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人才法律保障机制是指从法律上为生产规模较小、从业人员和营业收入较少的企业进行科技创新活动的人才提供保障的机制。我国虽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中对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人才法律保障机制进行了初步规定,但还是面临着缺乏专门立法、立法位阶不高、操作性不强、激励机制不完善等困境。美国完善的法律体系、英国的激励机制等值得我国借鉴。我们应该从清理和整合现有法律、法规政策、制定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人才保障法、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和科技服务体系等方面完善中小微企业科技人才法律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13.
For many years, transatlantic cooperation between the EU and the US in the area of personal data exchange has been a subject of special interest on the part of lawmakers, courts – including supranational ones – NGOs and the public. When implementing recent reform of data protection law, the European Union decided to further strengthen guarantees of the protection of privacy in cyberspace. At the same time, however, it faced the practical problem of how to ensure compliance with these principles in relation to third countries. The approach proposed in the GDPR, which is based on a newly-defined territorial scope of application, clearly indicates an attempt to apply EU rules extraterritorially in relation to data processors in third countries.Irrespective of EU activity, the United States has also introduced its own regulations addressing the same problem. An example is the federal law adopted in 2018, specifying how to execute national court orders for the transfer of electronic data. The CLOUD Act was established in response to legal doubts raised in the Microsoft v United States case regarding the transfer of electronic data stored in the cloud by US obliged entities to law enforcement authorities, as well as in cases where this data is physically located in another country and its transfer could result in violating the legal norms of a foreign jurisdiction. The CLOUD Act also facilitates bilateral international agreements that enable the cross-border transfer of e-evidence for the purposes of ongoing criminal proceedings. Both the content of the new regulations and the model proposed by the US legislature for future agreements concluded on the basis of the CLOUD Act can be seen as an alternative to regulations arising from EU law.The purpose of this paper is to analyse the CLOUD Act and CLOUD Act Agreement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EU law and, in particular, attempt to answer the question as to whether this new legal mechanism brings the EU and the USA closer to finding common ground with regard to a coherent model of exchange and protection of personal data.  相似文献   

14.
多元的物权法源及其适用规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常鹏翱 《法学研究》2014,36(4):114-137
从我国物权的立法、司法、交易等实践情况来看,我国的物权法源是多元的。在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法源中,国家立法机构制定的物权法等狭义法律是核心,它们的位阶平等,相互间存在替代、细化、补充等关系。狭义法律之外的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没有变通规定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或经济特区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解释和细化了狭义法律,在不违背狭义法律目的的前提下,给物权内容提供了重要支撑。规范性法律文件所认可的法源包括国家有关规定或国务院的有关规定以及当事人订立的合同。在上述法源之外,习惯与物权法的根本宗旨、基本定位、整体风格、相关规定等高度契合,在无其他法源可供适用时起到补充作用。中国共产党的政策在农村土地物权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它与狭义法律不一致时,承载基本政策和具体政策的党中央文件可作为法院裁判说理的依据.但不能成为裁判依据。  相似文献   

15.
亲亲相隐及其在我国现代刑事法律中之活化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亲亲相隐是中国封建刑律的二项原则或制度,它在我国封建社会历朝历代的法律中都有规定.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这一中华法系特有的价值理念,随着新中国的诞生,在我国现代刑事法律中却销声匿迹了.对亲亲相隐制度给予客观的评价,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对完善我国现行刑事法律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16.
郑传坤 《现代法学》2002,24(5):71-76
本文从WTO规则要求的角度揭示了中国政府管理的现行法律制度即政府法制所存在的诸多问题 ,进而从改革和完善行政组织法、行政编制法、行政程序法、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国家公务员法等方面 ,探讨了政府法制应对加入WTO的改革与完善对策。  相似文献   

17.
赵德铸 《行政与法》2005,(7):114-116
我国加入WTO后,国内法中著作权法规定将面临与国际法相协调的问题。其中,我国著作权法与TRIPS协议在邻接权、合理使用,出租权、权利限制、执法措施等方面均有不同程度的差距。因此,我国著作权法首先应该从法规的完善上入手,逐步缩小与TRIPS协议的差距,扩大和国外的交流与合作,吸收、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和法律技术,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加强我国著作权的司法保护力度,完善著作权的法律保护机制。  相似文献   

18.
WTO规则的法解释学初探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唐青阳 《现代法学》2003,25(5):88-92
WTO规则需要解释,WTO的部长级会议、总理事会以及争端解决机构中的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均是WTO规则的法定解释主体,享有法定解释权。根据WTO有关协定的规定和争端解决机构的具体实践,WTO规则的法律解释方法主要有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和法意解释等四种。  相似文献   

19.
论WTO规则对我国纺织业立法和实践的影响及对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聂资鲁 《河北法学》2005,23(6):14-18
入世后,对中国政府来说,保证国内的有关法律法规符合WTO规则和我国对外承诺,并使这些法律法规在全国得到统一实施,既是义务,又是依法保护自己、发展自己的一项重大举措。而WTO规则只有转化为国内法才能在中国适用。因此,纺织业的立法任务很重,急需制定、完善一批新的法律法规,同时,又要清理、修改或废止与WTO规则和我国对外承诺不相符合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因而研究WTO规则对纺织业立法理论和实践的影响以及探索应对外国反倾销的对策,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相似文献   

20.
我国民事判决既判力的范围研究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翁晓斌 《现代法学》2004,26(6):78-86
大陆法系既判力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关于既判力范围的法律规范。既判力的范围包括主观范围、客观范围和时间范围。就主观范围和客观范围而言,我国与大陆法系国家基本一致,但是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零散而模糊,具体内容亦有不少不合理处,容易导致既判力在司法实践中的不当扩张。就时间范围而言,我国法律未有规定,导致司法实践中处理相关问题无法可依。为有利于实现民事诉讼解决纠纷的目的和维护法的安定性,我国应当参照大陆法系国家的既判力范围,就既判力的范围作出系统、明确和合理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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