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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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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津公积金委[2016]5号各区、县,委局(集团公司),驻津单位:为支持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政策通知如下:一、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停止向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相似文献   

2.
<正>津公积金委[2015]7号各区县、委局(集团公司)、驻津单位:为规范我市共同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等业务,维护广大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将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通知如下:一、职工与配偶、本人的直系血亲共同购买住房且购买该套住房全部产权的,可按现行政策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共同购房情形,不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相似文献   

3.
为进一步加大对职工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加快改善职工居住条件,培育住房有效需求,根据《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津公积金委[2002]2号,以下简称《个人贷款办法》)和《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津公积金委[2003]20号,以下简称《调整额度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内容通知如下:一、将《个人贷款办法》第二章第七条第一款职工申请贷款应“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两年以上,并连  相似文献   

4.
政策与规定     
《今日上海》2012,(5):62-64
收入困难职工可用公积金余额支付物业费 自2012年5月1日起,凡购买并自住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职工或居住上海自有住房,且月收入低于(含)上海当年度最低月工资标准的经济困难职工家庭,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  相似文献   

5.
<正>津公积金委[2015]6号各区县、委局(集团公司)、驻津单位: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津人发[2002]26号)及我市有关政策,经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201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一)自2015年7月1日起,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3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14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  相似文献   

6.
《天津政报》2009,(14):29-29
<正>津公积金委[2009]13号各区县、委局(集团公司)、驻津单位:为进一步支持职工解决住房问题,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现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7.
《天津政报》2009,(14):27-28
<正>津公积金委[2009]12号各区县、委局(集团公司)、驻津单位:职工于2009年6月13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私产住房或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可按本通知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  相似文献   

8.
《创造》2006,(6)
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但公积金贷款除外。央行同时强调,实施购买90平方米以下住房首付款20%的比例,必须坚持以“自住房为主”这条原则,要防止利用银行贷款购买多套住房行为。九部委调控楼市的《意见》6月1日起开始实施,央行有关负责人就该信贷方面的规定进行了详细解  相似文献   

9.
<正>1.新政规定的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哪些条件?答:职工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2.关于租房提取额度是如何规定的?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租住其他住房的职工,按每人最高额度500元/月提取。  相似文献   

10.
自 1992年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 ,江苏省级机关已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 12亿多元 ,累计归集余额近 8亿元。住房公积金在增强职工的购房支付能力 ,拓展住房融资渠道 ,加快城镇职工住房建设 ,促进住房商品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笔者结合近年来江苏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开展公积金住房贷款工作实践 ,谈谈粗浅认识。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呈良好态势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 ,江苏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自 1998年起开始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1998至 2 0 0 0年共审批贷款 4 15笔 ,2 5 39万元 ;2 0 0 1年审批贷款 70 9笔 ,6 4…  相似文献   

11.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企事业单位,驻市各单位:我市自1993年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已有3689个单位(含城区、县)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参加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数为26.71万人,覆盖率达到74%。但是,目前我市住房归集管理上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住房公积金制度没有全面建立,全市尚有9.52万名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未参加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二是职工缴存的住房公  相似文献   

12.
数字     
《创造》2014,(1)
正5年国管公积金中心最近发布《关于加强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差别化管理的通知》指出,职工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结清满5年后,方可按规定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职工购买第三套住房的,不予受理贷款申请。购买政策性住房的,仍执行原规定。业内人士分析称,一系列规定的出台可看出,国管公积金的总体方向仍是保刚需,有利于反腐。  相似文献   

13.
速读·数字     
《创造》2014,(1):9-9
5年 国管公积金中心最近发布《关于加强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个人货款差别化管理的通知》指出,职工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结清满5年后.方可按规定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职工购买第三套住房的,不予受理贷款申请。购买政策性住房的,仍执行原规定。业内人士分析称.一系列规定的出台可看出,国管公积金的总体方向仍是保刚需,有利于反腐。  相似文献   

14.
《天津政报》2008,(14):19-22
<正> 各区县、委局(集团公司)、驻津单位: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津人发[2002]26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津公积金委[2005]8号)及我市有关政策,  相似文献   

15.
[市民咨询]我打算买房,但首付还差10来万元,可否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里的资金作为首付款?[部门答复]根据现行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买房的首付款是不能直接从公积金账户里面提取的。购买期房,必须先支付首付款,再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经房管部门备案后,再凭备案合同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公积金,  相似文献   

16.
2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一则重大决定,在不实施楼房“限购”措施的城市,对于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家庭,原则上最低首付款降低至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而已经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即便贷款尚未结清,为改善生活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将调整至不低于30%.  相似文献   

17.
《天津政报》2012,(17):19-20
<正>津公积金委[2012]8号各区县、委局(集团公司)、驻津单位: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费补贴有关政策通知如下:一、《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费补贴  相似文献   

18.
数字     
《中国人大》2014,(20):7-7
截至2014年8月末,全国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为1.07亿人,缴存总额达7.03万亿元。10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联合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新政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相似文献   

19.
《天津政报》2009,(12):23-24
<正>津公积金委[2009]11号各区县、委局(集团公司)、驻津单位: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津人发[2002]26号)及我市有关政策,现将2009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0.
《天津政报》2012,(16):43-44
<正>津公积金委[2012]7号各区县、委局(集团公司)、驻津单位: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津人发[2002]26号)及我市有关政策,经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1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一)自2012年7月1日起,本市住房公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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