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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3):83-104
中关村示范区各分园,各有关企业、社会组织、双创服务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实施《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和《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支持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各类创新创业主体充分发挥科技创新优势和支撑作用,加速科技成果在防控治疗一线的转化应用,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贡献,同时减轻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帮助企业共渡难关、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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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2):59-61
京建发[2020]15号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房管局,各物业服务企业:为贯彻《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四方责任"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场所和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村)防控工作方案(试行)》精神,按照市社区防控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的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要纳入社区防控体系,服从社区统一安排、统一调度指挥和培训指导,配合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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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8)
正甬科办[2020] 14号各区县(市)科技局,"四区二岛"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安排,坚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两手抓、两不误",充分发挥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在帮助企业抗疫情、强创新、促生产中的科技创新支撑推动作用,我局制定了《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加强科技帮扶企业的若干举措》,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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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进一步帮助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加大复工复产支持力度,在《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意见》(省疫情防控〔2020〕9号)基础上,现提出如下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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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6):45-46
京规自发[2020]40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实减轻疫情对企业的影响,尽量减少人员跑动次数和聚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满足和支持企业办理测绘业务的需求,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0〕7 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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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2):62-64
京建发[2020]16号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房地局),各有关单位: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20]2号)、《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京办发[2020]3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四方责任”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场所和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20〕4号)、《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村)防控工作方案(试行)》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租赁中介行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各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开展的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要纳入社区(村)防控工作体系,严格落实社区(村)防控工作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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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3):33-37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审计局,各相关单位: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期,为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0〕7号)工作措施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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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2):20-22
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各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全市确诊病例逐步攀升,疫情出现由输入期转入扩散期的迹象。春节后返京大人流即将到来,防疫工作到了紧要关头。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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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2):27-34
京政办发[2020]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实加强防控能力建设,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促进城市平稳有序运行,更好服务市民生活,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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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政报》2021,(18)
正GZ0320210060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管理部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市财政局文件穗金融规[2021]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市内各中资金融机构(企业)、各金融业行业协会: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关于金融支持疫情防控的有关政策要求,以及广东省委、省政府和广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和服务保障,全力配合做好近期以来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广州市经济平稳发展,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强化金融服务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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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2):17-18
京政发[2020]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现就春节后本市企业灵活安排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2020年2月9曰24时前,本市行政区域内疫情防控必需(药品、防护用品以及医疗器械生产、运输、销售等行业)、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市政、市内公共交通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物流配送、物业等行业)、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应当安排职工正常到单位上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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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4日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法学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学会,各副省级市法学会,中国法学会各研究会、法治研究基地,中国法学会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级法学会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中央领导同志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依法防控疫情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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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2):41-42
京人社劳字[2020]11号各企业、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确保患病职工安心接受治疗,保障因疫情被隔离人员和未及时返京复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维护劳动关系稳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企业应当保障患病职工依法享有医疗期和病假工资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停止工作治疗休息的,应当享有医疗期。职工医疗期中,企业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